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宪法宣传周”主题为: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在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之际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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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可以追溯到2014年。选择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有其特殊的历史意义。1982年12月4日,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这部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社会文化权利、监督权。
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照法律纳税。
其他义务,如劳动的义务、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等义务。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
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宪法是国之重器,守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倡导宪法,就是倡导公平正义,让我们共同尊崇宪法,让其成为社会和谐、国家发展的永恒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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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潘思咏 宋申奥
审核 | 王健文 邵志剑 李海东
监制 | 冷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