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与人聚餐,其中一个已退休的老人谈起一件事,惹得众人大笑。
回家后,我把他的原话整理了出来,如下:
两个月前,老伴膝盖疼,我骑着老年三轮车,带着老伴上街去买药。刚拐到路口,一名交警把我拦住:
“停下来!”
我很听话地停了车,问:“停下来咋办?”
交警:“把车停到路边!”
我说:“那好。”
我听话地把三轮车停靠在路边。
交警说:“三轮车不让上街,你不知道吗?”
我说:“不准上街?我没有听说呀。你们是发通知了,还是做过什么广告?”
交警说:“有文件。”
我说:“哦,是不是你们在街上张贴的那个公告?”
“是的。”
这时候我心里有底了,因为我已经在一个超市门口看见过了,还认真地读了很多遍了。
我问:“你这儿有没有这个公告?”
“有啊,在那儿贴着。”交警用手一指。
“咱们一块去看看,看看这个公告咋说的?行不行?”
交警把我带到公告前,嘴一呶:“你看。”
我说:“我年纪大了,眼不好,你能给我念念吗?”
交警胡乱指着其中一行说:“你看看,上面说了,非机动车辆不允许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一经发现,XXXXX。”
我说:“你能不能给我读读这个公告上面那行题目?”
交警念到:“你看题目上说的很明确,XX县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就包括你们这些电动三轮,不准上街。”
我又问:“我看见题目上有个括号,括号里面那俩字是啥?”
“那不就是‘载客’么。”
“哦!”我接着说,“那这我就明白了,你这就是指载客的三轮,就是在街上拉人的三轮,挣钱的三轮,我这个车是不是在拉客的?”
“那谁知道你是不是在拉客?”
“这是俺们老伴,她腿疼,我拉上她,给她买点药。我这能是拉客的?”
“那你咋能证明你不是拉客的?”
我给他解释:“按常理的来说,那些拉客的三轮上面都贴了很多广告,花花哨哨的,你看我这三轮,一张广告也没有,清清干干的。这能是拉客的?”
“这,这没有广告,也不能说明你不是拉客的。”
我反问:“那你咋能认定我是拉客的?”
交警想了一会儿说:“那你得证明你不是拉客的。”
我问:“我上哪儿开证明?你给我指个地方,是去县zf,还是去你们交警队,还是去街道办事处,你总得给我指个地方,让我能把证明开出来。”
交警语塞。
我说:“同志,你应该把这个文件领会透了,再来执行。你不能看见一个人开个三轮就上来说人家是拉客的。我要真是拉客的,你罚我,我也没啥说。我这不是文件里规定的、整顿的、限制的对象。我们开这三轮,也是图个方便,上街买个菜,买个药啥的。”
交警说:“反正你以后不要来街上跑了!”
我说:“那遇到特殊情况,我们这种走不动路的老人咋上街?你不叫我们来,我们咋办?”
“叫你儿子替你来。”
“那我儿子不是不在家吗?他在外地上班。你说就为买几包药买把菜,我儿子还得坐飞机,跑一千多里回来?”
交警无言以对,生气了:“反正你以后不要随便上街了!”
我说:“你这话就没道理了,我是犯法了还是犯规了?你为啥不叫我来街上?你有没有这个权力限制我人身自由?”
交警语塞,半晌,无可奈何地摆摆手:“走吧走吧!”
听完老人的讲述,我们哈哈大笑。可是在大笑之后,你会品出很多东西来。这里小贝就不多阐述了,欢迎大家在留言区里畅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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