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为官多年,拿了8.13亿元,一审吓唬了他一下,结果送去单间养老了。一想到孙志刚能活到死,还要我等农民工辛苦赚钱给他养老,不免悲从心来。
我算了算,以广东中山地区广大农民工的平均工资来算,我不吃不喝一年勉强可以留得5万元。孙志刚拿的8.13亿元,相当于我要连续打工16260年才能达到孙志刚同志所拥有的财富。
16260年,去哪里找长生不老的仙丹,让我等农民工也看看8.13亿元有多大?如果人能转世,我愿做一只万年不死的乌龟,非要拥有比孙志刚更多的财富才愿意死去。
“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我们应该给先人张继青烧一柱香,再祭上半个猪头肉,以表达他对古今官场的深刻洞察。
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孙志刚同志家里的祖坟风水一定很好,估计埋在了龙脉的尾巴上,分到了一个“死缓”的好罪名。既给了群众一个交代,又不伤自己皮肉性命,这样的类似于狗屎运的惩罚,你说没有神灵护佑估计连上帝都不相信。
孙志刚何许人也?河南荥阳人氏,许家印的同乡,全国 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听我奶奶说,官越大的人越喜欢有钱,我爷爷补充说,越有钱的人更加喜欢有更多的钱。孙志刚同志对金钱的 占有欲估计超过了对钱没有感觉的亿万富翁马云。
贪8.13亿不死的理由: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意思就是孙本来想拿更多的钱,因为良心发现或者其他原因放弃不要了。避免了国家财产的损失,本来可以有10亿以上的,他现在主动放弃,感动了我们敬爱的法官,给了孙一个大大的赞。
继续看法院不判死的原因吧: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到案。
你们看看,孙志刚同志一到案,立马老实装孙子,不但如实供述悔罪,既然还勇敢地揭发了某某人,管他某某人是不是村支记级别的,反正是揭发了。更令人感动的是,孙志刚还积极退回还没有来得及花掉的钱。我猜测8.13亿估计也就花去几个亿,算他是在帮国库保管吧。
孙的认罪态度,感动了铁面无私的法官,按法律规定,给孙判了一个能活到死的惩罚。
我奶奶教育我,得饶人处者饶人,留人一条路,日后自己走。于是我释怀了,不再纠结为何孙志刚不被判立马咔嚓。
我批评不和谐现象的声音,被制造不和谐的人给和谐掉了,我等只能以这样毫无力量的口吻来表达我们对某些社会现象的态度。我对孙有一万个愤愤不平,但我无法怒吼。
孙落马了,至少说明社会还是光明的,我们国家是有希望的。不高兴时可以看看“神十九”飞天的壮阔,慢慢欣赏我们美女航天员王浩泽的美丽。这辈子要想拥有和孙志刚一样的8.13亿是不可能了,幻想拥有一位如王浩泽一样美丽的爱人反倒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