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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志修志始末
一、缘起
1979 年 6月,中共土默特左旗委员会成立"贾力更 烈士传略编写领导小组"(组长郭志孝、成员云海、景湘英),抽调专人组成编写组投入编写工作。1980 年10 月,"贾力更传略"的编写基本结束后,土左旗委为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原拟下一步编写土默特革命史。月底,原内蒙古党委宣传部长潮洛蒙来旗检查"贾力更传略"编写情况,听取汇报后,他建议∶"还是编修地方志好,其作用和意义很大。"结合当时正在整理土默特清代以来文献档案的情况,在旗委书记云瑞主持下,旗委和旗政府决定编纂地方志,将贾力更传略编写组改为旗志编写组,仍由王奎元负责,着手修志的准备工作。
1981 年 4 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黄静涛回旗指导文献档案整理 工作,对土默特左旗保存下来数万件历史文献档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研究本地区历史,编修地方志极其宝贵的文献。他盛赞土左旗决定编纂地方志是具有远见卓识的决策,是功在当代、泽及千秋的大好事。5 月初,应土左旗委之邀,黄静涛同志举办了修志专题讲座,一个月内共进行 7讲,使修志人员对地方志由不甚了了渐至入门,为土左旗修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修志伊始,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如何规定新志书的时空范围。土默特左旗划设于1969 年,只有 12 年的历史,编纂"土默特左旗志"显然反映不了本地区的沿革,以及各族人民数百年来的经历,此其一。其二,清代以来本地区的行政建制屡变,新志书势必涉及原土默特(两翼)旗(七县二市范围)、道厅设置,以及结束旗县并存、萨拉齐县并入土默特旗等情况,头绪纷繁,范围甚广。其三,若写"土默特左旗志",便不能详述上列诸方面的内容,从而造成挂一漏万、割裂历史的严重缺陷。众所周知,土默特蒙古长期生息于斯土,对土默特地区的发展贡献甚巨,其经历,在蒙古民族的发展史乃至 16 世纪以来的中国历史上均占有重要地位。显然,新志书记载其历史情况不仅是必要的,也是突出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决定了的。假如我们不写,谁去写?斟酌再三,我们意识到,志述土默特部(旗)的全面情况,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也是众望所归的抉择,编纂新方志的基本构想就这样确定下来了。至于志书名称,若名之为"土默特左旗志",则有名实不符之嫌,而"土默特"一词,既是蒙古部(旗)名称,也是地区名称,遂决定以《土默特志》命名新志书。
为解决新志书时空范围前后不能一致的矛盾,又 决定全志分作 上下两卷。上卷以 16世纪以来 土默特蒙古的经历为志述重点,兼述与之有关的归、萨、托、和、清、武等厅(县)及汉、回、满等族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的情况。下卷则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默特(左)旗的发展状况。上卷与下卷既有 内在联系,亦可各自成书。《土默特志》的编纂就是根据以上设想进行的。
同年 5 月,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赵文治,副主任委员云海、景湘英),下设办公室(景湘英兼主任),负责修志及其它日常工作。6 月,聘请黄静涛为《土默特志》编纂顾问。同年,土默特左旗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成立,与地方志办公室合署办公,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修志与党史工作同步进行。办公室为积累资料,促进志史工作,经土左旗委批准,创办了《土默特史料》,不定期内部发行。
1982 年 5月,办公室分设上卷、下卷、党史、后勤四个组,修志与党史工作全面展开。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立后,曾将《土默特志》列为华北五部重点县志之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指导小组制定的"修志条例",对《土默特志》的纲目作了必要的调整,使志书篇目设置更趋合理,更具科学性。
二、《土默特志》下卷成书过程
1981 年 10 月,办公室开始制定《土默特志》下卷纲目,到次年 5 月编出初稿。当时决定,下卷除部分章节由办公室编写人员承担外,大部分内容发动各科局编写。1982 年 10 月,办公室召集全旗有关单位担负编写分志的同志,举办了方志训练班,为下卷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1983 年春,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决定集中力量先写下卷,将上卷组大部分人员抽出来参与下卷工作。在景湘英主持下,由分管下卷的副主任李茂林、编辑解永胜负责具体工作,到12 月底,基本完成约 410 万字的初稿。从1984年到1985 年 6月,办公室率领下卷组先后修改出二稿(油印,96 万字)和三稿土默特志·上卷(铅印征 询意见稿,56 万字)。其间,李茂林于 1984 年10 月调出。
1985 年11 月,编委会邀请黄静涛顾问回旗审阅第三稿。当月下旬,在景湘英 主持下召 开了下卷修改会议。根据黄顾问及 各方而 的章见,办公室全体及部分初稿编写者用 15 天 左右的时间修改出第四稿。会后,组织人 力对四稿进行了深加工。1986年 3月上旬,景湘英调离,同月 20 日任命白贞为志办主任。这 一期间,对四稿的修改仍由王道等进行,于 5 月间修改出送审稿,下卷各章基本编就。
从 6 月份开始,旗委逐章审定送审稿,到 8月底审稿结束。旗委决定,下卷作为土左旗向内蒙古自治区成立 40 周年的献礼项目,要求志办加紧进行编辑、出版工作。
1987 年 6月,《土默特志》下卷出版发行。(有关情况请参阅本志下卷《修志始末》)
三、《土默特志》上卷编写出版过程
1983 年底,参与下卷工作的同志回组进行上卷的编写工作。在办公室主任景湘英、分管上卷工作的副 主任万青林主持下,由上卷组长干永发依据黄顾问为 上卷编制的纲目,拟定 了 大纲细目(见《十默特史料》第十 —集),并抓紧资料工作。经过一段调查访问、查阅文献、史籍及历史档案,积累 了一批修志必需的资料。1984 年 2 月,办公室负责人与修志骨干赴山西忻州市,参加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召集的华北片汇报会。
4 月下旬,旗委召开会议研究修志工作,决定"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全力支持修志工作,以便《土默特志》尽快成书,并委托云海代表旗委抓修志工作。5月初,为充分利用满文档案,由万青林率工作人员赴京,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整理、翻译文档。同时,旗委陆续抽调人员充实上卷组,到 8 月份,全组共17 人,经过短期业务训练,立即投入了编写工作。
初稿——上卷初稿的编写,采取责任到人,每人一章、定期完成的办法。
下卷组分作政史、经济、文化。、社会 四个小组,以小组(或个人)搜集资料,各自编写。资料来源有三∶一是本旗所存清朝至民国的大批历史档案;二是有关本地区的载籍(如史书、私家著述及志书等);三是口碑资料。1986 年初,上卷除《人物》、《其它》两章而外,180 余万字的长编性初稿编就,5 月底印出征求意见稿,送黄顾问及有关学术单位、地志办、学者专家征 求意见。
二稿——为修改初稿,办公室采取"请回来,走出去"的办法,从 1986 年 8月上旬到 12 月上旬,先后召开五次征求意见座谈会。经旗委批准,9 月 27 日至 30 日,邀请有关学者、专家、方志界同人及东土默特同志,召开了"土默特沿革座谈会"。年底,上卷组根据黄顾问及各方面的意见,制定出志稿修改方案,其要点为∶1、第二章《经历志》按大纲规定重写;2、取消"民族关系志",以《革命斗争志》代之,改"舆地"、"灾异"两章名称为《地理》、《灾祸》;3、将征集到的意见梳理成条,依据实际情况修改补充;4、充分利用历史档案,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5、上卷组人 员缩编,二稿由干永发、王 奎元、彭勇、干道、崔 殿月 五 人 承担,每人三至五章。1987 年10 月各稿基本改竣,陆续打印成册,征求章见方法同初稿。
三稿与四稿—— 二稿各章陆 续征 求意见 之后,结合黄顾问 的意见,于 1988 年初着手修改。三稿于 1988 年基本完成,陆续寄送黄静涛顾问审阅。12月下旬,上卷组全体赴京,逐章听取了黄顾问对第三稿的意见。次年 2 月,编委会副主任委员云海召集上卷组编写人员复 核上卷各章是否体现了总体构想,研究了修改第三稿的原则和方法,要求年内改出第四稿来,作为送审稿,请旗委审定。
上 卷组从1989 年 3 月下旬开始再次修改志稿。8 月中旬,为解决《革命斗争志》的修改、补充问题,编委会邀请长期在土默特地区从事革命活动的老同志近 20 人,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充实、订正了革命斗争史料。次年 2 月底,上卷 19 章 125 万字的志稿全部修改、誉抄完毕,交编委会待审。
四稿完成后,由于诸多原因,修志工作从1990 年开始处于停滞状态,直到 1993 年初,经云海副主任委员多次请示汇报,旗委于 3月下旬任王奎元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各项工作得以重新启动。
评审稿——1993年 5 月,编委会决定;
1、抓紧工作,力争一年内出书;2、请旗委审定志稿;3、经费问题,旗内挤一点,呈请上级拨一点,向社会各界争取一点赞助。7 月上旬,旗委开始审定志稿,到1994 年 6 月上旬审竣。办公室根据旗委的审稿意见决定,除《医药卫生志》、《语言文化志》和《其它》三章需重写或作重大修改外,其余各章侧重考订史实,补充缺失,理顺章、节、目的排列。从1994 年2 月到 7月,上卷组三名编辑(于永发、彭勇、王道)修改出 115 万字的第五稿(评审稿)并陆续打印成册。
1994 年 11 月 4 日,编委会在哈素海召开了《土默特志》上卷评稿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长期在土默特地区战斗、工作过的老同志、黄静涛顾问、自治区知名学者专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及兄弟旗县区志办同志,计百余人。与会者从上卷志稿的体例、内容到文字,提出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黄顾问与上卷编纂人员用半个月的时间,逐章研讨了评审稿的得失,提出不少具体而微的意见,对付印稿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经费———由于土默特左旗财政拮据,经旗委同意,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王奎元、赵忠孝等同志把很大的精力用于经费的筹集方面。经过多方奔走呼号,争取到各方面对《土默特志》的支持,国家民委副主任文精、呼和浩特原副市长高延青、市长张国民、自治区人民政府乌力吉主席先后筹拨专款支持上卷的出版,一些企业界人士也慷慨解囊,终于筹齐了出版上卷的经费。
付印稿及出版——1994 年 12 月,在编委会副主任委员、上卷主编云海主持下,办公室制定出了编辑付印稿的方案∶
1、整理评稿会及黄顾问意见,研究决定取舍;
2、各章依据总体构想,结合各方面意见精心修改;
3、查阅历史档案(尤其是满文档),进行必要的调访,查漏补缺,以求志稿尽可能丰富翔实;
4、疑难问题,凡属尚无定论的,数说并存。某些重大历史事件,统一到中共中央的口径上;
5、调整章节顺序和名称,如为了突出经济基础,将土地、经济两章由五、六章调为三、四章,文化、灾祸两章分别改为《语言文化志》、《灾祸与赈济志》;
6、各章仍由原编写者修改补充。
1995 年初,上卷各编辑一边查阅档案、访问 乡耆、请教学者专家,一边修改志稿,于 4 月份修改完毕。这次修改更正了一些旧说,如《地理志》一直沿用旧说,将 十默特旗境写作东西宽 400 余里,南北长 350 余里,经反复测算,改作东西宽175 公里余,南北长 205 公里余(直线)。也,搞清了若干历史事实,如从档案中查清了代买米地的由来及其性质,从而否定了所谓"土默特蒙古种地不纳粮"的讹传。
2 月中旬,由主编审阅志稿逐章逐节提出意见,副主编执行,进行统编。6月底,志稿统编完毕,形成 115 万字的付印稿。经上级审核,批准上卷付印出版。
原拟上卷于1995 年内出书,但因付印意见不一等原因,到 11 月上旬才与厂家签订印刷合同,当月志稿即付排。《土默特志》上卷经过 16 年的磨炼,历尽坎坷,终于出版面世了,至此《土默特志》全书出齐,完成了土默特(左)旗文化史上的一项巨大工程。
四、感 受
《土默特志》编修 16 年来,感受良多,谨撮其要者简述如次。
1. 领导重视是完成修志任务的保证
土默特左旗的修志事业,是在中共土左旗委的领导下开创的。旗委主要负责人不仅参与了修志指导思想的制定及志书总体构想的设计,还经常询问编纂进度,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问题,指示有关部门"凡修志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考虑到修志工作的清苦,旗委给志办全体工作人员上浮一级工资,并参照文物考古部门的标准报销差旅费,还给部分确有困难 的同志安排家属或子女就业,从而解除了修志人员的后顾之忧。旗委书记云文怀还赋诗《赠史志工作者》;"近利不见耕耘果,功在千秋照后人。"鼓励方志编修人员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编写出为各族人民欢迎、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新方志。
《土默特志》的编纂,也得到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国家副主席乌兰夫为志书题写了书名,原内蒙政府主席、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布赫,原甘肃省委书记杨植霖分别作了序。布赫副委员长和内蒙政府主席乌力吉还为上卷题了词。在上卷出版遇到经费困难时,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政府拨款予以扶持。这极大地鼓舞了工作人员编写、出版高质量志书的信心和决心。
1990 年以来,由于行政方面的原因,致修志工作停滞三年多。1993 年 3月,旗委再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土默特志》的编纂得以重新启动,并出版面世。
上述种种说明,旗委、旗政府以及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特,是完成修志大业的保证。
2. 要编修具有个性特点的新志书
《土默特志》的编修,自始至终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支持鼓励者有之,批评责难者亦有之。对批评意见,我们虚心倾听,认真权衡,择善而从。凡是有利于突出志书个性的批评和建议,就都采纳,反之则耐心进行解释。例如方志界有人认为《土默特志》的名称有悖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条例"精神。以"土默特"命名志书的原因前文已述,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们认为,志书土默特志·上卷也应该"百花齐放",而不应是一个模式,千志一面。以"土默特"名志,正是这部新方志个性特点的表现之一。同样的道理,上卷第二章不叫"建置沿革",而名之曰《经历志》,也并非标新立异。循名责实,该章既有历代土默特地区建置沿革方面的内容,也包函了本地区 16世纪以来经济、政治、军事、文化诸方面的沧桑变化,从纵 的方面勾勒出了 土默特部(旗)的兴衰际遇,可以说是全书的张本,而"建置沿革"则 未必能够尽有《经历志》的作用。这也是《土默特志》的个性特点之一。
我们体会,对某些创新的修志理论,应 根据实际情况对待,不应盲从。例如关于民族地区修志,"凡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人和事应该大书特书,反之则不写或少写"的提法,一度 曾对上卷的编写起了某种束缚作用,对涉及民族关系的内容,不敢大胆录入志稿。针对这种情况,经过分析,我们认为,《土默特志》上卷的下限是 1949 年"9.19"绥远和平解放,志述的全属旧时代的内容。不论是封建专制时代,还是军 阀当政、国民党统治时期,在民族问题上,实行的都是民族压迫政策,因而民族间的矛盾、纠纷都是反动统治者造成的。如果我们"不写或少写",岂不等于替封建统治者和反动派隐恶?"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实事求是地记述过去时代的民族关系,有利于对旧时代民族歧视、压迫政策的认识,有利于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从而增强执行中国共产党正确 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促进各族人民间的团结。统一认识后,便在上卷有关章节内如实志述了过去时代有关民族关系的情况,这对新志书突出时代特点、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具有重要意义,否则,志书的个性也就被抹煞了。
3. 要有一支甘于奉献的修志队伍
《土默特志》上卷 的时间跨度大,地域范围广,可资利用的资料少,因而编写难度相当大。而地方志办公室是个一无权二无钱的清水衙门,没有一支甘于寂寞、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修志基干队伍,要写出一部象样的志书,简直难平其难。土默特志编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最多时曾达 30 余人,有的(尤其是青年)认为修志得不到发展,陆续他就了,而办公室的基干力量(如于永发、彭勇、王道等)却始终很稳定,他们事业心强,耐受力大,既不因他就的同事纷纷升官(历年调离志办的人员中有 10 余人成为副科至处级干部)而动摇,也不因受到不公平待遇而改变初衷,十余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勤勤恳恳地笔耕不辍。他们从不惑之年直到年近花甲,把一生中最宝贵的年华奉献给了修志事业。正是由于有这样一支修志队伍,《土默特志》上卷才得以历尽坎坷出版面世。可以说,没有他们的辛勤劳作,就没有今天的《土默特志》。
4. 要有本民族的同志参与修志
民族地区 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要特别突 出志书的民族特点。要做到这一点,除正确的观点而外,还必须占有丰富的资料(特别是民族方面的资料)并正确使用这些资料,二者缺一不可。由于少数民族同志熟悉本民族情况,联系面广,他们的参与是修志不可或缺的。他们参与修志,不仅有利于调查访问,搜集资料,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本民族的兴衰荣辱感受甚深,对资料的取舍和志述方式方法的见解往往中肯恰当,他们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例如对 十默特蒙古族"由牧转农"的问题,曾经有 一种看法,认为由游牧转向农业生产,是一种社会进步,应予肯定。在蒙古族同志参与下,经过反复研讨,上卷组取得了这样的共识∶不能笼而统之地认为农业是进步的,畜牧业就是落后的,否则,现代的畜牧业岂不是没有存在并发展的必要了吗?况且,对"由牧转农",要区别是自身发展的结果,还是外力强制的后果。土默特蒙古族的"由牧转农"属于后者,经历了长期的痛苦的过程,造成蒙众穷蹙日甚、人口锐减等恶果,故而不能用"进步论"指导有关章节的编写。由于有 了这样的认识,才较好地解决 了《土地与垦殖志》、《经历志》等章的编写 、修改。因此,我们体会,少数民族同志参与修志工作,是编修好民族地区新方志的基本条件之。
此外,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学术界专家学者以及图书、档案部门对编纂《土默特志》的关心和支持,也使我们感受到修志是 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没有各方面的支持,要修成志书也是难乎其难的。
来源:《土默特志》1997年版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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