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咳防控之重点机构篇

健康   2024-11-01 16:31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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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国家疾控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百日咳防控方案(2024年版)》,其中,对月子中心等重点机构的百日咳防控措施提出要求。

新生儿还没有建立完整的免疫屏障,属于高危人群,在月子中心等人员聚集场所应该如何应对百日咳的威胁呢?

别急,小吉为您一一解答。


什么是百日咳?

百日咳是由百日咳鲍特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病程较长,典型症状可表现为持续2~3个月的咳嗽,因此称为“百日咳”。



百日咳如何传播?

百日咳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也可经密切接触传播。感染者是主要传染源。

对婴幼儿来说,感染百日咳鲍特菌的父母或其他同住人员是主要传染源。



月子中心应该

如何防控百日咳?




  • 做好日常清洁通风。每天至少开窗通风三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倡导工作人员、产妇陪护人员及前来探视访视人员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咳嗽或打喷嚏时用手肘或纸巾掩住口鼻上述人员出现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近距离接触照护婴幼儿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降低婴幼儿的感染风险。

  • 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因病缺勤登记等工作。月子中心工作人员确诊后应立即离开岗位,根据病情采取住院隔离治疗或居家自我隔离,在有效抗菌药物治疗5天且咳嗽症状明显缓解后方可返岗,工作期间应严格佩戴口罩直至症状消失。

  • 产妇有咳嗽症状期间应避免与新生儿同室。如确诊百日咳应立即转出隔离治疗,同时加强对新生儿的健康监测,必要时可在临床医生指导下接受药物预防;新生儿一旦出现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住院治疗。



儿童福利机构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应该如何防控百日咳?




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做好每日清洁通风,儿童、未成年人出现咳嗽尤其是持续性咳嗽等症状,应密切关注、尽早就医。

病例在确诊百日咳后如果没有住院,继续在机构内居住,应遵医嘱治疗,治疗期间应单人单间隔离,照护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工作人员出现持续性咳嗽后应佩戴口罩并尽早就医,如确诊百日咳,在服用有效抗菌药物治疗5天后方可返岗,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直至症状消失。

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内与患者共同居住、生活和工作等近距离接触人员,应在临床医生指导下接受药物预防。


提醒:3月龄至5周岁的儿童尽早、全程接种百白破疫苗,未全程接种的适龄儿童应尽早补种。


稿件来源:免疫规划科

转载声明:转载“合肥疾控”稿件,请注明出处。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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