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人物:麟庆

文摘   2025-01-06 04:32   内蒙古  


鄂尔多斯人物:麟庆

   本文作者:冯世偁

麟庆前半世与达旗的关系

麟庆(即林沁之谐音为吉祥之意)字德山,光绪七年,生于鄂尔多斯北部达拉特旗东部咸更点素地方,为本旗小五队苏木蒙民。他身体魁伟,说话声音宏亮,办事令人钦佩。

他成年后与蒙汉知识界人士交往接近,始以幼年的乳名麟庆二字为固定的官名。

麟庆兄弟二人,他居长。他家中寒苦,幼年无力求学,与父务农为生。十五岁(光绪二十三年)由章盖(注)派到旗衙门当差,背沙蒿、服苦力。逊布尔巴图(汉名福海,时尚未袭爵),赏识其聪明能干,由衙门拨到王府,仍服劳力差使。

数年后,见其办事有条有理,应答伶俐,即派为王府卫兵,从此不再事苦力,改做一些接待工作。

迨宣统初年,麟庆已二十余岁,常随从逊王(时已袭爵)到北京、归化等地,坐班或公干,形影不离。这时,在奔走各衙门和官场交往应酬间,锻炼了他的才能与经验。

麟庆尤长于交际,衙门或逊王的许多事项,多由他接洽办理。凡逊王或侍官等嘱办之事,他总要想办法做好。由于他聪明能干,办事得体,深得逊王宠信,视他为左右手,不论大小事情,总得经他去办,成为当时王府中的红人。

早在光绪初年时,逊王之父图们巴雅尔尚未发迹时,即与大地主王同春结为朋友,常赖王资助。迨图们巴雅尔袭达旗王位后,对王同春时时表示敷衍,不予抵触。

到逊王时,因他能力较其父为优,不畏王同春之狡诈,借王侵占王爱召东北地亩之事,要和王同春公开丈量,王始对其佩服。王的二女儿(二老财)在逊王当少爷时,即与其勾搭成奸。

虽然,逊王的福晋文氏(即文哲珲女儿,生于外蒙)姿色颇可,较“二老财”为优,但因“二老财”为大地主的女儿,装饰时髦,麟庆也特爱汉族小脚女人(时光绪三十一二年前后,“二老财”约十七八岁),且“二老财”得到父亲的暗示,为父亲在土地上的便利,极尽勾引之能事,和逊王鬼混得极热。

逊王亦在面子上对王同春假意寒暄应酬。这时麟庆因家在东边,往返必在王家打尖,或利用随逊王出门之便,亦时到王家盘桓。“二老财”又认为是爱情上的对象。这甚合王同春之私意。从此,王同春依女儿的色相,对达旗要挟,更为所欲为,为王同春在经济上的发展,提供了方便。

此为王同春起家之大因(故王同春所经营的河套土地十分之七八属于达旗)。但麟庆与“二老财”之事,不久即被逊王发现。按蒙旗法律,将麟处以三十大板,以资警戒。因麟与发妻不和(久居乡下家中),虽在逊王监督下,仍不能断此情缘。常乘机会.骑马三十余里外,与“二老财”密会。

又为逊王察觉,第二次又打了他六十大板。麟庆畏罪潜逃,藏入五当召山中(光绪三十三四年间),躲避在亲戚家,以狩猎为生,约三年有余。

麟出走之后,逊王失一得力助手,甚感不便,屡次派人进山寻找。经十余次派人查询,始得见面,但麟仍不敢回旗。后由王府总办彭素(即“十大天”中一手遮天之彭总办),和鳞之亲信人恩燕(永隆泉蒙人)二人出面担保,始将麟庆唤回。

其后“二老财”随父迁回后套家中,麟庆每年藉到河套办理丈青和收烟亩事项,仍住王家。王同春为予他们以便利,令住后院的独院(此事麟庆亲向我谈过)。“二老财”与麟的暧昧关系,较逊王一日比一日热烈,逊王因身居王位,身份不同,不愿与麟相争,与“二老财”也逐渐疏远。

民国三年,绥境蒙旗与垦务总局因拖欠垦款之事,发生了一场大的纠纷,因此各蒙旗均派仕官到绥远总局清算历年的账目。逊王即派本旗管旗章京什劳巴音偕同麟庆和笔帖式孟肯吉雅等与垦务总局算账。

麟此时已三十余岁,他在归化向各机关联络,很感无文化办事不便之苦,开始学习蒙汉文。蒙文由孟肯吉雅教授,汉文随处请各机关朋友教,并请将公文程式和社会常识,随时为他讲解。

经过一年,他的社会经验世故、文化程度大为长进,成为绥远省各蒙旗出色的人物。在三年算账期间,来往交涉,归绥都统衙门和垦务总局,都对他有所器重,即由垦务总局聂总办(聂士成的儿子)向逊王交涉,在不误达旗差使工作的条件下,让他兼任总局的劝垦员。

此后,他参加这一工作,他在使垦务当局与各蒙旗接近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麟算账回旗后,逊王派他为本旗衙门的白同达(即掌管衙门内总务事项,如今之副官长),所以东川人始终呼他为白老爷。

民国二年时,袁世凯晋封逊王为亲王,逊王为此亲赴北京觐谢。麟随逊到京,驻在北京万亿号。

达旗在伊盟,土地较为肥沃,多半开垦,由地商包租承种。故公私收入,亦渐增多(当时有“三公六扎萨,尚不如一个烂达拉”之谚)。逊王袭爵,将近十年,蓄积更富。

经麟庆的鼓动,即由万亿号的经理李某介绍将北京汉人编席匠蔡姓女为妾,据说是在三百妓女中挑选出来的。身价彩礼及一切花费,数目不少,虽耗费王府银钱,也加重全旗穷苦蒙民负担。麟庆只知迎合王意,助长其恶,因而给达旗酿成数年来的政争祸根。

当逊王带领新夫人和麟庆等回来走到萨县时,全旗官民一百余人迎接,沿途大事排场,引起全旗的不满。

是年七月间,逊王又以晋封亲王兼有纳宠之喜的名义,摊派银钱牲畜,举行贺宴。

西梅林阿雅色纳台吉以纳汉人为妾不合蒙旗规章为辞,出来反对,并联合西部之柴登、召滩、合拉旱图、恩克背、蓿荚图五处蒙民,倡导“独贵龙”,反对逊王的腐败政治和不法婚姻。逊王先用政治手腕,分化收买,后派麟庆前往侦察,被“独贵龙”方面扣捕,予以毒打,幸免于难而逃回。

“独贵龙”势力日众,逊王又以兵力压服。阿雅色纳被打死后,九月间忽拉格嘉格齐继起反对逊王,麟庆携带重金到包头请兵,郭连长带一连人于十月二十九日攻打忽拉格,死亡二十余人败回(忽拉格部仅死四人)。

十二月初二,麟又去包头借来一团兵力。因而对西部蒙旗各族人民,多所蹂躏,并将忽的房屋烧毁。达旗因此冲突,东西分裂,贻祸蒙汉人民,长达五年之久。

直至民国六年以后,逊王使用种种手段,才将这次声势浩大,长达数年之久的“独贵龙”运动平息下去。推原祸始,不能不归罪于麟庆。他忠实地作封建统治者的爪牙,使同胞蒙受无穷的灾难。翌年逊王继郡王旗递升为盟长。

逊王在当时各旗王公中,手腕灵活,才能出众,尤对汉文学研究有素。一时兼任盟长之后,交往甚多,到京向政府觐谢,一直住了两年。以他的地位与环境,使麟庆的能力亦逐渐提高,一跃而为蒙旗的杰出人才。

又在民初时,小淖教堂之雷清远神甫,因来华十数年,明悉中国政情,又依辛丑条约,欺压达旗,嗾使教民违抗达旗政令。既不容许涨租,也不交付,逊王派人几次交涉,毫无办法。在民国十年时,即派麟庆到小淖商谈,一次交涉即办理妥当,应付地租按时交了,应涨地租亦同时解决了。

这都是麟庆长于交涉之功。民国十二年秋。逊王逝世,所有达旗御门及王府之一切事务,由西协理台吉尔居巴达呼和麟庆、彭素等人负责维持。麟负对外事务,其他人办理内部事务。第二年即辅佐康达多尔吉袭任札萨克职位。

乌伊两盟联合会的发展与麟庆

在清朝二百余年间,清政府为统治蒙古,一贯实施愚蒙政策。虽在各部落间,有盟旗的分别,但均为理藩院统属机构,在政治上没有横的联系。故盟旗彼此对立,毫无共同合作的趋势。

民国以来,袁世凯为巩固自己地位,拉拢蒙旗.大加晋封爵位,蒙旗在政治地位上似较满清时代提高了一步。又因绥远将军张绍曾到任,酝酿晋绥分治,及选举参众议员,更得到地方团体与蒙旗的拥护,因此乌伊两盟各旗,开始有联合之举动。

当时蒙旗各派代表驻绥联系,(达旗派那森吉尔里拉为常驻代表)此为乌伊两盟团结的开始。这时蒙旗在言论上,亦较清代有了自由。但在张绍曾之后,继之者如潘矩楹、蒋雁行、蔡成勋、马福祥等任都统期间,对蒙旗的支援均无诚意,乌伊两盟联合之机构,经费无着,名存实亡,对各方亦不起任何作用。

迨民国十四年,国民军进驻绥远,都统李鸣钟秉承冯玉祥的意旨,一反马福祥的作风,首先召集各盟旗王公侍官到绥开会,优予招待。当时各旗亦怵于国民军之威,不敢躲避不来。例如准格尔旗代理札萨克那森达赖,乌拉特中旗王爷巴宝多尔计,均欣然来与此会。

会议划拨了经费,改组乌伊两盟联合会,选定达拉特旗麟庆为正会长,乌拉特前旗贺级三为副会长,乌拉特中旗之德勒格森,乌拉特后旗之赵太保,均参与会务,会址设于归绥大西街剪子巷。同时绥远都统署聘任麟庆为顾问。垦务总局升任麟庆为总局劝垦专员,贺级三、德勒格森、赵太保为劝垦员。

垦务总局并向各旗劝报垦地,达旗报地数千顷,成立功放达旗地亩局,为后套临河县之前身。萧振瀛为局长,麟庆为副局长。杭旗报地数千顷,成立勘放杭旗地亩局,即现陕坝周围之土地,书蕃为局长。

乌拉特前旗报地二千余顷,成立勘放乌兰脑包地亩局(后套东北),吴枢为局长。茂明安旗报地数千顷,成立勘放通兴公以北一带地亩局(固阳以北),富师蠡为局长。各旗报地虽非一时,均与此会有关。麟庆在逊盟长任职期间,他虽非台吉,但因逊信任,乃水乳相合,其职权之重要,实非其他侍官可比。

他亦尽心辅助,应付局面,各旗事务,先行向他联系,经他初步研究,再行禀承盟长解决。所以当时伊盟各旗对他的依赖,非同小可。迨逊王故后,康王袭爵,系属纨绔子弟,达旗对外责任,仍由麟一手支持。及兼管联合会事,负担加重,威望亦高,他更律身谦虚,遇事果断。凡关政府与蒙旗的联络,及旗与旗的关系,或地方上的蒙汉争执,他常常主持公道。

既无狭义的民族思想,亦不从中挑拨,借机自肥,孰是孰非,无偏袒心理。有时上边对蒙族有不合理处,他即站在十三旗的立场上,向政府据理交涉,力争是非。

有时蒙旗见解短浅,常与县治有所抵触,他亦能为当局向蒙旗解释,调和平息。

他在国民十年以后,至其去世,在蒙汉关系,及地方事务上,实负重要地位,贡献不小。所以几届都统署均委他以重任,实因他历年来斡旋劳绩,有以报酬,并非夤缘竞进,夸耀蒙旗,兼职虽多,薪俸自优,但他接触较广,所得多半用于交际场合,不仅不让达旗增加花费,达旗反而依他使局面以资维持。

有时京绥等地各界旧友,藉赖资助,解除困难(垦局旧同仁常有赖以资助,及联合会维持生活者亦不少)。所以他临终后,所遗财产牲畜,并无多少。麟之能以为社会所欢迎者亦在此。

麟庆后期对各方面的贡献

民国十五年后,晋军入绥,麟庆仍以蒙旗名义同晋绥军政人员联系。至于他在各机关的名义,亦仍旧保留。当时晋阎在绥,为扩张金融力量,推行纸币,以救济地方善后为名,发行不兑现善后流通券二百五十万元。

此券原定在绥包发行流通,不发给各旗县,届时收回,使通货膨胀,吸收现金。

总的说来,与地方虽为不利,但发给蒙旗者,归为救济无偿贷助,能在市面上以九五折兑换现金使用。麟庆认为对各蒙旗仍属有利,于是一再向都统署、民政、财政、垦局各方面再交涉,终于得到晋绥当局的允许,给各蒙旗发放了流通券。

各旗均虽分得,以达旗为最多,计三万元,其他各旗少者亦在数千元。这事以联合会的名义由麟庆个人出面联络,成功后,各旗始派侍官来绥洽领。达旗领回后,悉数交与康王。康在绥任意挥霍,花到半数以上,仍不回旗。

经麟庆当面向他严责,康不得不交麟万元之数(时麟为旗管旗章京管财政),使他回旗分别救济地方。达旗侍官又分了一部分,实际到人民手中者,尚不足五千元。

民国十七年,绥西各处遭受严重旱灾。是年冬,经省当局迭向各方呼吁,得到部分赈款,华洋义赈会亦从东北拨来部分赈粮,又在京绥铁路附加捐项下,得到数目不少之赈款。

在省政府及各厅局支配赈款计划时,麟庆亦以联合会的名义,向当局交涉,为绥蒙请命,复经省政府许可,划拨每旗赈款数千元,账粮数百石(详细数目末能记清),虽杯水车薪,无济大事,但毕竟聊胜于无。

在民国十四年前,乌拉特前旗王爷故后,因无子嗣,近门台吉,相争继承。当时计分两大派,一派为公庙召大喇嘛打圪登太为首,为其胞侄喇嘛某争此位,因打圪登太大喇嘛身居长辈,隐恨毒辣,人多畏之;一派以东协理台吉代理札萨克额勒克多尔济为首,旗御门、侍官及联合会之副会长贺级三等均多附合额意,拥护嘉格气庙石拉布多尔计喇嘛继承王位。石本庸懦,人多乐其无能。

双方均有力量,在北京蒙藏委员会及绥省各机关争讼数年之久,王位不定,致使该旗各项事务,不克进行。因此麟庆出面调解,奔走商洽,且有垦局诸方面之协助,暂将此事解决,由石拉布多尔计继承王位。但终因暗礁很多,在麟死后,又引起石、额之分裂。后额与打圪登太大喇嘛合作,借助百灵庙德王势力抗石,石依西官府色令布引驻包头王靖国军以为援。

在可可不拉沟王军用炮轰,将大喇嘛杀死。后奇俊峰女王(为石之妻)又为郝游龙(色令布子)打死。此事之前因后果,足可表现出封建王公争权夺利的丑剧,为麟所未料到。

至于麟庆与垦局的关系,在蒙旗与垦局争执之际,他常以第三者的面貌,调处解决。其事甚多,难以尽述。至于劝报垦地,民国十五年前,多是垦局主动,蒙旗被动;十五年后,至十七八年前,双方参半;至十九年后,往往由蒙旗发动,垦局同意,咸欲预支垦款,尤以达旗为最。

始先收界丈放,垦局事先垫办,为维现状,实逼处此,非因麟庆等兼办劝垦责任,各将旗地亩勒劝报放,籍此讨好公家。局外人不知详情,议论纷纷,蒙旗人士至令仍以责备麟者有之,痛恨麟者更为有之。

民国十七年秋,西公旗王位虽定,石拉布多尔计袭爵行将一年,实权仍在东官府额勒克多尔计手中。打圪登太大喇嘛仍不甘心,明争暗斗,时时有之。

麟关心西旗利害,欲籍机会,作进一步的劝解,适我奉命前往西公旗劝报后套石兰吉地亩(在乌加河北同义隆西),约麟同去作调节,他乐而应邀。

其实麟之内心,欲假劝垦之名义(时贺为本旗人与各方面均有来往),细察该旗内情,有以弭患于未然。到旗后除有关劝垦正话以外,并劝石、额二人对打圪登太大喇嘛要重加优待,此麟之关心于各旗者,有如此殷切。

民国十七年冬,达旗报放长、塔、洋堂等地亩,中公和西公两旗报放石兰吉等地亩,以原来之五分局将水利划归建设厅,成为包西水利管理局和五、六两分局,六局在西,放杭、西,中等旗地,五局在东,放达旗地,任我为局长,麟为副局长。麟于十八年三月一度到局视事,并监放及划拨户口地。

按原定规则,回留地(无价丈给之地)为二百顷,分拨达旗在后套蒙民,麟当即向我要求:“因我常受蒙人的指责,你们尽知。此地务请垦务局择优丈给。”我因麟庆诚恳相待,兼承总局优待意旨,呈准在不妨碍预算数目内,以加倍数量(四百顷)的地亩,拨给蒙民。

十九年夏天,麟复去河套,办理该旗地亩事宜。当年秋天,我与麟庆复奉垦务总局命令,前赴乌拉特中旗办理前报之乌兰以力更、海流图等地未解决事宜。从五原路经临河、陕坝进山,于阴历七月底到达中公旗合少,与该旗王爷巴宝多尔计商洽。

因界限出入甚大,影响原报数目,未能在旗决定,须回绥解决。当由中公旗派定西梅林某,于八月十二日偕同我们二人转返五原。及中途走到同义隆贺级三之牛犋房,(其时贺适在后套),麟骤得温热性伤寒症,病情甚重。休息一天,因乡间无医,我偕中公旗蒙员,先返五原,约请医生往治。在十六日我同蒙员赴包头之后,由贺级三主持将麟抬回五原救治。

走至中途,不幸殒命。经五分局同达旗驻在人员,在公费项目下筹办衣棺,送返包头,安葬故乡。他享年四十有九,遗下一子尚幼,复呈准上级拨给埋葬费一千元,以资抚恤。

查麟之死,实有其因。六月至八月,天气酷热,而麟数次往返,勃勃于道此其一也;二因地居僻乡,缺乏急救的医治;三因年近五旬,外强中干,所以仓猝无救。远近友朋闻之,更无不悲怆感叹。其时有人以麟中途暴死,疑为系中公旗用喇嘛暗诵黑经使然。

我闻之后,一再辟此谣言。我敢断定中旗绝无此种举动。况且黑经何能有此灵验,致人六七日后死于数百里外。按劝垦责任,我较麟重,如有灵,我何能仍然健在于今日?足证以往宗教迷信,不足致疑。麟死后,乌伊两盟联合会,虽有副会长及各项人员,但因麟之所致此者,委因他之社会信誉及威望使然。

联合会驻会人员,均依他一人是瞻。他死以后,会务遂告停顿,政府与蒙旗各方面亦不关心此种机构,后联合会房屋亦为康王出卖,更连空头招牌,亦不存在。事以人存,可见一斑。

自从我来绥以后,听到旧垦人员,谈论伊盟蒙族人才,常以那森达赖公爷、章文轩司令和麟庆会长为伊盟三杰,久为向往,而不克一一瞻仰,诚为憾事。

回忆往昔,那公依机会,窃取旗政,贪横肆戳,为后世骂,不符是论;章以宗教贤慧,年赎盐池,起沉痼予积弊,而至复兴,诚因政教两权并握,始足致此;惟麟本属平民,效力王公,秉性坦直,胸无界限,所以取信各方,为地方起团结之功。惟誉之所在,谤亦随之。达旗因康王侈淫,前后报地,供其挥霍;进退为难,实不能尽诿罪于麟。

且麟以一侍官,亦未便过分阻谏,迹涉权重,所以委曲求全,处境实较那、章二公为难。至以一人之支撑,维持联合会于数年之久,曾未使各旗有分毫之负担,克收指臂联络之效。再按达旗而言,麟死后,康王迭次报放后套地亩,致引独贵龙之反抗,五局慕任时期,中日事变,康王以嫌疑被逮走,一时缺少主持,致使该旗人民,均损失甚巨,倘若麟在,灾情何至如此惨重?人所共知,亦非谀其所好,过甚其词也。

此项资料,在民国十五年前者,多采自垦局人员和达旗之老者所谈,在民国十五年以后者,多半因麟与我共事,为我亲所经见。惟时隔三十余年,容有未详未妥之处,即请社会贤明,予以指正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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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山羊
鄂尔多斯山羊,本土资深记者作家诗人,也擅长时评,分析经济形势,提供就业致富信息等。其作品接地气,为百姓代言,关心民生,深受老百姓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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