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4年12月30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期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检出21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微生物不合格、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品质不达标等。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临洮宜购零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6-18),其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洮县文博蔬菜店销售的胡萝卜(购进日期:2024-6-18),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七里河万辉分公司销售的甜椒(购进日期:2024-7-11),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清水县食之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4-7-15),其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夏县隆丰超市销售的陇椒(购进日期:2024-6-22),其中啶虫脒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靖远县金裕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4-9-5),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毒死蜱是一种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能较好的防治多种作物的地上和地下害虫。但是毒死蜱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它能通过人们的饮水、食物、住所、甚至呼吸的空气进人体内,如果长期食用含毒死蜱超标的蔬菜,食用者会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毒死蜱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0.02mg/kg。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甘肃良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苹果脆片(生产日期:2024-5-27),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立迈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张掖金满园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代用杏皮茶(生产日期:2024-6-25),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峪关市西部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昌盛超市加工销售的糖蒜(加工日期:2024-8-23),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残留量主要是部分企业使用硫磺熏蒸、添加亚硫酸盐以达到漂白防腐的目的。比如花椒、腐竹、黄花菜、粉条粉丝、枸杞子、白瓜子、果脯蜜饯等为了色泽好看保质期长,都容易使用二氧化硫类的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中规定了可以添加亚硫酸盐或使用硫磺熏蒸的食品种类,检测指标都是二氧化硫残留量。部分企业过度追求产品外观好看并延长保质期,超量或超范围使用亚硫酸盐类添加剂更甚者使用工业硫磺,并且无后续的二氧化硫清除技术,导致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平川区熙尚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昆明够味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香鸡尖(生产日期:2023-11-13),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城关区大厨小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圆盘(消毒日期:2024-7-2),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城关区东岗东路爱小涮火锅店(个体工商户)的水杯(消毒日期:2024-7-2),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州宏升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瓜味夹心吐司(生产日期:2024-8-21),其中胭脂红、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城关区蟹文蟹黄宴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小碗(消毒日期:2024-7-2),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华亭市聚德佳粮油店销售的,标称平凉泾桥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平凉米香醋(生产日期:2024-5-1),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省泉中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泉中玉液(白酒)(生产日期:2022-5-30),其中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庄浪县丰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幸福城店销售的,标称庄浪县钊源食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平凉米香醋(固态发酵食醋)(生产日期:2024-5-1),其中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发到家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晋骄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4-1-6),其中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一般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按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组织生产;也可能与出厂检验把关不严有关。
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造成不挥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还有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兰州新区红煜特色大肉面馆的水杯(消毒日期:2024-6-3),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州新区新陈家老院餐饮服务店的口杯(消毒日期:2024-6-3),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威市三和苑餐饮有限公司三和酒楼东关店加工销售的油炸花生米(加工日期:2024-7-11),其中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图片来源:创客贴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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