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第八届中国戏曲文化周于9月27日至10月3日在北京举办。9月28日,在北京园博园组织召开了戏曲跨剧种移植改编主题研讨会,邀请5位院团负责人和7位行业专家就“戏曲跨剧种移植改编的经验做法和未来发展”作交流讨论。现将与会院团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的发言摘要编辑发表,以飨读者。
“移植改编”的前提是要拥有独立的经典保留剧目
王 馗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
戏曲的移植改编是戏曲创作发展的重要话题,尤其是面对剧院团,“移植改编”实际存在两个前提。
一则在于,“移植改编”是剧院团传承创作中重要的创作类型,这就需要文化主管充分尊重其具有的创造性,以及它对于剧种剧团艺术积累的积极作用。改变视“原创”为唯一创作机制的思路,改变当前创作趋向的弊病,尤其要避免项目制、主题创作等现实功利带来良性创作方法的缺失。当然,这也意味着要从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充分尊重七十多年来戏曲工作中的“三并举”、多元并举的创作方法,以及符合戏曲创作发展的艺术规律。在具体实践中,也应该考虑在国家、省市评奖机制、展演机制、扶持机制中,要将“移植改编”作为一类重要的创作。因此,“移植改编”应该纳入院团创作扶持的序列,享有与“原创”同样的创造价值。
一则在于,戏曲院团要理性理解“移植改编”在剧种、剧院发展中的价值和地位,剧院需要拥有自己独立的经典保留剧目,这是它们能够被其他剧种移植改编的基础;而要将其他剧种、剧院的优秀作品移植改编过来,同样要秉持“剧种化”乃至“剧院化”的创造原则,让优秀作品真正成为剧种自身的艺术。今天戏曲界讨论“移植改编”,说到底是这些能够为剧种剧团葆有成功创作的创作,承载了戏曲良性发展的规律,最终也体现在戏曲必须要有经典的、保留的、优秀的作品,这是能够被移植、被改编的前提,因此,在倡导“移植改编”的时候,需要将那些符合艺术规律的工作,如中国戏曲院团经典保留剧目的评选、戏曲传承剧目的评选、经典作品复排计划、优秀作品再提高再打磨计划等等有益的工作,应该得到延续。同时也要呼吁从政策导向上,仍然要高度关注剧种剧团经典作品、传统剧目的挖掘整理工作,要高度关注中国戏曲在古典化和剧种化中的多样规律,这同样体现出浓郁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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