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促进减碳增汇的建议”复文
(2023年第5606号)
一、关于以森林蓄积作为森林生态补偿主要依据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积极协调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目前对国有林和非国有林的补助标准已分别提高到每年每亩10元和16元,促进了我国森林生态功能的发挥。关于以森林蓄积作为森林生态补偿主要依据问题,我局将结合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编制,在政策框架内积极予以研究,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同时,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支持森林资源管护,促进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水平。
二、关于加大国有林生态补偿力度,设立国家减排基金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不断加大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的投入规模。目前,我局正在会同财政部结合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编制,根据国家财力可能和财政事权划分,统筹研究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考虑到已有资金渠道,为加强资源统筹,避免重复投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严控新设专项资金、基金有关要求,原则上不再新设专项资金或基金。
三、关于建立多层次碳汇交易体系,推进森林生态补偿多元化、市场化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更好发挥该机制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积极作用,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力争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将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进入市场获取减排量收益。近期,还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组织对提交的方法学建议进行评估遴选,将择优发布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方法学,完善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结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公开征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考国际标准对森林、草原、湿地、竹林碳汇等纳入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具体项目类型和科学路径进行深入研究,统筹研究我国自愿减排市场与国际接轨的具体规则和方式,优化项目管理流程,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简化程序和方法,降低碳计量监测社会成本问题
2022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局及有关部委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淮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准制修订、加强关键计量技术研究和计量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政策落实,不断健全碳计量和碳监测方法程序,降低碳计量监测社会成本。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