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记】外孙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的遗产?

民生   2025-01-09 17:42   湖北  



问:我母亲10年前去世,我外公今年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没有立遗嘱,我有继承权吗?


张文律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于你母亲比你外公先去世,如果你外公没有立遗嘱的话,你作为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的遗产,但是你只能继承你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张文律师醒:代位继承须满足四个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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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因为没有遗嘱而导致子女在遗产继承时发生矛盾时有发生,因此生前立好遗嘱,既能够确保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遗产,还能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继承而产生矛盾。另外,在《民法典》颁布后,在保留原有的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口头遗嘱的基础上,新增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形式,公民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订立遗嘱。


以上仅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监制 | 王   雷
编辑 | 彭德培
      供稿 | 局公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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