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平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
建设单位:东平县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位置:东平街道井仓村东侧
东平县公共事业发展中心申请办理东平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位于东平街道井仓村东侧,用地面积2.4995公顷,现予以公示。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最后一天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示受理单位(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查验原件);3、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的复印件(查看原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查后,做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您有什么建议或意见,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拨打电话0538-2858529,0538-2821551或书面提出,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4日
来源:东平吧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