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期征求意见会举行,通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社会群众等征求意见,拟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已购买的超标车需在11月30日前备案登记,悬挂标示牌。2027年11月1日前未备案、悬挂标示牌的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不得违规上路行驶。
二、对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三、自2024年11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我市建成区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车辆属性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运行条件》(GB7258-2017),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违规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销售门店必须明确告知购买者所购车辆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需要驾驶证。四、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车辆所有人,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在各市县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悬挂标识牌方可在过渡期内按规定上道路行驶。自2024年12月1日起,未进行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上路行驶的,将依法查扣。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五、过渡期内,已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所有人应当为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人应当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骑乘二轮电动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二)严禁非法改装,严禁载货电动三轮、四轮车载人。
在这里,替大家划一下重点,就是说从11月1日起,许昌市区内超标的电动二、三、四轮车必须备案、挂牌、上保险,三四轮得有相应驾照。
这对于电动三轮车消费大市许昌来说,执行起来并不是很容易,不过,超标车过渡期延长至3年,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缓解了当下的社会矛盾,广大车主虽然很纠结,因为好多市民,其实很难弄明白怎么查是否超标,但对此还是比较支持的。一位当地车主表示,“毕竟备案之后还能骑/开3年,3 年之后再说吧!”
至于电三轮商家就太难,因为《通告》明确指出违规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那么现有库存如何消化,或将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颗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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