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有说法】签下“忠诚协议” 依然违背承诺,另一方能否凭此要求离婚?

时事   2025-01-16 15:06   江苏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 本 期 话 题 】


2020年初,小伟与小燕办理了婚姻登记并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但结婚不久后,小伟因工作岗位调整,被外派至外地工作,约一个月回家一次,每次在家休息三天左右。至此,两人生活离多聚少,偶有矛盾。

202112月底,小燕因怀孕要求小伟回家照顾,但小伟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返回。在小燕的强烈要求下,小伟无奈回家,但对小燕态度较为消极,且行为与往常有异。后小燕发现小伟经常与一位异性朋友聊天,且言语十分暧昧,关系非同一般。对此,小燕十分生气并与小伟大吵一架,要求与小伟离婚。在双方家长的干预下,小燕暂时平息怒火,不再要求离婚,但要求小伟作出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后小燕(甲方)与小伟(乙方)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在以后的生活中不得有以下行为: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包括在微信聊天中发送敏感词汇或敏感性数字红包,暧昧性言行等......若乙方违反约定,则视为重大过错,甲方有权要求离婚,乙方须同意离婚。

20235月,小燕再次发现小伟与其他异性进行暧昧交往,遂将小伟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时,小伟辩称其并未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所谓聊天记录都是与朋友聊天时的“吹牛”言论。


 FM103.4《今朝有说法》节目连线潘琪律师,请他从法律层面分析本期话题。


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不仅是夫妻之间的义务,更是维系夫妻感情和谐健康的基础。本案中,小燕与小伟两人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由于双方长期两地分居影响了夫妻感情。至于两人签订的“忠诚协议”,虽然该协议不能直接产生促使两人离婚的效力,但其能够印证小伟与其他女性发生不当交往的行为,可以证明小伟对于婚姻关系具有重大过错。且在该协议签署后,小伟不仅违反了协议约定,更进一步恶化了两人的夫妻关系,导致双方感情达到确已破裂程度。综上,法院判决准许小燕与小伟离婚。

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本案裁判已经生效。




    今朝有说法    

景 泰

            毛 丫 头

直播时间:周一 ~ 周五 10-11点

播出频率:调频103.4常州新闻综合广播



END



常州新闻综合广播


FM103.4

影响有影响力的人


常州新闻综合广播
常州广播电视台FM103.4常州新闻综合广播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