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识别和纠正血流动力学障碍:
室性心律失常急性期应根据患者血流动力学决定处理原则。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包括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胸痛、晕厥、意识障碍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需立即电复律;血流动力学稳定者,则根据临床症状与心律失常类型,选用适当的药物及非药物治疗。
2.基础疾病和诱因的纠正与处理:
基础疾病和心功能状态与室性心律失常有关,病因明确者,在处理心律失常时应兼顾基础疾病的治疗。若基础疾病相对稳定,则优先处理快速性室性心律失常;急性心肌缺血或心损伤所致的心律失常,应在治疗心律失常同时处理基础疾病。
3.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急诊应用原则:
根据基础心脏疾病、心功能状态选择抗心律失常药物。若静脉应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疗效不满意,应考虑选用的药物是否恰当、剂量是否达标。不建议短期内换用或合用另外一种抗心律失常药物。联合应用的原则为单用一种抗心律失常药物无效时考虑加用另外一种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
持续性单形性室速NSVT
治疗基础心脏病比治疗NSVT本身更重要。不主张对无症状的NSVT患者过度治疗,无结构性心脏病患者症状明显或具有增加左室功能不良风险者可口服β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I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或消融治疗。
持续性单形性室速SMVT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SMVT需立即电复律。终止血流动力学稳定的SMVT可首选抗心律失常药,也可电复律和导管消融。
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的心室率多为60~80次/min,很少>100次/min。常见于急性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时,也可见于洋地黄过量、心肌炎、高钾血症及经外科手术的患者。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发作短暂,极少发展成室颤,血流动力学稳定者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如心室率>100次/min,且伴有血流动力学障碍时可按室速处理,抗心律失常药物首选β受体阻滞剂,同时治疗基础心脏疾病。
尖端扭转型室速TdP:伴QT间期延长的PMVT称为TdP。常表现为反复发作的阿斯综合征,严重者发生SCD。心电图显示QT间期延长(获得性和先天性LQTS)。
1)获得性QT间期延长伴TdP:
①首先寻找并停用一切可引起QT间期延长的药物或纠正相关因素。
②硫酸镁缓慢静脉注射用于发作频繁且不易自行转复者,静脉输注直至TdP发作明显减少和QT间期缩短至500ms以内。
③积极补钾,将血钾维持在4.5~5.0mmol/L。
④与心动过缓相关的TdP,予以临时起搏治疗。未行临时起搏治疗前,异丙肾上腺素可用于提高心室率,但不适于先天性LQTS或冠心病患者。阿托品也可用于提高心室率。
⑤部分获得性LQTS合并TdP的患者可能存在潜在遗传基因异常,上述治疗措施无效时,在临时起搏基础上可考虑β受体阻滞剂或利多卡因治疗。
⑥不推荐使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
2)先天性QT间期延长伴TdP:
①纠正电解质紊乱。
②β受体阻滞剂可作为首选,急性期即可开始应用。可使用非选择性的β受体阻滞剂普萘洛尔,也可选择其他制剂。通常所需剂量较大,应用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静息心率维持50~60次/min)。
③美西律对LQTS 3型可能有效。
3)QT间期正常的PMVT:
①积极纠正病因和诱因。
②偶尔出现的无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的非持续性发作者,可观察或给予β受体阻滞剂治疗,一般不需静脉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
③对于持续发作或反复发作者,可静脉应用β受体阻滞剂、胺碘酮、尼非卡兰或利多卡因。
①立刻CPR。
②心肌缺血导致的PMVT,推荐静脉应用β受体阻滞剂。
③近期心肌梗死患者,若经电转复和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室速/室颤仍反复发作(电风暴)者,推荐静脉应用β受体阻滞剂。
④室颤/无脉性室速时,对CPR、电复律和肾上腺素治疗无效时,可静脉应用利多卡因,之后再次电复律。
室速/ 室颤风暴
参考资料:
1.2020室性心律失常中国专家共识(2016共识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