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之窗 ‖ 今日国家宪法日,回眸山东首起侵犯姓名权案!

文摘   社会   2024-12-04 01:00   山东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


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我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齐玉苓和陈晓琪原同系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初中毕业生。1990年齐玉苓通过了中专预选考试而取得了报考统招及委培的资格,而陈晓琪在中专预选考试中落选。


齐玉苓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同年齐玉苓被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被陈晓琪领走。


陈晓琪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市商业学校报到就读。1993年毕业后,陈晓琪继续以齐玉苓的名义被分配到中国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


1999年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其姓名上学并就业这一情况后,以陈晓琪及有关学校和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13日公布了法释【2001】25号《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指出:


“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01年8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终审判决,其判决书写道:


这种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其实质是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各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判令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齐玉苓因受教育权被侵犯而获得经济损失赔偿48045元及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最高法院的这一《批复》开创了中国法院通过司法审查保障宪法意义上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先例,开拓了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开创了宪法直接作为中国法院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的先河。


齐玉苓案在社会上及法律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被媒体称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有关专家学者们认为宪法不可诉的情况正在改变,中国已经开始了“宪法司法化”的划时代进程。


评析:这个案件所表达出来的是什么呢?


相信大家在政治学习中都学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案子虽然不是什么会引起爆点的凶杀命案,也不是什么社会上的劲爆八卦,但是在法学界仍旧引发巨大影响。


在判决过程中“根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短短一句话代表了巨大力量。这是我国法院第一次直接引用宪法作为判决依据。

 

宪法司法化露出地平线,给法律界带来了乐观的希望。齐玉苓案便深深地烙印在法律发展道路的里程碑中。一纸判决,一束光芒。


女会计投江自杀案


早春二月的一个深夜,凄冷的月色中,一个瘦弱的姑娘正在江边徘徊着,当一片浮云遮住了月色的时候,她终于狠了狠心,一头扎向江中。


“会计小陈自杀了”的消息震动了整个县城。人们在惋惜之余,不禁止要问:这个正值妙龄的姑娘,为什么要走上绝路呢?事还得从半年前说起。


刚从财会学校毕业的小陈被分配到机构厂当会计。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她逐渐发现厂长高某不遵守财经制度,随意花钱,滥发奖金,经常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


工作认真负责的小陈向高某严肃的提出了严格财经制度的建议,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了高某的经济问题。高某为此对小陈怀恨在心,寻机报复。


他利用职权在各种会议上指责小陈有个人野心,吃里扒外。在工作中也对小陈百般进行刁难。


两个月前,小陈因病休息了10天,他竟诬蔑小陈故意怠工,撤了小陈的会计职务,派人封了小陈的办公桌。


小陈上班后,他又一直不给安排工作。这一系列的打击使小陈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压力,终于走投无路,投水自尽。


这是一起引起社会轰动的案件,高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报复陷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我国刑法第254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被告人高某因小陈向厂里提出了严格财经制度的建议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了他的经济问题,就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对小陈进行种种报复,造成了小陈被迫自杀的严重后果,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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