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荷泽商家在后台吐槽:当地交警到其所经营的门店进行检查指导。
对此,这位商家表示十分不理解,作为流通领域的一份子,电三轮商家的经营行为应该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怎么交警也来了呢?一起来看看,到底咋回事。
11月11日,山东荷泽交警大队就深入辖区电动三轮车销售门店进行了走访检查。
大队民警要求店铺商家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必须积极引导群众购买合标车,并告知群众驾驶电动三轮车应当按规定购买强制险,考取相应驾驶证后安装合法号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由此可见,临近年底,随着城乡市场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率提高,多地对于这两类车的管理也开始重视起来,有的地方加强对车主上路违法行为的治理,有的地方加强商家销售行为的源头治理,交警都开始巡店了!荷泽的做法不是个案!
那么
三轮车商家在卖车过程中
要履行哪些告知义务呢?
答案来了
↓↓↓
驾驶“电三轮”
要安牌、买强制险、考驾证
上路必须挂牌
上路必须上险守交规
上路必须持驾驶证
卖车千万条,告知第一条。
哎!源头管控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广,除了市监局的集中约谈、专项整治、罚没查处外,还包括交警的走访检查...
电三轮商家除了卖车,还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如上告知义务。对此,有商家表示:“卖车不易,且行且珍惜”还有商家表示:“这一套告知操作下来,恐怕客户早已知难而走人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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