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电动三、四轮上路又有新规定出来了!

汽车   2024-11-20 19:10   河南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出行频繁掀起整治,且多地都发布通告,整治行动将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不仅如此,之后多地还将开展常态化整治,所以车主在出行方面要多加注意。

1

贵州凤冈县


日前,贵州凤冈县发布开展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的通告,明确表示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2月底。
而整治重点则包括骑乘人员未按规佩戴头盔、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非法加装遮雨棚等,对于出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将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处理,车主要注意。

2

江西吉安县


江西吉安县对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头盔这一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整治时间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发现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人,采取抄写法规、交通劝导体检、观看教育警示片进行面对面教育。 

3

江西修水


江西修水县针对辖区内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整治结束后转为常态化。
其中对于销售未取得3C认证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采取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非道路行驶车辆;以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将直接采取依法查扣、强制报废处理。

4

江西彭泽

       

 

    

当地发布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整治对象包括车辆未取得国家3C认证、未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

12月份当地将全面禁止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在全县范围内通行,对于经劝告仍然驾驶相关车辆上路的驾驶员,当地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5

河南许昌

    

10月25日,许昌针对“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管理”举行征求意见会,当地拟定在2024年11月1日起开始,禁止在全市范围内销售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电动车。

已购买的车辆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备案登记并悬挂表示牌,可合法使用至2027年11月1日。2024年12月1日起,未备案登记的车辆在过渡期内不得上道路上通行。

6

甘肃玉门

    

近日,甘肃玉门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拖移的二次公告》,规定电动二、三轮车必须在设置的停放区域停放,禁止在其他区域停放。对于乱停乱放车辆,相关部门表示将在12月期间将进行严查,对于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拍照取证后予以拖移处理。  

 


  

7

吉林白山


吉林白山当地街道目前正在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排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小区楼梯间、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查看是否存在电动车私拉乱电线充电、飞线充电等情况进行严查,并对相关居民加强教育。

以上12月起,各地对电动三、四轮车上路出台的整治措施,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一起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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