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公告,因某些核心条款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晟控股终止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公司A股股票、可转债债券自2024年11月6日上午开市复牌。
一、停牌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通知,徐旭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晟控股正在筹划涉及所持有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
鉴于该事项正在洽谈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障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305,证券简称:旭升集团)、转债(债券代码:113685,债券简称:升 24 转债)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两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停牌期间,交易各方就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鉴于相关细节仍需充分协商敲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305,证券简称:旭升集团)、转债(债券代码:113685,债券简称:升 24 转债)自 2024 年 11月 1 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三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1 日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本次拟筹划事项终止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接到控股股东关于终止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通知。停牌期间,控股股东与交易对方多次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积极的商讨、沟通和洽谈,双方就其中某些核心条款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后,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控股股东本着审慎的原则,决定终止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
相关交易方未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最终签署实质性协议,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继续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公司相关证券复牌的安排
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可转债债券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开市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