有钱交保险,却没钱支付劳务费用,12月23日,新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保单价值,成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新郑市新村镇张某在2023年6月雇请新村镇李某为其房屋装修施工,后经结算,张某欠付李某施工劳务费11300元。李某多次催讨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2024年5月1日之前付清所有施工劳务费,但到期后其仍未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受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局副局长许伟红办案团队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张某一直以在外地打工为理由拖延履行,后来直接拒接执行干警的电话,玩起了消失“躲猫猫”。
另辟蹊径
正当案件一筹莫展之际,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张某名下购买有分红类商业理财型保险,通过调查核实,张某名下的保单有分红理财型保险,可供提取的保单现金价值能够足额偿还该案欠款,执行干警随即向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张某购买的保险依法进行冻结。
圆满执结
收到保险公司通知得知保险被冻结的消息后,张某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在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向张某现场普法,告知张某其躲避执行的行为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和拘留,对其逃避执行行为严重可入刑,张某知道情况严重后,主动认错,并愿意配合办理商业保险退保,偿还其拖欠的劳务纠纷欠款,最终李某顺利拿到张某拖欠的劳务工资1万余元,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新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