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加快全省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工作的提案答复

企业   2024-07-11 17:59   福建  

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038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省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工作的提案》收 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碳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 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森林经营碳汇体系构架的建议

    2023 年 10 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 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 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技术规范,首批发布了造林碳汇(CCER)等 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目前国家 暂未出台森林经营碳汇方法学。2023 年 10 月,按照省碳达峰碳 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林业碳票登记及交易管理 规则(试行)》要求,省林业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州 林业碳票项目方法学》,规范全省林业碳票开发计量监测工作, 创新地将森林经营纳入林业碳票项目开发范围。支持省林科院强 化对贵州人工商品纯林树种结构优化调整对森林碳汇效益提升 监测研究,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构建以 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为主的多目标经营模式,创新集成符合贵州实 际的固碳增汇森林经营技术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森林经营计量监测方法,争取启动 贵州森林经营方法学开发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省林科院等科研院 所开展森林经营方法学研究,力争总结出国家认可、具有特色的 森林经营方法学,为实现我省森林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打下基础。

    二、关于积极争取将贵州森林经营碳汇纳入顶层设计的建议

    2023 年 10 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 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首批发布了造林碳汇等 4

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按要求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 可以用于全国碳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的配额清缴抵销、大型活 动碳中和、企业碳排放抵销、国际履约等方面,可以激励更广泛 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衔接国家政策,加强与生态 环境部对接,组织有关技术单位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相关政策技 术研究,助推更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落地贵州。

    三、关于多措并举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20212023 年,省林业局邀请省内外专家对全省林业系统 人员先后进行了 期林业碳汇专题技术培训,共计 560 余人参加 培训,专家就林业碳汇基础知识、项目开发及管理、碳汇计量监 测等方面进行授课,有效提升基层林业部门林业碳汇工作的能力 和水平。同时,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高职已开设林业技术和园 林技术两大专业,拟招生 500 人,将积极探索高职专业林业技术 (林业碳汇方向)人才培养的途径。

    下一步,我局拟于近期举办 2024 年全省林业碳汇技术培训 班,重点讲授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相关政策要求、《造林碳汇》方 法学等内容,并组织推动全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此外,将优化 贵州省林业碳汇联盟,成立省林业碳汇专家委员会,为全省林业 碳汇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支撑。

   四、关于搭建东西部互动发展的碳协作平台的建议

   2023 年—2024 年期间,省林业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黑 龙江省、湖南省、四川省等兄弟省区林业主管部门就林业碳汇开 发交易进行了沟通调研。省林业局组成调研组到江西省、湖南省,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湖南岳阳林纸公司等地学习考察。与上海 捷亦碳、无锡宝通等实力企业对林业碳汇发展、人才技术合作等

方面开展交流座谈。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 对接,借助东西部协作的发展契机,到广东等地区学习交流考察, 并就黔碳东卖进行沟通对接,积极探索以林业碳汇为载体的跨 省生态补偿机制。

                                贵州省林业局

                            2024年6月27日   

来源:贵州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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