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创新优化了新能源车险供给,提出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等多项举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海保险交易所同日发布公告称,搭建“车险好投保”平台,推动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落地。
业内专家表示,这些措施针对性地解决了新能源车险投保难、投保贵、承保亏等问题,包括化解高风险新能源汽车“投保难”问题,提升新能源车险定价科学性,进一步满足新能源网约车保障新需求等,实现消费者愿保尽保。
“车险好投保”平台上线
《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引导保险行业建立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和平台,为高赔付风险的新能源汽车提供有效保险保障,实现消费者愿保尽保。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表示,新能源汽车作为新生事物,近年来快速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阶段性地出现了出险率及维修成本较高、部分车辆保险风险与价格不匹配、少数车辆投保不畅、保险公司承保亏损等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所长魏丽对记者表示,在当前市场需求高与行业定价难的困境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集全行业之力为高风险新能源汽车提供风险保障,为破局困境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
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已落地。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告,任何新能源车主在常规投保途径遇到投保困难时,都可通过“车险好投保”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进行投保,保险公司不得拒保。该平台将于1月25日10时起上线运行,首批接入人保财险、国寿财险等10家大中型财险公司,第二批接入20家左右财险公司。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接入“车险好投保”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确保客户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不得通过“玻璃门”制造障碍变相拒保;不得降低理赔标准和时效,不得发生“拖赔惜赔”“区别对待客户”等情形。
《指导意见》还提出,研究在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内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浮动范围及规则,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费率形成机制。
魏丽表示,当下新能源车险所面临的“车主喊贵、险企叫亏”困境,核心问题在于价格与风险匹配度不够。在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内优化自主定价系数规则,一方面给予保险公司更大的定价自由裁量权,鼓励保险公司对新能源车应保尽保;另一方面激励保险公司进行更加细致的风险分类,通过保费与风险更加精准地匹配,降低风险池平均风险,有利于业务可持续发展。
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提升定价科学性
《指导意见》提出,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对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进行合理优化,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决定了保险公司对新能源车险的自主定价空间,浮动范围优化之后,保险公司在精准评估新能源汽车风险后,可以为其提供更精准的报价,使得驾驶行为良好、出险少的车主获得更加优惠的保费,高风险车主保费相应上浮,促进新能源车险价格与风险更为匹配,提升定价科学性,从而缓解目前新能源车险面临的“投保贵”难题。
《指导意见》还提出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充分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调整的常态化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纯风险保费是车险定价的基础,由保险行业协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测算公布。未来,随着新能源新车型不断推出,保险行业将综合考虑新车售价、续航里程、动力性能、安全配置、车型风险分级等因素,常态化发布新能源车险纯风险保费,为保险公司提升车险定价精准度和合理性提供基础。
将推“基本+变动”新能源车险组合产品
《指导意见》提出丰富商业车险产品,包括:研究推出“基本+变动”新能源车险组合产品,支持新能源网约车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灵活投保;研究探索“车电分离”模式汽车商业车险产品,为相关新能源汽车提供科学合理保险保障。
“近年来,越来越多新能源车主闲时用新能源车作为网约车展业。为了节省保费,他们往往以‘非营运车辆’进行投保。”业内人士介绍,当这类网约车在载客营运期间出险时,保险公司往往会因其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而拒赔。全国已有多地出现相关判决案例,法院普遍支持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认为这类行为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险企人士告诉记者,未来,保险公司可以推出“基本+变动”新能源车险组合产品,新能源车主依然可以为家用车以“非营运车辆”投保基础险,当车辆作为网约车进行营运时再灵活投保相应“变动”险种,对其营运行为提供保障。这样一来,新能源车主可以用最少的保费获得全面的保障。
作者:韩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