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建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的实践与思考

文摘   2024-12-31 08:25   北京  

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指出,山东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责任重大。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立足优质小麦“金三角”产区核心地带等战略优势,创新引入市场化运作理念,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政府信用保证基金贷款粮食市场化收购模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023年底,以“政府信用”累计撬动信贷规模25亿元,开展政府信用保证基金粮食市场化收购136.06万吨,创效增收14.33亿元,其中带动农户种粮增收4.18亿元、企业经营增利10.15亿元,有效解决了市场化条件下“融资难”“卖粮难”“收粮难”等问题。

一、粮食收购贷款

信用保证基金发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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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紧密利益联结

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农业发展银行三方联合共建信用保证基金粮食市场化收购模式,由滨州市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参与企业认缴资金8000万元,在市农业发展银行设立基金专户,专项用于粮食收储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以“购储加利益共同体”打造新型粮食收购模式。目前,已累计撬动粮食收购专项银行信贷25亿元,盘活国有闲置仓容29.5万吨,发展稳定优质粮源200余万亩,实现种粮农民高价卖粮、仓储购销企业有钱收粮、加工企业有仓存粮的多方共赢。

(二)发展订单种植,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鼓励龙头加工企业发展订单种植,仓储企业利用仓容优势,精准执行加工粮源需求,采用“优粮优价”方式从农民手中收购优质粮源,将粮食产业发展与带动农民增收相结合,实现“田间地头”与“市场端头”精准有效衔接。如,参与市场化收购的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自主培育抗盐碱、抗倒伏耐旱、高产优质强筋小麦,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发展优质订单小麦200万亩,通过信用保证基金增设160余个收粮网点,加价15%左右收购,提高粮食产量,方便农民售粮,增加种粮收益。据统计,2023年开展政府信用保证基金粮食市场化收购35.2万吨,带动农户种粮增收1.09亿元,企业经营增利2.71亿元,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经验。

(三)推动专仓专用,满足产业升级需求

推广绿色储粮技术、信息化监控手段,实现市场化收购粮食按品种分类选仓存储,彻底改变过去多品种小麦混合存放现状。目前,全市应用环流熏蒸仓容125万吨、应用粮情测控系统仓容173万吨、应用机械通风仓容206万吨,近3年来粮食综合损耗率在0.4%左右。全市16个国有粮食库区智能信息化改造全部完成,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实时监控的地市,动态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如,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采用市场化收购“专仓专用”粮源,可满足500多种产品原料需求,增加经济效益2.03亿元,成为提升粮油产品质量、保障绿色优质粮油供给的关键一招。

(四)实行定向销售,纾解企业融资困局

国有粮食仓储企业利用仓容优势,与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签订定向销售合同,按照大型粮食加工企业购粮需求,对订单种植、原料基地及其他优质粮源进行收购、储存,并定向销售至粮食加工企业,保障加工企业稳定优质粮源供应。一方面,充分利用国有仓储企业绿色仓容和仓储管理优势,有效破解闲置仓容使用率不足难题。2023年,山东滨州黄河三角洲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市场化收购粮食35.2万吨,代储增收3168万元。另一方面,此模式为信用贷款,成本低、效率高、额度大,加工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按需取粮,有效解决加工企业融资成本高、融资风险大的瓶颈难点。

(五)加强封闭运行,提升基金运行效率

基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仅限于提供信用保证业务的担保及代偿,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坐支信用保证基金。粮食加工企业根据需求确定出库粮食数量,提前结清费用,贷款企业提前还入农发行账户。信用保证基金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每年5月20日前确保粮食库存、贷款金额“双结零”,既解决了粮食收储企业的“后顾之忧”,又保障粮食加工企业稳定优质粮源供应,还激活了粮食从“种植→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的流通链条,打通多环节痛点堵点。同时,这一模式资金周转快,占用资金少,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精准性、减轻收粮存粮资金压力。

二、粮食收购贷款

信用保证基金运行存在瓶颈

一是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体系覆盖率较低,滨州市参与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的涉粮企业数量较少,且多为国有粮食企业,民营小微企业参与不足。二是县区政府对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工作存在认识不深、工作推进效率不高等问题,普遍存在财政资金紧缺等因素,制约县级信用保证基金建立和良好运行。三是合作银行认为自身承担信贷风险较高,加上粮食行业基础性、弱质性、微利性等特点,合作银行不愿意冒险为参与企业发放最高额度的贷款。

三、完善粮食收购贷款

信用保证基金运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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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切实破除地方政府“不想建”的认识误区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评价体系。按照滨州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开展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激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粮食流通实际有序设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切实发挥基金服务市场化收购的作用。二是强化基金政策指导监督。利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专项培训会议对信用保证基金申请条件、贷款管理、基金退出等事项进行深入解读,彻底压实地方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三是探索建立信用保证基金奖补资金。借鉴湖北省信用保证基金奖补办法,对组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的县(市、区)按地方政府出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补的方式,持续放大政策效应。四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滨州市滨城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运行管理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逐步辐射滨州市全域。

加强协调、综合施策,切实降低金融机构“不敢贷”的风险疑虑

一是降低风险分担比例。在原有政策性银行的基础上,参考山东省省级基金运行模式,将恒丰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纳入贷款合作银行,引入激励机制,提高授信额度,降低风险承担比例,提高放贷信心。二是引入担保机构。借鉴湖北省枝江市“信保+担保”模式,在滨州市探索设立专业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担保渠道,降低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与合作银行资金风险,提高信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三是扩大信用保证基金覆盖率。将信用保证基金支持对象扩大至民营企业,充分发挥民营企业资金周转快特点,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同时支持环节延伸至粮食“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提高粮食产业经济全链条发展能力。四是严格落实监管手段。要求粮食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主动接受远程动态监管,及时向基金管理人和贷款合作银行开放业务数据,粮食库存要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库贷挂钩”。

多方推进、分类指导,切实破解粮食企业“不愿贷”融资困局

一是强化信用保证基金政策解读和宣传发动。采取新媒体视频政策解读、经验总结和案例宣传推广、政策“下基层”等方式,发布认缴申请、管理协议等规范文本,宣传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提高粮食企业对信用保证基金认知率、参与率。二是扩大信用保证基金信贷规模。鼓励贷款合作银行在信贷风险可控范围内,将基金参与企业融资贷款由8亿元增至12亿元,同时与省级设立的4亿元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形成省市联动效应,切实增加企业的融资规模。三是进一步引导降费让利。协调政策性银行加强统筹协调,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商业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同时,为贷款企业提供融资规划、贷款申请、担保手续等方面的专业辅导,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粮食企业融资便利度,降低粮食企业的融资门槛。四是增强企业自筹资金能力。鼓励企业灵活经营,积极开拓国内国际销售市场,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和库存水平,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加速库存周转,快速周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作者:曹淑敏 蔺兵川 林海波;作者单位: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保障中心;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蔺兵川为党组书记、局长;滨州市军粮供应中心。

来源:2024年第12期《中国粮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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