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法理领客计划第七讲——视觉艺术与法律文化

教育   2024-12-10 11:15   湖北  

12月1日下午,珞珈法理领客计划第七讲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08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教授作为主讲人,以“视觉艺术与法律文化”为主题展开报告。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廖奕教授主持,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刘顺峰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李栋教授、伍德志副教授以及社会学院桂晓伟教授担任与谈人,众多师生现场聆听了讲座。


讲座开始,廖奕对尤陈俊的学术经历和学术成就进行了介绍,并对尤陈俊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尤陈俊首先分析了法学研究的常见风格,指出传统法学研究主要是以文字内容为研究素材,其中的典型如法教义学对法律规范的文本解读与阐释。随后,尤陈俊提出图像也可以成为法学研究的一种重要素材。例如,作为西方的司法图腾,正义女神形象的要素构造在不同历史时期就存在多种版本(例如蒙眼布的有无),并具备不同的意涵。除此之外,尤陈俊又分别以晚清的刑罚主题图像、当代的普法宣传品、法制题材影视剧等为例,具体阐述了法律文化与视觉素材之间的微妙关系。尤陈俊还指出,视觉素材在我国当下的司法实践也引发出了一些新问题,例如有一些司法案件便是起源于当事人双方对某个微信表情包之含义的理解分歧。在分析了众多例子后,尤陈俊概括认为,除了文字素材,法学研究中同样需要重视图像素材的涵义及其功能。

在与谈环节,几位与谈老师都对尤陈俊的精彩报告发表了见解。刘顺峰认为讲座内容生动有趣,并鼓励我们从事一种趣味性更高的学术研究,同时指出图像素材是法律文化研究的重要载体;李栋认为图像研究符合人的视觉动物属性,能够体现某种法律文化或展示某种社会结构,从而对传统的规范性法学研究形成有益补充;桂晓伟认为图像研究看似有趣,但其背后仍然存在相当枯燥的工作,且作为一种材料的图像本身也是被建构的,这就需要研究者具备极大的知识储备予以分辨;伍德志认为讲座内容以图像的形式对法律史进行了独特而富有趣味的简要勾勒,并指出视觉艺术对法律的冲击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重要问题。

随后,尤陈俊对现场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讲座尾声,廖奕再次对尤陈俊的精彩讲座以及各位与谈人、在场师生的到来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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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武汉大学法理学教研室

编   辑:耿如昀

责   编:盛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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