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民生   2025-01-02 17:35   山东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5)鲁0923执67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金凤与被执行人吴同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同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金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同华,男,1987年2月8日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营子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70208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吴同华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并成功进行司法拘留的,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吴同华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5%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975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月2日





来源:东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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