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资讯】产品执行标准八问八答

创业   2024-11-26 16:45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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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与标准

众所周知,在日常生活中各种标准都在无时无刻的保障着我们的生产生活。而面对同类商品,不同的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着生产者不同的生产经营行为。那么,标准与流通产品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所有生产的产品是不是都有标准?标准对生产产品有哪些强制性要求?


带着以上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标准与流通产品之间的关系,从而懂标准、知标准,帮助企业界定标准的作用及要求。


问题一: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可以不执行任何标准?

答案:

生产过程中不执行任何标准是不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问题二:

流通产品是否必须要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号?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


问题三:  

是不是所有产品都有包装物进行标识标注?有没有特例?

答案:

有,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注:产品执行标准号属于标识的一部分,标识不用标,标准自然可以不用标)。例如:散装食品、不能包装的种子。


问题四:  

如果使用了推荐性标准,是否具有强制效力?

答案: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即: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也就是说,如果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了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就要符合对应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因此,这里标注的标准就具有了强制效力,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该标准。


问题五:

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废止或被替代了,有何风险?

答案:

该产品一般被认定为虚假标注或者无标准生产。根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会受到相应监管部门的处罚。


问题六:

 研发的新产品没有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怎么办?

答案:

产品生产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问题七:

企业产品标准是否可以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

答案:

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知,产品标准必须是在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之上,鼓励使用推荐性标准。但产品生产可以执行低于推荐性标准的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但是提前要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问题八:

推荐性标准在什么时候必须使用?

答案:

以下六种情况下推荐性标准必须使用:

(一)法律法规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

(二)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强制性标准适用的范围内必须执行;

(三)企业使用的推荐性标准,在企业范围内必须执行;

(四)经济合同中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

(五)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的推荐性标准,产品必须符合;

(六)获得认证并标示认证标志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认证标准。


安徽品质会第四届理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拟于2024年11月召开换届大会。为进一步提升会员的代表性,扩大影响力,现面向全省,诚邀致力于标准化、质量、信用和品牌管理以及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的加入,共同推动安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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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准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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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简介

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简称“安徽品质会”,英文缩写AQB(Anhui Association of Quality&Brand),由安徽省质量协会整合安徽省标准化协会、安徽省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安徽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后更名成立,由致力于标准化、质量管理、品牌建设以及有关专业产品生产、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省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安徽省民政厅、行业管理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安徽品质会拥有奇瑞、马钢、铜陵有色、古井、安徽质检院、安徽建工、江淮汽车等企业、科研机构500多家团体会员,近600名个人会员。
安徽品质会着力开展标准化、质量、品牌知识和方法的宣贯,普及和传播标准化、质量、品牌先进理念和方法,培养标准化、质量、品牌专业人才队伍。每年举办40余期公开课,自2012年起,率先在全国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推动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截止到目前,共举办首席质量官培训班100多期,来自规模以上企业的14000余名质量人员参加培训,其中13000余名学员取得了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走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岗位。
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品牌培育体系、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现场管理、精益生产、六西格玛、信得过班组建设以及QC等质量改进,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为数百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方法,成功申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等质量荣誉。
安徽品质会不断推动团体标准、区域标准、联盟标准制定及实施。组织、参与起草《品牌评价 旅游目的地》等数十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组织起草了《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指南》、《旅行社服务标准化规范》、《安徽名牌评价指南》等数十项安徽地方标准;研制并发布了《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消费服务规范》、《国有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规范》等40多项团体标准。
完成了五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能源行业标准研制;完成了原国家质检总局《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等科研课题;完成了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委托的安徽制造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及评价项目、原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品牌资源与发展状况调研》等课题,形成了一批科研成果。
安徽品质会下设首席质量官分会、标准化分会、眼镜行业分会,牵头成立了“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注册成立了安徽省质量认证咨询中心、安徽省万联标准化研究中心。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和品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立在本会。经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颁发A-AAAAA级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
举办系列公益交流活动。组织举办全国品牌故事大赛(合肥赛区)、安徽省质量品牌故事大赛、“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大赛、质量创新技能大赛、现场管理创新技能大赛、检验技能大赛,举办安徽质量大讲堂、标准化论坛、品牌论坛等,承办2019年世界制造业大会质量品牌建设论坛。
近年来,先后承担了省、市、县区近50余个政府质量奖评审任务,承担“食安安徽”区域品牌评价工作,牵头组织“食安安徽”品牌认证工作;承担有关市县区质量提升示范区、品牌示范区和质量强县(市、区)创建等辅导工作。
安徽品质会大力推进信息互通、经验共享、能力和信用互认,建立和保持与省内外标准化、质量、品牌等专业技术组织的友好协作关系,拥有标准化、质量、品牌等知名专家学者600多人。承接中国质量协会、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等国家级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先后与中国计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建立常态化交流与合作机制。
安徽品质会始终秉持“责任、专业、服务、共赢”的核心价值观,被安徽省民政厅评定为“AAAAA级社会组织”,被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和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授予省级“百优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传递质量信任,引领品牌发展。安徽品质会始终坚持走专业化、公益化、品牌化发展之路,为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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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是由致力于标准化、质量管理、信用建设、品牌建设以及有关专业产品生产、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区域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获评“AAAAA级社会组织”、“百优社会组织”称号,拥有奇瑞、马钢等500多家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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