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组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所在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围绕一致性用水定额实施范围、印发方式、产品分类及定额数值合理性等内容开展一致性用水定额成果研讨,研究推动下阶段工作。
2024年示范区水利(水务)领域工作计划明确太湖局牵头开展示范区一致性用水定额研究,努力破解示范区所在省(市)用水定额差异性,以及新兴产业用水定额覆盖不全等问题。
太湖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任务落实,会同有关省、市、地方组成工作组,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保工作质量;赴两区一县水行政主管部门、9个行业14个重点用水单位现场调研,了解产业结构特点、用水定额执行情况、一致性用水定额名录建议等;完成示范区324家单位用水642份有效样本数据收集,以及各单位用水环节、节水潜力分析等;坚持严格管控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研究提出涵盖工业和服务业两大领域共26个产品50个用水定额值的重要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