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九龙街道中心小学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2024-06-30 20:34   山东  

一年级新生

招生简章


根据坊子区教体局《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九龙街道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学校招生片区:九龙街道穆一村、穆二村、穆三村、穆四村、袁刘李村、阿陀村、双官埠村、太公堂村、镇直部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6月27日—7月3日,

前期已经参加过采集信息并审核通过的,在此期间确认报名学校并提交,审核未通过的在此期间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可在此期间进行注册报名。不具备网络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7月1日-3日到九龙街道中心小学,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办法: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潍坊市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育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①“爱山东”APP操作说明:

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爱山东”APP账号——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切换左上角区县为“潍坊坊子区”——点击热门服务“坊子教育服务”进入新生信息报名应用。

②微信小程序操作说明:

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搜索“坊子教育服务”,点击进入,按照系统提示操作。(若期间弹出获取信息的窗口,请点击同意授权)

三、报名要求:

1.片内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在穆一、穆二、穆三、穆四、袁刘李、阿陀、太公堂、双官埠村的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户口簿;

2.镇直部门职工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 片外户口片内有房产的:监护人在九龙街道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内购置房产的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1)户口簿(2)不动产证。

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支付凭证、物业(或水电)、燃气缴费证明(需与户号一致)、房屋质量保证书等实际入住证明。

购买小产权房,需提供社区居委会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支付凭证、水电或燃气缴费证明(需与户号一致)等实际入住证明。

4.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现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居住的居民子女,需提供:拆迁合同、户口簿、村居证明。

5. 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随迁人员的适龄子女:

(1)区外户口片内房产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区外户口)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明、就业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2)租房居住的坊子区外户口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坊子区居住证、合法稳定居住(如住建局登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居住村居出具的相关证明)、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人社局备案的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坊子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是其他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注:奎文区、寒亭区(含经济区)、潍城区、高新区、滨海区、峡山区户籍的不需提供居住证。

6. 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提供根据个人情况提供潍坊市区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四、报名审核、补交材料及学位安排事宜

1.系统审核:7月4日—7日,系统对接各部门接口数据,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2.复审:7月8日—14日,学校审核报名信息。

3.终审:7月15日—31日,区教体局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校审核报名信息。

4.学位安排:8月1日—8月9日,对审核通过的按批次进行派位,家长查看审核派位结果。

第一批次

(1)原住居民:学校招生片区内自然村居住户子女。

(2)片内户口片内房产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3)高层次人才类:

①潍坊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

②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劳动模范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

第二批次

(1)片外坊子户口片内房产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在我区,在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

(2)片内户口无房产类:

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潍坊市中心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含经济区〉高新、滨海、峡山)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3)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学位的。

第三批次

区外户口片内房产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区外户口)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

第四批次

无房产租房类:非坊子户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区内无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居住且至少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坊子区合法稳定就业的。

5.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有关情况说明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4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3.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4.多孩同校就读。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监护人于6月27 日—7月3日通过招生报名平台提交申请(申请附件在招生报名平台上下载),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审核及学位情况统筹协调。

5.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进入坊子教育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6.按照有关规定,严重失信人员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六、报名咨询电话:

毛校长:18660658673  

刘校长:13793629050

办公电话:7691062


坊子区九龙街道中心小学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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