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珞珈法理领客计划第六讲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08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侯猛教授作为主讲人,以“举一反三:做部门法的社科研究”为主题展开报告。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廖奕教授主持,云南大学法学院张剑源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袁康教授、伍德志副教授、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桂晓伟教授担任与谈人,众多师生现场聆听了讲座。
讲座开始,廖奕对主讲人侯猛的学术经历进行了介绍,并对侯猛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侯猛首先分别梳理了“法律的社科研究”在美国和中国的学术史,并认为中国的学术史以15-20年左右为一个周期,形成了四代群体。随后,侯猛对这一研究的几种范式进行了反思,他批评了脱离部门法具体问题的中观研究与以思想实验为显著特征的个案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倡基于实地调查的微观经验研究,这一研究进路的对象便是“行动中的法律”(law in action)。通过列举刑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国际法和环境法的例子,侯猛指出,致力于研究微观的“行动中的法律”,可以避免陷入中观陷阱(走向制度建议)与宏观陷阱(走向批判法学),从而迈向一种以小见大的部门法社科研究。
在与谈环节,几位与谈老师都对侯猛的精彩报告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张剑源回忆了自己实地调研时遇到的问题与感悟,强调了部门法社科研究的学术意义与实践意义。袁康对讲座介绍的部门法社科研究深为赞同,并以经济法为例论述了社科研究视角对法教义学的启发。伍德志肯定了讲座内容的理论深度,并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扩展介绍了社科法学诸理论学说。桂晓伟指出讲座内容既梳理了现有社科法学研究的内在分歧与可能出路,也为部门法学者提供了很重要的参考视角。
随后,侯猛对现场同学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讲座尾声,廖奕再次对侯猛的精彩讲座以及各位与谈人、在场师生的到来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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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武汉大学法理学教研室
编 辑:耿如昀
责 编:盛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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