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的是,这个机构这么大
人家说的又都是进口的肉毒素
说的感觉听起来就很规范
我就觉得应该还是挺好的
工作人员向孙女士介绍,机构使用的肉毒素均为获批的进口产品,但是注射效果具有时效性,为了维持理想状态需要定期进行补充注射。孙女士考虑后,一次性支付9999元购买了三年的注射套餐。
孙女士拒绝了医生的提议,并要求医美机构退还费用。机构拒绝后,孙女士选择报警。警方介入后,医美机构最终同意全额退款,孙女士也不再追究医美机构的责任。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的民警在调查该医美机构的背景资料时发现,孙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在过去的半年里,有许多在该机构接受肉毒素注射的顾客也出现了不良反应。
警方向专业人士咨询后了解到,肉毒素的存储和运输过程都必须保证严格的温度条件。但是该医美机构收到的装有肉毒素的包裹,均使用普通快递寄送。基于该异常,警方决定追溯调查这批肉毒素的具体来源。
由于寄件人的信息都是虚假的,根据物流公司提供的信息,警方仅能确定涉案包裹来自江西南昌。通过对库管员杨某周边人员的调查,警方注意到了重庆本地的中间商夏某。通过分析夏某的银行流水,警方锁定了在库管员杨某收货同一时间段内,和中间商夏某有大量资金往来的广东湛江的经销商黄某。根据黄某的通讯和资金往来情况,警方发现涉案医美机构“肉毒素”的寄送者是来自江西南昌的盛某。侦查员通过前往江西南昌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了盛某设在家中的生产窝点,最终确认了无任何药品生产与经营资质的盛某就是涉案“肉毒素”的生产者。
2023年6月6日,警方在重庆将涉案医美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和中间商夏某抓获。从2022年9月到被查获,涉案医美机构通过中间商购买的“肉毒素”高达1900多支。
随后警方赶赴江西南昌对生产端的盛某及其同伙实施抓捕。在盛某的生产窝点和库房内,警方共查扣疑似假冒的肉毒素9万余瓶,多个品牌的肉毒素商标6万枚,以及包装盒、包装盖、说明书7万套。经专业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所有批次的送检样品中均不含A型肉毒毒素成分。2023年11月,经销商黄某也被抓获归案。
通过审讯,警方了解到这种自制产品的成本在1至3元不等。生产者盛某表示,产品不含任何药品成分,因此不能将其认定为假药。盛某制作好成品后,通过医美行业的微信群发布广告。黄某通过微信群成为了盛某的经销商,并以40至50元的价格将产品销售给中间商夏某。夏某再以100元左右的价格将产品转卖给涉案医美机构,并经由经销商黄某通知盛某发货。最终,来自黑作坊的不明物质,以“肉毒素”的名义流入医美市场,以数千元的高价出售给消费者。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本案当中,生产假肉毒素的盛某曾经在面对民警的讯问时自我辩解道,说他生产的这些所谓的肉毒素里面没有任何医药成分,所以不应该算作假药。那我们国家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假药的呢? A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有四类药品可以直接认定为假药。第一类就是药品的成分和国家的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一致。第二类就是本案这种以非药品或不属于药品的东西来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来替代某一种药品,这都属于假药。第三类就是变质的药品,也属于假药。第四类就是药品的外包装说明书所注明的适应症、功能主治和国家药监部门核准的内容不一致,比如它有夸大的成分、有增加的内容,也可以认定这个药品属于假药。
Q2:
节目当中也提到有一些医美机构有这样的话术,就是用我的产品没问题,我这些产品是走私来的“水货”,治疗效果跟正品一点差别都没有。“水货”当然不是一个专业的术语了,那么我们国家对于“水货”是怎么认定的呢?
A2:
实际这种“水货”往往指的是没有经过药监部门的批准从境外进口来的一些药品,这种药品虽然它可能在国外是合法上市的,但是由于它进来的渠道没有严格的把关,所以也是很容易鱼目混珠的。作为消费者我们还是应该从正规的渠道去购买产品。
Q3: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医美的服务和产品的时候,如何做到避免上当受骗呢?
A3:
我觉得首先要认准一些合法的医疗机构,因为这些药品的使用无疑要通过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注射到患者身上。其次,自己还要有一种维权的意识,要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一些图片。而且可以去查询,所有经过国内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的信息,都在药监局的数据库里可以查询得到。而且有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按照我们目前的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对于一些进口的药品,是要求必须把它翻译成中文,要有一个中文的标签在上面。这些细节都可以帮助消费者来判断它的来源到底是否可信。
药监部门一方面在执法,另一方面我们现在也在做一些机制创新的改革,比如最近国家药监局在征求建立一个叫“吹哨人”的制度。所谓的“吹哨人”制度就是从行政主管部门开始,对生产、经营甚至网络服务商内部的人员举报自己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奖励。这次的征求意见稿里,最高可以奖励到100万。我觉得这种机制是一种非常好的创新和尝试。我们经常说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打开,一个机构它要违法,往往它要依赖人去违法,而让内部形成这种经济利益的博弈,实际反而大家只能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去做事。所以这种创新机制我觉得是非常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