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政务   2024-10-12 20:43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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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市司法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建立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实行送审环节的衔接联动。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在审查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审查是否有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对缺少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待补充完善后再进行审查,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实行清理和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专项清理以及备案审查工作时,发现可能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情形的,应当与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实行检查抽查衔接联动。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抽查中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应当督促制定机关整改,并将发现问题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实行业务培训衔接联动。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时,邀请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培训;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时,邀请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业务科室人员参加,通过业务培训互派人员参加的方式,共同促进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的提升。




来源 | 法治东营

黄河口普法
东营市法治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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