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家的社会承诺
盲目信托的精确定义源自美国1978年《政府职业道德法案》(Ethics in Government Act of 1978)。该法案要求高级政府官员披露财务状况和家庭状况,并且采取措施避免个人利益与官员身份的利益(Conflict of Interest)冲突。
为了满足《政府职业道德法案》的要求,历任美国总统可以说是各出奇谋。出售资产无疑是简单但又没有技术含量的方式,而将资产放进盲目信托之中则受到更多美国总统的青睐。在里根总统时期,盲目信托甚至成为了政治家的标配。
所谓盲目信托,《政府职业道德法案》对它有着精确的界定。简言之,是指将适格的政府官员及配偶作为受益人的信托。该信托的受托人(和其他负有信托义务的人)必须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受益人不存在任何控制关系、利益相关关系和雇佣关系。此外,受托人本身也不能是信托的利益相关人。
下图是《政府职业道德法案》中关于盲目信托的详细规定。
简言之,盲目信托的运作必须具有超高的独立性,以保证政府高官无法通过自己的财产投资决定而获益。在实践中,英美的元首们设立的盲目信托往往还具有“不可知性”,以保证他们对于信托财产的状况和运作一无所知,真正做到个人财产与总统身份的完全分离。
但是事实上,美国《政府职业道德法案》并没有强制美国政府的高管必须设立独立裁量信托,而仅仅是在财产申报程序中给予了独立裁量信托更多的便利和信任。英美的元首之所以选择盲目信托,也绝不是仅仅为了申报上的方便,或者是不得不履行的法律义务,而更是为了践行作为政治人物的社会承诺。
总统设立的盲目信托不但具有内在的独立性和不可控制性,还必须向政府道德委员会申报,接受外部监督。这一内一外双管齐下,将总统利益冲突的风险降到最低,保障了总统决策的纯洁性。
我们不妨再深入了解历史上几个比较著名的盲目信托。
里根总统
我们先来看一个正面的案例:
里根总统的盲目信托可以说是教科书级别的案例了。里根总统就职之前,《政府职业道德法案》已经生效,这也对里根总统的盲目信托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在受托人的选择上,里根总统选择了某家投资公司的总裁,该总裁与他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和雇佣关系;此外,信托由受托人独立进行管理。里根总统在任时,道德法案已经生效,因此从受托人的安排来看,除了由受托人向里根总统进行阶段性的资产价值及信托收入报告之外,里根总统并不能收到关于信托投资的相关信息。更为重要的一点,这个信托通过了美国政府道德办公室的审核,被认为是符合《政府职业道德法案》规则的盲目信托。
里根总统的盲目信托是目前为止大众接受度最高的盲目信托之一。
特朗普先生的“伪盲目信托”
接着我们来看看特朗普先生的“伪盲目信托”。根据美国媒体的新闻报道,特朗普先生在2016年竞选总统时承诺,一旦当选将设立盲目信托——把他的商业帝国装到他无法控制的容器里,以此来避免可能的利益冲突。
然而,根据此前的公开信息,特朗普先生这个信托非但与盲目信托的精神背道而驰,甚至作为一个以保护、传承家族财富为目的的家族信托都显得太拉风。
(图:特朗普可撤销信托)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特朗普先生在2014年4月7日便设立了一个“特朗普可撤销信托”,原受托人为特朗普先生本人。该份信托于2017年1月19日重新指定了受托人,为小唐纳德·特朗普以及艾伦·魏塞尔伯格。其中小唐纳德·特朗普是特朗普先生的儿子,特朗普集团的现任执行副总裁,而艾伦则是特朗普集团的CFO首席财政官。根据公开信息显示,特朗普先生有权撤销该信托,也就是他能够随时把信托里的财产拿回来。
新版本的信托文件规定了小特朗普以及艾伦必须“按照特普朗的要求向其支付信托的净收入或本金”; 旧版本中并没有提及特朗普先生的另一个儿子艾瑞克,新版本则明确将其列为信托咨询委员会的主席; 新版本明确了受托人不应就信托的持有以及信托收入的来源向特朗普先生进行披露。
不过这样的安排显然还无法达到“盲目信托”的标准。谁能保证,某天清晨,特朗普先生一家人吃着早餐,作为受托人的小特朗普不会一个“不小心”就说漏嘴了呢?而“信托咨询委员会的主席”艾瑞克甚至在采访中说,他计划经常性地向特朗普先生更新关于公司的情况——这让受托人不得向特朗普先生提供信息的规定变得毫无意义。
可以说,在特朗普先生的家族信托里,我们没有看到期待中的政治家的社会责任,而更多的是家族控制和传承的安排。
特朗普先生在设计家族信托架构时,受托人这一关键角色选择由其长子承担,而次子则担任信托咨询委员会的主席,这无外乎是通过下一代实现了家族对于信托、对于信托财产的控制;而信托财产中包括大量的经营性资产。同时特朗普先生在担任总统期间安排孩子们介入集团的管理及运作,这也正是接班人培养的方式之一。
家族信托的运用直达人类脑洞的边界
制度是不断变化的,但怎么也赶不上人类智慧的变化。信托最早是为了解决土地归属的问题而出现,发展到今天,家族信托俨然成为了众多人选择的一种保护、管理和传承家族(企业)财富的工具,但这并不是全部,家族信托的功能在遵循自身逻辑的前提下还将不断地扩张。
张 钧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成家族办公室业务中心牵头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家族(企业)治理专家
谢玲丽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成家族办公室业务中心联合牵头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法律筹划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