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的进口风干牛肉
究竟有多好吃?
简陋的包装袋里
是味蕾的狂欢
还是食品安全的隐患?
游客购买问题食品,
要求退货并十倍索赔
法院:商家退款并适度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且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涉案食品的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且土特产店无法提供合法的进口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因此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小刘要求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小刘曾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提起过类似的产品责任诉讼。涉案产品外包装无中文标签及产品说明书,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此小刘应具有一定的辨识能力。在此情形下其仍购买了60包涉案食品,超出了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不符合普通消费者通常消费习惯。
因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请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购买者诉讼请求。
法院综合考虑保质期、普通消费者通常消费习惯等因素,认定购买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食品数。最终,法院判决土特产店退还小刘货款2100元,并支付赔偿金1050元。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且被告已经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法官:维护消费者权益,
正确引导维权行为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本案中,法院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了判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土特产店销售的所谓“越南特产手撕风干牦牛肉”,其外包装缺乏必要的中文标签和说明书,且无法提供合法的进口及检验检疫证明。这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更对消费者构成了潜在的食品安全威胁。考虑到小刘在购买时已具备对食品安全较强的辨识能力,其行为明显背离了普通消费者的合理消费习惯和常态。
最终,法院在平衡保护消费者权益与防止滥用诉权之间,做出了要求土特产店退还货款并支付适量赔偿金的判决,体现了法院在处理“知假买假”案件时的审慎态度。不仅严厉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消费者维权行为进行了合理的引导,防止滥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行为发生,彰显了司法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