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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曾晓鸿
摘要:苯教卜者是吐蕃社会的一种特殊群体,他们广泛分布在吐蕃统治阶层和底层民间社会;其不仅在吐蕃政权事务决策中起关键性作用;而且在民间社会扮演“知者”的角色,为庶民排忧解难,引领庶民生活生产;是故,苯教卜者群体对吐蕃社会影响甚大;然而以往学界对该群体的关注甚少,始终处于吐蕃史研究的边缘地带。文章充分利用传世文献、敦煌文献、民族学资料、考古资料等研究资料、通过四重证据交织呈现了吐蕃苯教卜者群体的基本面貌。
关键词: 吐蕃, 苯教, 卜者
引子
20世纪初,西方学者最早接触敦煌古藏文文献后,开创了敦煌藏文文献研究的先河。占卜文献作为敦煌藏文文献的组成部分,受到了国外学者的关注;1913年,法国藏学家Jacques Bacot最早对敦煌藏文鸟卜文献进行翻译和释读。这篇文章是现代藏学研究史上吐蕃占卜研究的开山之作。此后,敦煌藏文占卜文献研究成为敦煌藏学研究的重要门类。
过去百余年里,先后有B. Laffer(1914)、Frederick William Thomas(1957)、A. Macdonald(1971)、Nebesky•WojkowitzReneDe(1975)、Carole Morgan(1987)、G. Uray(1992)、南喀罗布(1996)、Eric David Mortensen(2003)、Brandon B. Dotson(2007)、王尧、陈践、谢后芳、格桑央京、罗秉芬、陈楠、郑炳林、房继荣、陈于柱、张福慧、孙林等国内外学者对敦煌藏文占卜文献进行了研究;发表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
业已形成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1.敦煌藏文占卜文献迻译与释读;2.敦煌藏文占卜文献的性质、来源、年代、作者等文献学研究;3.敦煌藏文占卜文献中的吐蕃习俗;4.敦煌藏文占卜文献应用于吐蕃社会史研究领域。总体而言,目前研究成果尚停留在文献学研究层面,仍有进一步推进的研究空间。如本文所研究的对象吐蕃苯教卜者群体,作为吐蕃占卜实践与传播的主体,似乎未能引起学界应有的重视与关注,始终处于吐蕃史研究的边缘地带。本文拟充分利用传世文献、敦煌文献、民族学资料、考古资料,对吐蕃苯教卜者的称谓、分类、性别、形象、传承及其社会地位等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四重证据交织呈现吐蕃社会的苯教卜者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面貌。
一、卜者的称谓
吐蕃时期,苯教徒的宗教功能是打卦解惑、主持垛术和治疗、招福、主持殡葬仪轨;其中占卜作为原始苯教最主要、最常见的宗教仪轨,很早就盛行于吐蕃社会,由此吐蕃社会便出现了从事占卜活动的苯教卜者这一特殊群体。
吐蕃苯教卜者的称谓主要有:苯波(བོན་པོ)、莫苯 (མོ་བོན) 、莫玛(མོ་མ)、莫哇(མོ་བ)、恰辛(ཕྱྭ་གཤེན)、恰苯(ཕྱྭ་བོན)、恰堪(ཕྱྭ་མཁན)、傣堪(ལྟས་མཁན)等。
(一)苯波(བོན་པོ)
“苯波”一词中的“苯”(བོན)在现代藏语中通常指藏族原始宗教—苯教;“波”(པོ)是藏语语法中的主性词,以表示动作的作者或事物的所有者。二者合起来通常指苯教信徒。然而吐蕃文献资料表明,吐蕃时期该词在不同语境的所指不尽相同。例如:
1.敦煌藏文占卜文献P.T.1047(第313-314行)云:ཡ:བདུད:དང་བཙན་དྲི:ཞིག:གདོན་དུ:ཆས་ཕ:། ། ལས:བོན་ཕོ:གསས་དྲག་ཕ:ཞིག་གྱིས་ཐུབ:ཕའི:ངོ།译文:为邪魔、赞哲鬼来前加害,被威猛苯波制服之兆。此处出现之“苯波”显然指从事巫术仪轨的苯教巫师。
2.敦煌古藏文文献P.T.1285(r40-41)云:མོ་བཏབ་ཕྱྭ་ཀླགས། ཀྱང་སྙུན་གྱྀ་ཟོ་མ་འཚལ། ནད་ཀྱྀ་ལྡེ་མ་རིག། བོན་པོ་ལམ་བའ་མཆྀས། སྨྲ་བོན་ཟིང་བ་མཆིས། 译文:打卦解惑后,仍然没有找出原因,(请来的卦师)有苯波兰哇、玛苯桑瓦。P.T.1285(r137-138)言:བོན་པོ་ལ་མཆི་ཤིག་ལེག་ཏང་རྨང་བ་ལ་མཆི་ཤིག། མོ་བཏབ་ཕྱྭ་ཀླགས་ནའ། སྙུན་ཀྱི་ཟོ་ཡང་འཚལ།། སྐྲན་གྱི་ལྡེ་ཡང་རྀག译文:邀请苯波列当芒哇,打卦解惑后,方能找出病因。上述出现的“苯波”均指苯教卜者。
从吐蕃时期遗留的文献资料窺知,古藏文“苯波”(བོན་པོ)一词最初应该是从事巫术、占卜、祭祀等原始苯教仪轨的巫师的泛称。吐蕃时期书写的敦煌藏汉对照词汇中,藏文苯波(བོན་པོ)一词被译作“邪师”、“师公”即巫师。[]民族学资料表明,崇信苯教的藏族支系或受过苯教文化影响的周边民族中,至今依然保留用“苯波”称呼本土从事巫术、占卜活动的巫师的传统。如嘉绒藏族用“苯波”称呼嘉绒地区的“巫师”。白马藏族把神职人员称作“白布”;“白布”是指能够具体操作和念诵一般仪轨和经文者,是神职人员的一般称呼。有学者考证,白马藏族方言中的“白布”,其实就是藏文“苯波”(བོན་པོ)。“白布”主要从事“上敬诸神、中调家事、下伏鬼怪”的宗教活动,还兼职占卜师身份。纳西族东巴教从事法事的祭司和占卜师自称为“钵布”。从东巴教与苯教渊源关系,不难看出“钵布”这个称谓源自藏文“苯波”。
此外,彝族、布依族、布朗族的“巫师”分别称作:“毕摩”、“布摩”、“白摩”;三者读音十分相近,应该是同一个词的不同音译。其中彝语“毕摩” 中的“毕”为念、诵、吟之意;“摩”有做、从事的含义;二者合起来专指“从事念诵经文之仪式活动的人”。其与藏文“苯波”进行对照比较,发现彝语“毕”与藏文“苯”读音相近,且彝语“摩”与藏文“波”(པོ)均表示从事某一活动的人;而藏文“苯”(བོན)一词亦具有诵、吟之意。是故,彝语“毕”的词源很可能是藏文“苯”一词。
(二)莫苯 (མོ་བོན)、莫哇(མོ་བ)、莫玛(མོ་མ)
吐蕃时期遗留的敦煌藏文占卜文献中,从事占卜职业的苯教徒称作“莫苯”或“莫哇”。例如:
1.P.T.992(r1)云:མོ་བོན་མང་པོར་བྱེད་པ་ནི་འདྲེ་འི་འདུན་ས།汉译:众多“莫苯”(卜者)聚集乃魔鬼聚会。
2.P.T.742(r10)曰:ཆོས་ཀྱི་ཡི་གེ་འདི་ཕླགས་ལ། ལོག་པར་མ་བལྟས། མོ་བོན་ལ་མྱྀ་འདྲྀ་ན།汉译:读此经,莫信谬误,莫问“莫苯”(卜者)。
3.P.T.972(2v4)言:མོ་བོན་དག་ལ་སྲིད་མ་ལྟོས། འདྲེ་སྲིན་དག་ལ་ཡར་མ་མ་མཆོད།汉译:生育之事莫问“莫苯”(卜者),休上祭鬼魔。
4.P.T.1047(20-21)载:སྤུང་སད:ཟུ:ཙེའྀ:སྲིད :པྱའ་རྩལ:མོ་བག་རྱོགས་སྟང་ལ:བཏབ་སྟེ་མོ་བ་ཉི་ཤུས་དཔྱད:ནའ:བཟང:ཞེས:汉译:此为邦色苏孜卜权势占,出现上卦跋觉当,后由二十位“莫哇”(卜者)分析,均谓:吉。
“莫苯”和“莫哇”中的藏文“莫( མོ)”一词虽然有女性、雌性、卦、卜筮等多种含义,但此处专指卦、卜筮。是故,以打卦算命为职业的苯教徒称作“莫苯”。藏文“莫哇”中的“哇”(བ)字通常作为表示男性主人的后缀。古藏文文法中后缀字“哇”(བ)和“巴(པ)”是相通的可以互换,“莫哇”(མོ་བ)亦可写作“莫巴(མོ་པ)”,二者均表示男性卜者。现代藏语中仍沿用这两种称谓,其中安多藏族习惯用“莫哇”,而卫藏藏族习惯用“莫巴”。
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中的彝族分支拉祜族“摩巴”是拉祜族传统宗教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人物,是人类与神灵交通的媒介、仪式的主持者、占卜者和祭司。拉祜语里“摩”具有知识最丰富的智者,能与神灵打交道的人,神灵在人间的使者等含义,“巴”意为“者、男性”。可见,拉姑语“摩巴”与藏语“莫巴”之间似乎存在渊源关系。
藏族苯教文献中,亦有用“莫玛”称呼卜者的传统。“莫玛”中的“玛”字加在词后表阴性的人称词;因此,“莫玛”表示女性卜者。如:莫玛衮西唐波(མོ་མ་ཀུན་ཤེས་ཐང་པོ)、莫玛底阿底隆(མོ་མ་སྡིག་ང་སྡིག་ལོམ)、莫玛吉顶(མོ་མ་སྐྱིད་ལྡེམ)等 。此外,颇具苯教文化因子的《格萨尔》诗史中,亦有莫玛同郭(མོ་མ་དུང་མགོ)、莫玛秋霞坚(མོ་མ་ཇུ་ཞགས་ཅན)等女性卜者名号。
(三)恰辛(ཕྱྭ་གཤེན)、恰苯(ཕྱྭ་བོན)、恰堪(ཕྱྭ་མཁན)
古藏文 “辛”(གཤེན)与“苯”(བོན)基本上被看作同义词,就是专指苯教的祭祀人员,而且很多情况下这两个字可以互换。如:“古辛”(སྐུ་གཤེན)与“古苯” (སྐུ་བོན)均指为吐蕃赞普打卦、禳解、招福,治病的赞普护身者。“土尔辛” (དུར་གཤེན)与“土尔苯”(དུར་བོན)均指主持殡葬仪轨的苯教徒。是故,“恰辛”与“恰苯”二者亦可视作同义词。
据苯教文献记载,“恰辛”乘乃苯教九乘体系中的第一乘,其内容包括占卜、历算、垛术、医术等四个方面。“恰辛”做法事时,首要任务就是占卜,故此,“恰辛”因从事占卜活动而亦被视为卜者,由此卜者亦有“恰辛”或“恰苯”之别称。
同样,藏文史籍中亦有用“恰堪”称呼卜者的传统,如藏文史籍《贤者喜宴》言:“མོ་མ་ཕྱཱ་མཁན་རྣམས་ལ་རྔན་པ་བྱིན་ཏེ་ལྷ་སྲས་གཙང་མ་འདིར་བཞུགས་ན་རྒྱལ་ཁྲིམས་འཇིག་པས་སྤྱུག་དགོས་ཟེར་དུ་བཅུག” 译文:贿赂莫玛恰堪唆使他们谎称:“若王子藏玛居于此地,将会毁掉王法,因此必须将其流放”。
现行藏文中 “恰”(ཕྱྭ)字仍然保留卦象的意思,如ཕྱྭ་འདེབས་པ། 打卦、ཕྱྭ་པ།占卜者。
(四)傣堪(ལྟས་མཁན)
藏文历史文献中尚存用“傣堪”称呼卜者的事例,如苯教文献《赛米》曰:“རྒྱལ་བུ་འདི་མྱུར་དུ་འཆི་བའི་མཚན་མཐོང་ངམ་ལྟས་མཁན་གསུངས། རྒྱལ་པོ་ཡབ་ཡུམ་གཉིས་ཀྱང་བཤུམས་སོ” 译文:(国王)向傣堪(占兆者)卜问有无显现王子不久将死去之兆?遂国王、王妃皆失声痛哭。
藏文“傣堪(ལྟས་མཁན)”中的“傣(ལྟས)”一词具有看、视之意;后缀“堪(མཁན)”为主性词,指人或作者;二者合起来字面义为观察者,后引申为占兆者之义。同样古代汉文“占卜”一词中的 “占”字的本义为“视”,也就是观察征候。吐蕃“傣堪”主要通过观察那些被认为是神所启示的自然现象,从这些现象的变化来解释征兆。这种占卜术不仅在吐蕃社会广泛应用,而且当下藏族民间社会尚存遗俗。
二、卜者的分类
吐蕃社会从事占卜的人员,根据服务对象或者活动场域以及占卜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即:官府职业卜者、民间职业卜者、非职业卜者。
(一)官府职业卜者
官府职业卜者主要为吐蕃统治阶层和贵族服务。官府设有专司占卜的官职,其跻身于吐蕃官吏阶层,具有一定的权势地位。其类似于商朝的“贞人”、周朝的“占人”。其中最典型的代表非苯教“古辛”(སྐུ་གཤེན)莫属。
“古辛”是吐蕃最高统治者—赞普的专门苯教导师和祭司,负责教授赞普宗教知识,主持有关社稷大事的宗教仪轨,并兼职赞普的私人医生。“古辛”兼职占卜,为赞普王室排忧解难。如苯教文献《扎巴岭扎》曰:“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心生疑虑,向“古辛”毕尼库(སྤེ་ནེ་གུ)和白薛(བྷེ་ཤོད)问卜”。
此外,吐蕃官府尚有设置职业卜者,效力吐蕃赞普为首的统治阶层。如《世续题记全传》言:“为吐蕃赞普聂赤赞普解难,让女卜者吉顶穆(མོ་མ་སྐྱིད་ལྡེམ)占卜,寻找鬼魔加害者”。
《五部遗教》曰:“吐蕃赞普赤松德赞王妃蔡邦氏玛坚(ཚེ་སྤོང་བཟའ་དམར་རྒྱན)身患麻风病,赞普向女卜者衮西婷波(མོ་མ་ཀུན་ཤེས་ཐེངས་པོ)卜问病因”。
《韦协》言:“赞普(赤松德赞)采纳了寂护之言。一日堪布(莲花生大师)端坐在华盖之下,向侍寝官囊钦森果拉隆措协年列(གནང་ཆེན་སེང་མགོ་ལྷ་ལུང་འཚོ་བཞེར་གཉན་ལེགས)以铜镜占“四大天王”之卜”。
敦煌藏文占卜文献P.T.1047《卜辞》(第20行)云:“邦色苏孜卜权势占,出现上卦跋觉当,后由20为卦师分析,均谓:吉。” 邦色苏孜乃吐蕃赞普南日论赞和松赞干布父子执政时期的重臣,曾任过吐蕃大相一职;透过上条卜辞,不难看出吐蕃官府职业卜者队伍比较庞大。
(二)民间职业卜者
目前掌握的藏族传世史籍中,吐蕃民间的职业卜者的直接史料甚少,所幸在敦煌藏文占卜文献中略有记述。P.T.1047《卜辞》(第325-328行)言:“起初,居住着老翁、老妪二人,而老翁在占卜时死于帐篷内,姆兴(卦具)未收拾散落在地上,老妪哭泣” 。足见,这位老翁就是民间的职业卜者。
复据藏文史籍《贤者喜宴》言:“桂氏遂即暗中奖励物品送给所有上下的信使、卦师及占兆者,并让他们一致说:赞普的身体遭到大难,此将危机政权。”上引史料中的“上下”对应的藏文原文为“བླ་འོག”。其字面义乃 “上下”,而此语境中其引申为“朝野上下”之意。由此推知,民间社会亦存职业卜者群体。
(三)非职业卜者
非职业卜者对占卜感兴趣或在这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造诣,可在必要场合或者业余时间从事占卜活动。与职业卜者不同,非职业卜者占卜的直接目的并非获得物质报酬,其活动的场所也更加广阔。例如:
《汉藏史籍》言:“在娘若则的塔哇园,王臣二人交战,罗昂达孜精通占兆术,而赞普骑着马挥着剑中之尊—古司朗布那(དགུ་ཟི་གླང་པོ་རྣ)迎面扑来,一不留神砍断了登天的穆绳,消失了保护神,最终被罗昂弑杀”。这段描述君臣比武场景史料中,窺知吐蕃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篡位者罗昂达孜(ལོ་ངམ་རྟ་རྫི)精通占兆术。
《韦协》曰:“王子牟尼赞普见状便下诏书与大臣议事堂:昨夜我梦见在色究竟天的杨柳宫中,世尊释利大日如来、金刚持、童子文殊三位和父王赤松德赞齐聚一处,议论经藏的圣言精要和诸多佛典的因缘。依此梦所示,父王之超荐仪轨应该依善法从事,不宜随苯教仪轨。” 足见,牟尼赞普亦谙熟梦兆,且用于先父的丧葬仪轨决策中。
占兆术是吐蕃非职业卜者的看家本领,特别是梦兆在藏族历史上屡见不鲜,比比皆是。
三、卜者的性别
据汉语字典《说文解字》曰:“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复据《春秋公羊传解诂》言:“巫者,事鬼神禳解以治病请福者也。男曰觋,女曰巫”。古代汉族“巫师”称作“巫觋”,男性为“觋”,女性为“巫”。有学者认为,人类社会巫师可能产生于旧石器晚期的母系氏族社会中期,且最早的巫师为女性。
民族学资料表明,我国少数民族中的壮族、布依族、侗族、仫佬族、瑶族、苗族、黎族、傣族、白族、彝族、羌族、满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锡伯族等民族的巫师群体中,女巫占有比较大的比例。
“卦”在藏文中称作“莫”(མོ)。该词的本义指女性、雌性、阴性。女性卜者称作“莫玛”(མོ་མ),男性卜者称作“莫巴”(མོ་པ)或“莫哇”(མོ་བ)。尽管“卜者”在藏语中名目繁多,但早期藏文文献中,“卜者”的称谓出现频率最高者乃 “莫玛”。如:莫玛吉顶(མོ་མ་སྐྱིད་ལྡེམ)、莫玛衮西唐波(མོ་མ་ཀུན་ཤེས་ཐང་པོ)、莫玛底阿底隆(མོ་མ་སྡིག་ང་སྡིག་ལོམ)、莫玛同郭(མོ་མ་དུང་མགོ)、莫玛秋霞坚(མོ་མ་ཇུ་ཞགས་ཅན)等。由此表明,吐蕃早期职业卜者绝大部分为女性;这与世界其他民族 的“巫师”性别特点不谋而同。
四、苯教卜者的形象
(一)图像中的卜者形象
西藏境内发现的史前岩画中,巫师形象丰富多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乃鸟卜师形象,其头上戴着鸟首面具,作手舞足蹈状,手上举着一只鸟(图1)。此类图形亦出现在青海野牛沟史前岩画中(图2)。这不免令人想起吐蕃时期遗留的敦煌藏文鸟卜文献。这亦是迄今所知表现古代藏族卜者形象的最早考古资料。
图1.藏西日土鲁日朗卡岩画
图2.青海野牛沟《西藏岩画》
(二)文献中的卜者形象
吐蕃赞普御用祭司—“古辛”兼具卜者身份,其形象在苯教历史文献中略有描述,《扎巴岭扎》记载“古辛”头戴白色头巾,其上插有鹰羽抑或具金“甲茹”带松石翎,身着白猞猁或白狼皮袄上,用虎或豹或曹豹皮做便条…手持金杖或白色藤杖” 。复据《世续题记全传》言:“古辛头戴白色头巾或 蓝色牛皮帽或虎皮帽,其上插有鹰羽和松石甲茹,手持绿松石仗” 。822年,唐大理卿御史大夫刘元鼎作为会盟使赴吐蕃会盟时,吐蕃赞普牙帐外“甲士持门,巫祝鸟冠带虎击鼓,凡入者搜索乃进” 。
古代苯教巫师的装扮形象在民族学资料中有所反映,西藏山南市隆子县珞巴族巫师跳神时,要戴虎皮帽子,其上插有鹰羽,身上穿虎皮衣服,挂有红、黄、绿色彩线,每根线上也栓黄鹰尾毛。
2006年,西藏山南市措美县当许镇噶塘蚌巴奇出土的苯教文献中,苯教职业卜者的形象略有记述,苯教文书《解秽除法》云:“名为久希加的老妪,身披鹰羽裘,手持卦具四十二粒水晶石子” 。
综述所述, 古代藏族卜者头戴鸟面具或鸟冠或插羽毛,身穿羽衣的装扮形象与我国河南信阳楚墓出土的彩绘锦瑟上的图案中的巫师十分相似,其身披象征鸟翼的斗篷,头上矗起三只角,两只尖角向后,比方鸟的双耳,一只到三角长在额前,比方禽的冠。
五、卜者的传承方式
(一)“古辛”传承方式
藏族传世史籍中吐蕃赞普御用祭司—“古辛”的记述相对颇丰。如敦煌古藏文文献P.T.1038《聂赤赞普世系》言:“赤巴拉登赐(ཁྲི་བར་ལ་བདུན་ཚིག),从天之神,遂为统治大地的人之王,黔首黎明无王成其之王,众畜无主成其主,洛(ལྷོ)和额(རྔེགས)为臣,苯波茨(མཚེ)和觉(གཅོ)(任祭司)”。
这是最早记载吐蕃赞普 “古辛”的史料。据此可知,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的“古辛”为“茨觉”;“茨觉”应是“茨米(མཚེ་མི)”和 “觉拉(གཅོ་ལའམ་ཅོག་ལ)”之合称,是两个苯教著名祭司及氏族。
尽管藏族历史上流传着吐蕃第二十七代赞普拉托托日聂赞之前,历代赞普常设一位护持赞普的“古辛”之说法;但目前掌握的历史文献表明,设置“古辛”之传统至少延续至吐蕃第三十七代赞普赤松德赞时期,且历代赞普“古辛”人数不等。兹将吐蕃历代赞普的“古辛”中有明确姓氏的制表以示。
表1吐蕃历代“古辛”姓氏
(注:“不确定”表示人名中未道姓氏者。赞普世系顺序以敦煌藏文文献为据。)
上表所见,吐蕃第一代至第三十七代赞普期间,除了少数“古辛”出身于琼布氏、董氏、麴氏等氏族外,其余均被“茨米”和“觉拉”两个氏族包揽。换句话说,吐蕃早期“古辛”的官职基本被“茨米”和“觉拉”两个古老氏族垄断。由此推知,吐蕃时期赞普的“古辛”是通过家族世袭传承方式产生。
民族学资料表明,原始苯教文化保存比较完整的白马藏区,当地苯教神职人员 “白布”亦兼职占卜,通过占卜测算、解释梦境,辨别哪路神魔的危害,针对危害的特征及情况,指明或举行各种禳解法或医治法。据研究发现,截止2019年6月,白马藏区在世“白布”共计24人;其中父子和祖孙传承者约占总数的29.1%,亲戚和远亲者占33.3%。从这个数据上看, “白布”亦是以家族传承为主。
甘肃省白龙江上游的民间苯教仪轨的主持者—“莱坞”,是苯教文化的传承者,被誉为原始苯教文化的“活化石”;其主要职能是上祭神灵、下伏鬼怪、解打卦、定期举行苯教仪轨。“莱坞”亦是以父子传承为主的家族传承。此外,藏北安多一带的巫师“拉巴”,亦以父子相传为主的家族世代传承。这种文化现象可能是吐蕃苯教“古辛”传承方式的遗俗再现。
(二) 职业卜者传承方式
吐蕃史上颇具影响力的第七代赞普—止贡赞普,以性情暴躁、毁灭苯教之罪而臭名昭著,佛、苯两教史家不惜笔墨、浓墨重彩地记述了其历史事迹;其中最为后人津津乐道的便是其祖母为其赐名这段小插曲。这段历史最早见于敦煌古藏文文献。
据敦煌古藏文文献P.T.1287《止贡赞普纪传》云:“止贡赞普年幼时,就其名事,问及玛玛卓夏玛吉林玛(མ་མ་གྲོ་ཞ་མ་སྐྱི་བརླིང་མ)。玛玛问道:‘吉地之红岩是否崩塌?当玛牦牛草坪是否被焚烧?旦木勒瓦湖是否干涸?’答曰:‘岩山未塌,湖水未干,草坪亦未焚。’玛玛卓夏玛吉林玛因年高耳背,听成岩山已塌,草坪被焚,湖水已干。便说:‘既然免不了水中亡,厉鬼杀,那就叫止贡(死于“刀下”之意)赞普吧!’遂起名为止贡赞普”。
这段历史传说被藏传佛教后弘期大部分史籍承袭,并历代史家极力发挥想象力,不断地对其母版进行添盐着醋,最终把“玛玛卓夏玛吉林玛”身份塑造成止贡赞普之祖母。此说法在学界早已成为定论,鲜有人质疑。
2013年以降,青年学者多杰尖措与拙文分别从各自的研究视角,对“玛玛卓夏玛吉林玛”为赞普祖母之说提出质疑,并一致认为“玛玛卓夏玛吉林玛”真实身份为女性卜者。
倘若这个观点成立,则发现吐蕃第一代赞普起“玛玛卓夏玛吉林玛”家族出身的女性,世代出任官府职业卜者;且这种传统至少延续至第七代赞普止贡赞普时期。据此足见,吐蕃官府职业卜者亦以家族世代传承。
据民间口传资料表明,吐蕃第八代赞普布德贡杰时期,雅砻河谷有一位老妪,其精通天象物候。据《亚桑的故事》言:“此时,老妪言道:‘啊!雅拉香布山神虽神奇,但吾乃敢战之空行母;尊萱逝后吾承业,精通母业星占术,敢问汝有此学术?’ 诸位好汉商议后,怂恿老妪斗雅拉;帕玛老妪(རྒན་མོ་བལ་མ)往前请,娓娓道来星占术”。上引材料中的“老妪”是一位民间的占星师,其在对话中提及其继承母业;由此窺知,吐蕃民间的职业卜者亦以家族世代传承。
六、卜者的社会地位
(一)苯教“古辛”的社会地位
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起,从象雄邀请苯教徒,担任赞普御用祭司—“古辛”,辅佐赞普治理社稷;由此形成了苯教与吐蕃王权高度结合的“王辛同治”独特治政模式。及至第二代赞普—穆赤赞普时期,赞普笃信苯教,大力扶持苯教在吐蕃传播,使苯教势力代表“古辛”飞黄腾达,其身着象征权势的服饰以表其权威。
据苯教史籍《扎巴岭扎》记载“古辛”头戴白色头巾,其上插有鹰羽或具金“甲茹”带松石翎,身着白猞猁或白狼皮袄上,用虎或豹或曹豹皮做便条…手持金杖或白色藤杖。
复据《世间续全传》记载 “古辛”头戴白色头巾或 蓝色牛皮帽或虎皮帽,其上插有鹰羽和松石甲茹,手持绿松石仗”。
除此之外,吐蕃朝廷议事,“古辛”坐在赞普的右侧,大臣坐在赞普的左侧;“古辛”未道出三句话之前,赞普不得发号施令,大臣们也不得讨论政事。足见,此时“古辛”与赞普平等起坐,甚至凌驾于赞普之上。
然而好景不长,吐蕃第七代赞普—止贡赞普时期,因“古辛”为代表的苯教势力对赞普王权构成严重威胁,最终赞普毅然决定毁灭苯教,驱逐苯教徒,只留少许苯教徒继续作王室祭司和赞普的“古辛”。
这场“法难”中,尽管“古辛”为首的苯教势力元气大伤,但其宗教职能继续在吐蕃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旧唐书·吐蕃传》言:“多事羱羝之神,人信巫觋”。《新唐书·吐蕃传》曰:“……其俗,重鬼右巫,事羱羝为大神”。上述引文中出现之“巫觋”和“巫”均指苯教巫师。
佛教正式传入吐蕃以降,赞普御用祭司依然参与盟誓等重要政治活动,且在其中继续充当重要角色;还享有小银文字告身。这从汉文文献中得到佐证。
《旧唐书·吐蕃传》言:“与其臣下一年一小盟,刑羊狗猕猴,先折其足而杀之,继裂其肠而屠之,令巫者告天地山川星月星辰之神云:若心迁变,怀奸反复,神明鉴之,同于羊狗”。
《新唐书·吐蕃传》曰:“赞普与其臣岁一小盟,用羊、犬、猴为牲;三岁一大盟,夜肴诸坛,用人、马、牛、驴为牲。凡牲必折足裂肠陈于前,使巫告神曰“渝盟者有如牲”。
这个传统一直延续至吐蕃末期,公元822年,唐大理卿御史大夫刘元鼎作为会盟使赴吐蕃会盟时,吐蕃赞普牙帐外“甲士持门,巫祝鸟冠带虎击鼓,凡入者搜索乃进”。
综上所述,吐蕃早期,苯教势力代表“古辛”权势显赫,不但能够左右赞普的决策,甚至对赞普王权构成直接威胁。于是止贡赞普为了巩固悉补野家族的统治地位,毅然决定反击政敌,发动了吐蕃史上第一次“灭苯运动”。这场“法难”中苯教势力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其核心人物“古辛”便首当其冲,削弱了“古辛”的政治权势;但其后至少在吐蕃赞普赤松德赞时期,尚存“古辛”官职,且其仍具较大的影响力。
吐蕃赞普赤松德赞晚期,佛教正式立为吐蕃“国教”后,僧官完全取代了“古辛”的政治地位,从此“古辛”名号湮没在历史尘埃中。不过,赞普祭司的宗教职能继续在吐蕃社会发挥重要作用;吐蕃赞普赤德祖赞时期,唐使者刘元鼎在吐蕃逻些参与盟誓时,所见之“巫祝”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二)职业卜者的社会地位
1.官府职业卜者的社会地位
敦煌古藏文文献 P.T.1287《止贡赞普纪传》记载,吐蕃第七代赞普的名号是由一位名为“玛玛卓夏玛吉林玛”的妇女,通过观察自然界的山、水、草木的变化而命名者。这位妇女乃吐蕃早期官府职业卜者世家出身的一名女卜者。
同样,吐蕃第八代赞普布德贡杰名号由来亦有记述,《世续题解全传》曰:(赞普)被母亲取名为茹吉;被辛波起名为布德贡杰,佛名曰释迦雅。此段引文中出现之“辛波”应该是赞普御用祭司“古辛”。
上引诸史料窺知,吐蕃早期,吐蕃赞普的名号一般由“古辛”或官府卜者通过占卜形式命名。由此表明,官府职业卜者在吐蕃统治阶层中享较高的权势地位。
除此之外,吐蕃史上发生的朝内政治斗争中,政治势力经常采用贿赂卜者的战术,以此实现不可告知的目的。足见,职业卜者在吐蕃统治阶层中颇具影响力的特殊身份形式存在。他们不仅在吐蕃政治、军事、文化、宗教等领域重大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而且在吐蕃政权重大事务决策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
2.民间职业卜者的社会地位
民间的职业卜者而言,尽管生活在苯教文化根深蒂固的民间社会,且在民间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但其所处的社会阶层决定,其不入史册;是故,藏族传统史籍中未曾发现民间职业卜者相关的直接史料。不过,从吐蕃时期敦煌藏文卜辞中窺知,吐蕃庶民在日常生活中要面对生死、自然灾害、战争、因果关系诸多难解问题,因自身的文化知识有限,无法应对这些困惑。这时,卜者扮演“智者”的角色,进入他们的生活,且以“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姿态,消除庶民心中的疑惑,且引领广大庶民生活生产,从而博得底层庶民的热情和青睐;使职业卜者在民间获得尊崇地位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结语
吐蕃时期,苯教卜者是吐蕃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该群体的社会称谓名目繁多;其中“莫苯”是吐蕃时期历史文献中最常见的称谓,这是从事占卜的苯教徒的泛称;然而藏族传统史籍中吐蕃卜者常被称作“莫玛”(指女性卜者)。吐蕃时期苯教职业卜者主要有官方职业卜者、民间职业卜者构成,且其主体性别为女性。苯教卜者头上戴鸟面具或鸟冠或插羽毛,身穿羽衣或用羽毛装饰的衣服,装扮成鸟的形象,这与藏族古代鸟崇拜文化背景有关。不论是官府职业卜者还是民间职业卜者各自所在的社会阶层都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
作者简介:江琼·索朗次仁,西藏日喀则市人,复旦大学民族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主要从事藏族古代史与历史文献研究。
原刊于《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第56-65页。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来源:《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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