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洋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治理面临着新难题。10月16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丁舒就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助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野生救援总裁兼首席项目官约翰·贝克以及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亚洲区主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开展了对话交流。
丁舒介绍,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加强法律监督,建立红树林保护、中华白海豚保护等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联盟,推动斑海豹、海龟等涉案野生动物救护和放归野外工作规范化,办理了中华秋沙鸭、燕鸥等鸟类栖息地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并与主管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和走私,取得一定成效。
10月16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检察官助理丁舒与野生救援全球总裁兼首席项目官约翰·贝克交流。
交流中,约翰·贝克提及2020年间野生救援协助海南省检察机关、江苏省检察机关放生99只海龟的友好合作,为此,还专门为活动拍摄了《海龟救援》的微纪录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约翰·贝克表示“在保护海龟免受非法贸易侵害方面,中国公益诉讼检察官无疑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野生救援一直在努力倡导杜绝海龟制品,这项工作离不开这些省份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
10月16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检察官助理丁舒与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亚洲区主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交流。
“中国所制定的政策中,最引人瞩目的是正在紧锣密鼓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此外,还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龙迪还特别点赞了中国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拉开了检察公益诉讼改革的序幕。十年来,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检察公益诉讼已形成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龙迪称“这一制度独特且值得称赞,在其他国家中并不多见。”
被问及对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拓展深化上有何建议时,对此,龙迪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须密切关注“非法捕鱼等现象”;二是须评估沿海开发项目对环境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那些源自陆地并最终流入海洋的污染。我们需要采取协调一致、全面有力的行动来有效遏制海洋污染。
*本文转载自 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