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人被行政处罚!

民生   2025-01-03 17:35   山东  
根据
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在禁放区域
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争做文明市民!

莫存侥幸心理
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一定要遵守!


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那些事


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县城城区、县工业园区(G35济广高速公路以东、105国道以西、工业园区北首龙麻路以南、大清河以北区域内的东平县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
任性燃放烟花爆竹会怎样?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2024年12月31日,张某某在禁放区清月湖公园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某罚款肆佰元的行政处罚。


2、2024年12月16日,于某某因在居民楼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春节将至
禁燃禁放必须时刻谨记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为了东平的碧水蓝天
请您积极参与到禁燃禁放行动中来
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共同守护我们生活的家园
如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请拨打110电话举报!



来源:东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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