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注销网上申报流程

政务   2024-11-05 18:23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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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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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注:也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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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解散公示信息填报】-确定-选择解散是由-点选日期-保存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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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处可查看解散公示信息(如有需要可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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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返回-注销公告填报-确定(仔细阅读框内内容,确保清税后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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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注销备案/公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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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情况填写信息,添加清算组成员,点击“保存并公示”-“确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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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债权人公告”,是否进行债权人公告点“是”--“保存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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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左侧“公告查看”可查询公告情况,如需要修改或撤销点击右侧“修改”“撤销”操作即可





注意:

1.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同时,清算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向社会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依法通过报纸发布,公告期为45日。(个人独资企业无法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期为60日)




第二步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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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注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办平台: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

      有企业账号直接登录,如果是第一次在网上申办平台办理业务,点击“立即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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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账号:选择“企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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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注册完成后返回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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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点击“办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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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提交界面,输入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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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所列问题进行选择,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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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般注销,点击“进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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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一件事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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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填报信息无误,点击“确认进入提交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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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证件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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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所有人员业务确认完成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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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阅读文字点击“确定”,点击下载查看可查看文书。如无法电子签章点击下载文书签字盖章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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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文件,点击“+”上传文书

(可参考决议决定、清算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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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非电子签章预览提交”
注意:如公司已经下载电子印章可以选择电子印章预览提交,电子印章提交文书有系统生成,无需下载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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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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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笔业务显示“已申报”,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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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显示“已登记”,该笔业务状态为办结



初审:王潇

复审:仇静

终审:闫伟光

供稿:行政审批室

编辑:仇静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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