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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2025-01-24 10:44   云南  

  1月23日上午,2025年省两会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民生保障主题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介绍一年来云南在民生保障方面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及下一步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嘉 摄



发布会完整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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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和小布一起从

教育发展、民生福祉

卫生健康等方面

了解一年来

云南在民生保障方面的

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

↓↓↓


教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2024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
全省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积极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云南实践
教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过去一年,最受鼓舞的是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出台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若干措施。推动州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各级党委副书记任教育工委书记、党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学校等制度,“抓今天云南的教育,就是抓云南未来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机制更加有力。


  过去一年,最感欣喜的是基础教育优质发展取得新突破。石林县、沾益区、红塔区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云南省成为西部地区首个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零的突破”的省份。

  过去一年,最可称道的是职业教育惠民发展。我省成为部省共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省份。实施中职兜底招生政策,保障未成年人全面接受教育,中职学校录取人数增加3.8万人,初中毕业生未升学人数大幅减少。

  过去一年,最觉振奋的是高等教育布局更加合理。全省新增3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62个博硕士学位授权点、1所本科院校、3所高等职业院校,高等教育实现16个州市全覆盖。

  云南省教育厅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实现“提质量、有成效”的年度目标。

  一是党建思政工作成效更加牢固。省委召开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出台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四通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思想政治教育第一金课,“英雄航天员”桂海潮、奥运冠军刘浩分别走上讲台。全省符合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0个党支部入选教育部“强国行”专项行动,获评全国高校党建工作示范党组织23个。

  二是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更加有力。省政府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签订模块化领办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协议。连续7年实施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高校3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首次对全省2178个高职专业全覆盖开展专业综合评价。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城乡共同体等3种方式共覆盖基础教育学校1.37万所、覆盖学生572.79万人,学校、学生覆盖率分别达到54.5%和68.6%。“五个一批”帮扶共选派管理人员和教师近3000人。体育美育浸润行动共选派2808名高校音体美专业师生到29个帮扶地区实习支教。

  三是教育综合改革更加深入。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有关配套措施以及职教高考实施办法。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小学期”制,培训教师131万人次。建设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遴选省级骨干2692人。分类实施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招募1350人。启动“3+4”中本贯通和“3+2”高本贯通改革试点。新增7个职业教育“走出去”办学项目,云南高校在境外办学项目达26个,提供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5000余人次。实施“留学中国·学在云南”计划,招收外国留学生高校增至58所,4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个合作办学项目达成合作意向,云南教育对外开放有关工作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

  四是人民满意教育成色更足。完成2024年省政府惠民实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任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3所,新增学位近4万个。新增5所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率达99.89%。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食堂供餐比例达到94%以上。云南校外培训治理满意度在国家有关监测数据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遴选50所综合条件较好的学校开展示范性国门学校建设。各地教师“一对一”结对帮扶留守儿童31万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稳中有升。

  五是教育保障基础更加夯实。下达学生资助资金118亿元,惠及925万人次。完成省属本专科高校生均拨款年度提标目标。全省民办高校本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全部纳入监管账户。争取4.7亿元资金,支持各地更新多媒体教学设备,全省中小学全部接入教育专网。


  下一步,云南省教育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两会和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完成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上台阶”的收官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措施,推进教育强省建设高质量开局、高水平起步。


民政民生事业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2024年
全省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
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
统筹保基本、兜底线
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
推动全省民政民生事业
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专项救助范围,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2024年,全省保障低保对象262.67万人、特困人员14.03万人;针对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实施临时救助54.03万人次,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依托“大数据+铁脚板”,从被动服务型到主动发现型转变,及时将128.03万名脱贫人口、46.95万名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底线。

  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8820元、6400元、11472元,同比增长1%、6%、1%。着眼于困难群众的现实需要,推动实现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探索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受益困难群众达80余万人次。秉承真心、倾心、精心、贴心、舒心“五心”服务理念,打造救助管理站“爱心驿站”服务品牌,全年救助临时遇困人员1.7万余人次。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去年新增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8.7万人。持续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不断扩大。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在全国民政系统中,我省康复辅具首次走出国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完成新一届省老龄委调整组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成立云南现代老龄事业发展研究院、云南省老龄协会,发挥枢纽型老龄社会组织桥梁纽带和“龙头”引领作用,提升政策研究和协作水平。依托“旅居云南”品牌,创新流动式养老模式,与北京等省份建立“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新模式,“七彩云南·康养福地”影响力持续扩大,推动银发经济发展,老龄事业产业协同发展释放新动能。组织开展全省“敬老月”系列活动,举办云南省第八届老年春晚,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省政府连续13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全省新建改建街道(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22个,社区养老设施(站点)98个,新增运营老年幸福食堂109家,完成1万余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主动发放,让高龄老人足不出户完成办理、便捷兑现服务补贴,惠及102万老年人。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惠及23万老年人。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提升行动,全面建立并落实定期探访机制,农村地区为老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开展实施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隐患防范专项排查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质改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措施

  稳步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2024年,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年人均水平分别达到2.4万元、1.62万元,全省0.67万名孤儿、1.9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2024—2025学年,全省通过助学工程项目资助1166名孤儿和39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强化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养育、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孤残儿童分类集中养育、残疾孤儿回归家庭、未成年人送养和收养、成年后安置等保障政策,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将流动儿童也纳入监测摸排范畴,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全省留守儿童信息库,推进分类精准帮扶,为推动流动儿童与居住地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打下基础。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及高校,举办两场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和一场养老服务人才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2万余个,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5年,全省民政系统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接续奋斗,以“党旗下的民政人”党建品牌为引领,着力打造“云尚有爱”“云尚有养”“云尚有福”“云尚有礼”“云尚有你”等“云尚+”云南特色民政服务品牌,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为云南民生保障增添民政底色,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展现民政人的新担当新作为。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2024年
全省人社系统始终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
全力助发展、惠民生、增动能、促和谐
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全力推动就业量质双升,群众就业更稳更好

  紧扣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抓实“民生头等大事”,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1.03万人,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树牢了就业优先的目标导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谋划了5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将发展县域经济作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着力点,增加投入就业补助资金35.38亿元,降费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30.1亿元,发放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8.09亿元,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兜牢了重点群体的就业底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加强返乡回流监测帮扶,配合省委组织部门开展“家门口的务工车间”试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47.27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27.48万人。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1个专项行动,创新开展“人社干部进企挂县拓岗稳岗”“百家名企招聘”等“6+3”行动,全力促进大学生等青年就业。出台就业援助实施细则和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开发44.4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16.7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65万人。

  提升了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创新建立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40个,主导设立“云岭创业贷”,放贷2699笔、金额10.43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1亿元,扶持创业4.18万人、带动就业11.85万人,全省创业促进就业优良生态体系逐步形成,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健全了“四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全省建设州市级以上就业“幸福里”社区56个,建成零工市场174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6432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3528家,推进“就业信息资源库、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28个就业模块上线运行,强化了数字赋能。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提升可感可及

  围绕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深化社保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巩固完善社保统筹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补助、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制度机制,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社保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完善。推动了社保扩面提质。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比2023年末增加88.04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95%,参保结构进一步优化。稳步提升社保待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3%,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提高4%,上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长期待遇标准,惠及全省881.89万人。为150.42万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持续激发人才人事活力,发展动能越来越足


  围绕激活用好人才第一资源,加快培育技能人才,深入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着力深化产教融合,抓实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试点,高规格举办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总成绩位列全国第3,开展补贴性培训62.26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206.55万人次,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7万人次。持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紧扣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博士1218人,出台“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5500余名,新增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职称资格16.8万人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大政策支持、招大引强力度,引导本土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内容,建成花卉、商贸等6个区域性、产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行业营收保持较高增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岗位管理、绩效工资管理、薪酬制度等政策,人事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系统强化综合治理能力,权益底线兜住兜牢

  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源头治理。创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37个,推动全省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全覆盖,创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红黄绿”分类动态管理。加强监察执法。接续开展整治欠薪问题系列行动。提升争议处理效能。建立基层调解组织2800个,设立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站1551个,探索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保持较高水平,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2025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人社部工作要求,围绕更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是5个方面:一是扛牢“稳就业”首位责任,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推动就业提质扩容。二是服务“稳增长”中心任务,积极促进产业发展,助力经济回升向好。三是围绕“增动能”这一要求,突出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四是扭住“促消费”这个关键,着力促进群众增收,助力释放内需潜力。五是落实“守底线”基本职责,严密防范各类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卫生健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4年
云南省卫生健康系统
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
以实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牵引
在回应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上“聚力”
在事业发展瓶颈问题上“破题”
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全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好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分配和布局更加均衡,基层医疗服务网底更加牢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10大工程、44个重点项目,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40个国家级、23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县域医共体综合考核排名全国第8、西部第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比例跃升至23%。全省建成600个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1483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1073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构建起乡村医疗卫生一线快速救治网络。


  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爱国卫生工作成为全国范本,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更加深入人心。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高质量建设30个健康县城。全省常住人口预期寿命增幅全国前列。居民健康素养提升至29.83%,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在全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评估中云南连续两年排名第一。全国爱卫办在曲靖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推介云南经验。

  深化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5个学科、29个专科入选国家中医药局高水平学科和优势专科项目。建成7个国家级、24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部分“云南特色”民族医药入选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中医药在健康云南中的作用不断显现。

  支持生育政策成效明显,全省人口出生率连续呈现正增长,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历史最优。建成第二批省级托育示范机构34家,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超4个,全省人口出生率保持正增长。推进120个省级妇幼特色专科建设、1个省级儿童救治中心、5个州(市)级儿童救治分中心和70个县级儿童救治站建设,全省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降至历史最低。

  创新实施“省管县用”、“强人才”工程、“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等系列引培政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实现量质齐升。年度累计招引高层次人才470余名,向基层选派帮扶人才1500名、引进银龄医师950余名。全省卫生人员总量突破51万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实现“零”的突破。村医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29.01%,提升幅度为历史最高。

  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可感、可及”。推广门诊“一站式”服务、预约诊疗、预住院等措施,推动231家医院开设周末门诊,113家医院开设夜间门诊,324家医院开展多途径预约诊疗服务,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发布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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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


云南省在提升高等教育对现代化建设的支撑能力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提升高等教育对现代化建设的支撑能力是我们当前和未来的重要任务。在这方面,将采取以下4方面的措施:


  一是推动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和昆明理工大学“双一流”创建,持续实施云南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开展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和学科评估。推进优质本科扩容,稳步提高博士生占比。实施好州市高校提质工程,推进设在州市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主动服务区域重点产业,深化产学研融合。

  二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行动,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推进招生选拔改革,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水平。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试点高中阶段早期培养。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引导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开展U40项目(40岁以下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部省联动试点工作。

  三是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落实国家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指导高校强化同国家和云南战略目标任务对接,持续实施“高校服务重点产业科技项目”。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建强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载体和平台,着力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持续支持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开展中期建设成效评价及动态调整。

  四是推进边疆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落实职业教育部省共建试点任务。修订出台《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实行州(市)提级管理辖区内中职学校。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稳步扩大中本“3+4”、高本“3+2”贯通培养规模。


2025年,云南省人社部门在稳就业方面有什么举措?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2025年,我们将坚持首位首抓、大事大抓,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主要是6个方面:


  一是着力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以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推动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基础,加快推动《云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等为契机,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分级分类评价体系,推动将促进就业情况纳入县以上党政班子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班子履职尽责和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督促各地真正把就业作为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着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促增收。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扎实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就业,出台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若干措施,抓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七彩云南”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好“家门口的务工车间”试点,加强返乡回流监测帮扶,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万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320万人以上。

  三是着力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紧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及早开展政策性岗位招录和就业服务,大力拓展市场化就业岗位,组织求职能力实训、企业参访、“百家名企”招聘等活动,抓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紧盯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动态调整,兜底帮扶,确保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万人以上,“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四是着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抓实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产业、文旅产业、养老服务业、绿色能源产业5个技能提升专项,实施“技能强企”行动,抓好技工院校智能制造产业学院试点,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体制机制,开展技能评价扩面行动,力争实现新增技能人才7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

  五是着力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打造“七彩云南 创业福地”品牌。深入实施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推广普洱“创业之城”经验,建设七彩云南创业服务中心,打造要素完备的创业孵化园和各具特色的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用好“云岭创业贷”,持续开展创业实践锻炼、资源对接、专项赛事、创业沙龙、创业集市等特色活动,选树一批创业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

  六是着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探索建设一批服务业版、三产融合版就业“幸福里”社区,规范零工市场和“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打造一批样板间。升级“一库一平台”,完善业务协同、数据统计、监测分析、风险防控等功能,推动就业工作数字化转型。


云南省民政部门在推进银发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一是健全助老服务体系。扩大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省级投入补助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各地建设不少于100个老年幸福食堂。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老年幸福食堂”给予3万-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目前,全省开展为老年人供餐服务的机构(站点)共709个。全面推进城镇地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省级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9.98亿元,重点用于22个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98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建成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96个、覆盖率达87.9%,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569个、覆盖率达82.02%。优化养老照护服务。印发《云南省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指引》,支持129个县(市、区)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提质改造,截至目前,全省护理型床位68592张、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为71.41%。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联合17个部门印发《云南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探访制度。


  二是提升产品供给。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积极推进我省健康养老产业快速发展。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以建设“数字云南”民政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建设云南数字老龄平台,探索打造养老服务AI智能化应用场景,创新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化,实现数据赋能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创新发展。

  三是拓展旅居服务业态。制定《云南省养老旅居工作实施方案》,从2024年底到2027年,以“让云南人健康长寿,让想健康长寿的人到云南来”为口号,围绕“七彩云南 养老福地”品牌定位,提出实施“招大引强”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一批集休闲、养生、疗养、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康养综合体。向社会推出4条旅居养老线路和50余家旅居养老服务机构产品。立足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发展定位,突出“康养旅居、跨境旅游”,签订省际旅居养老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同北京、天津等八省(市、自治区)养老协会、优质旅居养老机构共同发起“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机构服务平台工作机制。

2025年,省卫生健康委对推动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有哪些新措施、新谋划?

  2025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将贯彻落实全省两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省委“3815”战略,锚定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落实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推动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我们主要有5个方面的重点举措:


  精心谋划,加快事业发展顶层设计。抓好三年行动计划收尾,紧盯云南卫生健康领域关键性问题,启动“十五五”规划前期重要课题研究,强化卫生健康行业建设项目储备。

  深耕细作,建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谋划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全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争先进位。加快101家县级医院“百县工程”建设。抓好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统筹实施中医药能力提升行动。

  持续攻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扎实推进实施玉溪市、楚雄州公改示范项目。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增效。推动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探索推进中医付费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

  坚守初心,全面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调整优化云南省生育补贴政策,实现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4.5个的目标。建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施医养结合示范建设项目。继续实施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办好为民服务实事。

  夯实基础,强化事业发展保障支撑。实现全省招引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000名。落实好“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谋划实施“银龄药师”行动。制定出台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发挥科技赋能作用,激发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动能。


下一步,云南省在扩大基础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方面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优质教育资源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也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省教育厅将重点开展以下4项工作: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探索市县结合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综合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建设。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打造一批“精品课”。

  二是强化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科学配置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实现20万人以上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提升改造300所公办幼儿园。积极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加大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推动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组建一批特殊教育联盟体。

  三是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果。“一校一案”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南(试行)》,完善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控学科类培训,引导非学科类培训规范发展。建立科学教育资源库,用好用活科学教育社会大课堂。

  四是不断提升普通高中质量。通过集团化办学、帮扶、合作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总量。提高普通高中“三新”实施能力,推进课程教材系列培训,组织教学能力提高和新高考备考培训。推广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典型经验。做好县域普通高中校长跟岗研修,强化跟岗锻炼、到校指导、联合教研、教师培训等帮扶举措。推进职普融通,开展综合高中试点。

  总之,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是教育工作的重点,我们将努力为每个孩子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进展或成效?

  省卫生健康委始终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好医院。2024年,全省优质医疗资源分配和布局更加均衡,基层医疗服务网底更加牢固。具体说来:


  一方面,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心血管病、呼吸区域医疗中心主要业务指标年均提升10%以上。玉溪市、楚雄州成功申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在去年8月国家发布的2023年医改评价中,我省8个州(市)排名进入西部前20,全国前50,是入选州(市)数量最多的省份。2024年全省共完成100个薄弱专科建设,其中精神科7个、眼科5个、临床营养科36个、病理科16个、输血科36个,全省128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95%独立设立精神科、95%独立设立眼科、70%独立设立临床营养科、79%独立设立病理科、60%独立设立输血科,圆满完成省人民政府承诺的惠民实事。

  另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128家列入提质达标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125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90家达到推荐标准,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在国家最新发布的评估中位居全国前列。124个县(市、区)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医共体综合考核排名全国第8、西部第1。全省1507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1133家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346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充分发挥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一线救治作用,累计救治患者达到12.9万余人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提升至89.61%、85.54%,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群众健康更有保障。


打造综合救助格局,深化推进“物质+服务”工作方面,云南省民政部门有哪些举措?

  2023年7月起,我们在全省16个州(市)的21个县(市、区)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提供救助资金等物质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积极研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物质+服务”工作的有效模式。为失能老人上门照料、嘘寒问暖,为困境儿童情感陪伴、送教送学,为困难残疾人训练康复、提升信心,为失业人员链接资源、推荐就业,在为困难群众解决揪心事、烦心事的同时,也锻炼了一批懂政策、会沟通、有爱心的专业服务力量。为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扩大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范围、提高试点层级,2024年8月,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将全省开展“物质+服务”试点的县(市、区)扩大到73个。其中,西双版纳州、昭通市绥江县、楚雄州牟定县被确定为全国服务类救助试点地区。截至2024年底,全省累计开展服务类救助80万余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体系,优化完善购买服务清单,指导各地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做细做实,深入总结试点地区取得的经验成效,研究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措施,加快推动综合救助模式在全省范围普及开展。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促进各类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加强救助供需精准对接,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5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规模有多大?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38.4万人,同比去年增长1.8万人,再创历史新高。我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民生头等大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实施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支持计划,重点做好4个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政策引领,挖潜就业空间。按照“能早尽早”“能扩尽扩”的原则,推动优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项目等政策性岗位招聘安排。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展“组团式”访企拓岗,组织各类专场招聘活动。

  二是强化就业指导,提升求职能力。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将就业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爱在云南 就在云南”就业教育活动。建设一批就业实习实践基地。

  三是完善帮扶机制,做好兜底保障。完善“1333”困难群体帮扶机制,推广使用电子帮扶台账,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帮扶和培训困难毕业生。

  四是提升保障水平,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国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开展“就业权益保护月”“就业创业政策月”“就业典型宣传季”三大品牌活动,积极营造促就业良好氛围。

内容综合整理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自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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