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里的政策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

健康   2025-01-23 10:35   云南  

1月1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王予波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聚焦报告中教育、就业、医疗、营商环境、消费、安全6方面内容,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出“报告里的政策”专栏,梳理2024年云南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一起来了解——

2024年亮点工作

98%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


健康县城建设经验向全国推广,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中连续两年综合评估居全国第1位。


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7.6%。


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创历史最优。

2024年云南出台政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控体系基本建成,消除麻风病、血吸虫病危害,艾滋病防治达到“3个95%”,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到2030年,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全面建成,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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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

为吸引一批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我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缓解全省医疗卫生领域高端人才少、高层次人才紧缺和基层人才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退休医疗卫生人才有益补充、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服务健康云南建设,我省从加大“银龄医师”引进支持力度、完善“银龄医师”引进保障政策等四方面,提出分层分类引进“银龄医师”、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权等20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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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我省出台《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从门诊共济保障、个人账户、管理服务、组织实施等方面,明确提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保障;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全省统一为6000元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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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我省提出继续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分级诊疗、持续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医疗卫生人才支撑四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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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我省从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等五方面,提出完善参保政策、落实居民医保筹资政策、落实职工医保缴费政策等14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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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点任务

医保方面


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全面实施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


推进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医疗方面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公立医院争先进位,建好18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4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完成30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实现中心乡镇卫生院慢病诊疗专科和康复科全覆盖。


增加儿科服务供给,拓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开展“万名村医培优提质”行动。


建好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12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消除麻风危害标准。


医药方面


打造“云岭名方”,新增遴选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使用。


2025年

我省将继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实干实绩

不断谱写更新更美的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


自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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