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开创性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题考虑进去,指出节水工作意义重大,对历史、对民族功德无量,要求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推进由粗放用水方式向集约用水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
一、深刻认识做好节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仍面临水资源短缺的严峻挑战。一方面,我国基本水情将长期存在,水资源总量存在“天花板”,受气候变化影响,我国北方河流径流减少,水资源区域不平衡性更加突出;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对水资源的需求仍会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剧。我们要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节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聚焦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三大领域”,科学系统谋划节水制度政策体系,以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协同性,更好推动节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健全农业节水增效制度政策体系
一是科学灌溉制度体系。加强农业节水基础研究,根据农作物的生物学特性和需水规律精准定额、精准灌溉,制定科学的灌溉制度,定期开展灌溉用水定额评估与修订。
二是用水计量监测体系。无计量无管理。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加快推进灌区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监测的覆盖面、准确性、实用性。
三是农业水价政策体系。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可持续的精准补贴机制,既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引导发展节水灌溉,又总体上不增加农民种粮负担,还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灌区建设管理。
四是节水市场制度体系。合理分配灌溉用水户用水权,因地制宜推进多种形式农业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健全农业节水奖励机制,调动农业用水户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是节水技术及服务体系。加强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研发、集成和推广应用。发挥高效节水灌溉设备生产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等作用,培育专业化技术服务队伍。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参与农业节水服务,构建完善的高效节水灌溉服务网络。
三、建立健全工业节水减排制度政策体系
一是定额管理体系。根据工业门类、工艺流程,分类制定用水定额,特别是对高耗水、高排放工业项目制定强制性用水定额,强化定额刚性约束。建立定额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更新机制,促进工业节水减排效率不断提高。
二是精准计量体系。加强工业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加快建立用水全过程精准计量体系,实现工业用水计量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三是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水系统规划布局,建立水资源从工艺设计到废污水处理的“全周期”管控机制,全过程推动工业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工业废污水“零排放”。
四是用水权交易体系。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政策,健全用水权交易平台,激励工业用水户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用水权交易,推动用水权交易市场发展壮大。
五是节水产业发展体系。完善节水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健全节水产业发展标准体系,探索建立现代化节水管理体系认证制度。鼓励、支持建设一批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引导重点区域节水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培育节水重点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
四、建立健全城镇节水降损制度政策体系
一是水预算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城镇水预算管理制度,分类探索规范水预算管理的实施路径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水预算编制、审核和水预算执行、监督机制。
二是水价水资源税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健全城乡供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是合同节水管理体系。创新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鼓励引导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以及管网漏损等领域开展合同节水管理。通过推广合同节水管理,一方面形成先进节水技术及设备的需求牵引,另一方面形成节水主体和节水企业的“双赢”。
四是再生水利用管理体系。完善再生水利用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科学规划布局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再生水交易。
五是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完善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方法,推动建立完善节水产品绿色认证、水效标识制度,健全节水产品推广普及机制,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和节水宣传,营造全社会惜水爱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政策支持和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