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一直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有些地区甚至出台了“禁行禁停”的政策。事实证明,这种“一刀切”管理方式不仅给很多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车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也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了解决上路难题,相关部门推出了很多人性化政策,比较典型的有“5种管理方案”,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
👉近日,银川兴庆法院速裁审判庭法院法官做客当地交通音乐电台,为听众解读电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即在当地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之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车,可以在完成登记后悬挂临时通行标示牌后,在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0日期间正常上路行驶,并且相关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众所周知,在乡镇地区的道路大部分都是单车道,或者使用的都是国道,在行车过程中有着很大的不便。各地要求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考驾照、上牌照也是为了能够有效的梳理交通,使这些车辆有秩序的在路上行驶,但显然这样的办法是有点“苛刻”了。
对此,在河北省、河南、甘肃、广西、贵州等地的城市设置了低速车辆的专用车道,这样一来既解决了老百姓的一个出行的难题,也避免了一些交通堵塞等等。
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中机动车的登记办法,摩托车、电动车可以带牌销售,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电动二三轮车属于摩托车范畴,也就在带牌销售的行列之中了。
这一办法既可以解决老百姓给车辆上牌照的难题,也能避免一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流入老百姓的手中,是两全其美的一种管理措施。
针对老百姓使用的超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无牌照、无驾照上路的现象,相关部门采取了人性化的管理办法。
👉例如宜宾、莱西等地实施的三轮车“一车一码”管理措施,车主只需要准备备案的车辆和个人身份证,在指定的网点进行备案登记后,交管人员会在车身上喷绘“严禁载人”的宣传标语,车辆在所管辖地区可以正常上路行驶,并且不需要驾驶证。
👉再比如山东、六安等地实施的电动二、三、四轮车“三见面一建档”和“统一备案登记”等方案,从根本上解决了老百姓使用的超标车辆和国标车辆上牌难题。
目前,除了速度在25km/h的电动自行车外,其余电动二、三轮车均属于电动车摩托车,根据相关要求必须持有F、E、D类驾驶证才能驾驶上路。但对于农村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人群来说,这类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更为实用,但考取驾照也非常不方便。
对此,有网友称赞说,对于老百姓使用的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路不如疏通管理,要求驾照不如统一备案!
还有网友说,能够直接解决老百姓无驾照和上牌问题的管理部门,就是人民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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