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速递|新《公司法》解读专栏(九)

文摘   2024-09-04 16:17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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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公司法的修改内容特别多,很多修改非常重要,将对我国数千万家公司产生系统影响。普乐公司开辟专栏,并就其中影响较大的修订内容进行解读,提醒广大员工重视法律规则的变化,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风险防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积聚澎湃力量。


影响九:完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之间连

带责任、股份公司发起人之间连带责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九条规定:“发起人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缴纳股款,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购的股份的,其他发起人与该发起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解读



新公司法为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限定了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之间连带责任的适用情形(股东未按章程规定实缴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此外,新公司法限定了股份公司发起人之间连带责任的适用情形(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缴纳股款,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购的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不仅应按章程规定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还要监督其他发起人履行出资义务,若公司确实需要大量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在公司设立后进行增资。债权人可依法向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发起人主张权利。



来源:泰州姜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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