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水漫金山”
楼下成了“水帘洞”
谁为家里“下雨”负责?
无人房屋水龙头断裂
积水下渗至邻居家
法院:开发商与房屋所有权人
按责任大小担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未能妥善管理自己的房屋,在水龙头断裂后亦未能及时处理,造成了楼下业主小玲的财产损失,由此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尽管开发商公司已于2020年5月6日办理了相关交付手续,并与马某签订了保修期为1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现该1年保修期虽已届满,开发商公司仍不能就此免除提供不合格产品而造成损害后果的责任。对于室内的地漏及卫生间内排水管道被堵,马某及开发商公司均未提供证据证明非由其个人原因导致,开发商公司亦未能举证证明水龙头断裂是马某人为造成,故此,开发商公司在本次纠纷中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综合各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比例,确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份额,依法判决开发商公司对此次损失承担80%的责任,马某承担20%的责任。对于小玲室内财产损失、鉴定费等合计96430.71元,开发商公司赔偿损失77144.57元,马某赔偿损失19286.14元。
法官:房屋所有权人
应妥善管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