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新政都落地了,天津的态度,一直都是北京发了,就立刻马上跟进。
我了解到的消息是,天津的确有酝酿,只是进度上没有这么快。那就耐心再等等吧。
可以确定的是,风已来。
昨夜,惊心动魄。重磅一条接着一条,市场的情绪也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
9月30日,绿城水西雲庐官宣价格上调。
《关于天津水西雲庐项目价格上调的通知》明确告知:
鉴于绿城水西雲庐项目A地块已于9月30日正式取得竣工备案表,且全国范围迎来房地产市场大行情。现要求水西雲庐项目A地块东区墅区10月价格上调5个点。
请项目公司于9月30日前完成方案拟定,10月1日前审批完结,备案至集团运营管理中心。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实行新价格方案。
很显然,涨价策略一方面是为了刺激潜在客户尽快做出买房决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开发商对于市场回暖的信心。
无论如何,房地产行业的确正迎来积极信号。
中央政治局部署后,住建部大抓落实,支持一线城市调控自主权到位。
9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充分释放住房城乡建设稳增长、扩内需巨大潜能,以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为主线,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持续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实事,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贡献。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城市因城施策自主调整优化各类限制居民合理购房的措施,适时出台降低首付比例和利率、盘活存量土地等一揽子政策,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扎实推进保交房工作,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已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商业银行已审批“白名单”项目超过5700个、审批通过融资金额达1.43万亿元。保交房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重要部署,指导各地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动增量政策落地见效,要回应群众关切,支持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要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加大项目“白名单”贷款审批投放力度,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要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下力气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好房子”,加快推进城中村、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划重点:
1)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2)支持城市因城施策自主调整优化各类限制居民合理购房的措施,适时出台降低首付比例和利率、盘活存量土地等一揽子政策;
3)支持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同样是这一天,央行宣布首套二套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倡议,各商业银行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降为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
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原则上将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
而上海成为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中,第一个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后调整限购政策的城市。
9月29日晚间,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外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从“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减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是提升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群体的购房待遇。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三是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通知还提出,按照因城施策原则,优化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一是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二是降低房贷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贷从“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调整。
此外,通知要求,为降低住房交易税收成本,支持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一是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二是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广州、深圳也迅速跟进。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直接全面取消限购。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9月29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三)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其现行政策执行。
二、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三、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四、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五、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二)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三)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四)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六、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情况,优化调整住宅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北京姗姗来迟,9月30日晚间,终于靴子落地。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
二、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购买二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
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四、居民家庭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
五、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六、对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七、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八、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抓紧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设的举措,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发挥“白名单”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可以看出,“止跌回稳”这四个字的力度的确是不一般,一线城市全员火速跟进,传导效应很快就会显现,一场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的救市行动已经拉开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