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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六十九)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
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条是关于民生保障显失公平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
社会保障、政策扶持、社会救助、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促公平的大事。其中,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作用在于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具有稳定社会、公平分配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陷入生活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政策扶持,是指国家为扶助特定群体或者鼓励某项事业,而从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医疗救助、教育培训、工商税务等方面给予的优惠和便利。救灾救济,是指国家对受灾或者因其他原因生活困难群众,通过发放款物等方式给予帮助的措施。这些都涉及老百姓的“救命钱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
“明显有失公平”,是指执行政策出现较大偏离,应该帮扶的对象没有得到帮扶,不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反而得到了帮扶,或者在同等条件下,发放款物的数量或价值悬殊,明显不公平、不公正。
有的党员、干部在救济、补助上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厚此薄彼,把救济、补助款物作为“顺水人情”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友,形成“关系保障”,“暖”了亲友,却“寒”了群众;有的未按照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摇号配租,直接安排有关人员插队配租等。这些行为,没有把一碗水端平,影响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使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失去公信力,应当按照本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如果借机对群众吃拿卡要,则同时违反了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应当合并处理,其中有在乡村振兴领域借机对群众吃拿卡要的,还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如果存在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的情形,涉嫌受贿的,应当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条是关于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
从查处的基层腐败案件看,很多都和黑恶势力相关。比如,有的不仅不依法履行职责、打击黑恶势力,反而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长期交往、收受贿赂,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街道辖区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有的与不法企业主违规合伙采矿,存在直接利益关系,对企业主涉嫌妨害公务、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疏于履行职责,致使企业主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坐大,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强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这些行为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要依法打击村霸黑恶势力,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贯彻党中央要求,本条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规定为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条立足于“利用”“纵容”和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如果党员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或者有其他与黑恶势力有关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来源:内蒙古掌上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