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赢了也是输了
2023年12月15日。我又一次见到了玛丽法官。
上一次,我是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上。这一次,我是在zoom上,旁听法官听证会。
50天前,也就是2023年的10月25日,玛丽法官见证了一个“历史事件”:7名陪审团成员,以史上最快速度,在几分钟内,判定我以7:0赢了一个历时四年的官司。
关于这个官司的整个过程,我写了一篇长文《在美国当被告,我花四年打赢了这场荒唐的官司》,并引起不小的反响。
长话短说,2019年底,我的小店“惨遭”碰瓷,被一个年近70岁的西语裔人告上法院,说他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在我们店遭受到年龄歧视。
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我们换了三个律师,上庭时间推迟8次,与对方实力很强的律师团队一直磕到开庭,终于赢得陪审团全体一致的压倒性胜利。
在短暂的喜悦之后,我面临了一个选择:是否提交要求对方赔偿我方律师费的动议。
我虽然赢了案子,但是我付出了四年的时间、精力,以及将近三万美元的诉讼费用。而原告白兹先生,却毫发无损,只是他的律师白白干了四年而已。
碰瓷的成本太低了!
记得在遴选陪审团成员的时候,有好几个人在读完寥寥两行的案件介绍后,已经愤然站队,对我们表示同情。他们都对这个社会有太多的滥诉表示不满。
有一位物业管理公司的主管说:我们几乎天天面临无中生有的起诉,所有的起诉都和解了,没有一个官司走到上庭这一步。因为这些诉讼,我们付出高额的律师费和和解金,导致我们的物业费和保险费都成倍地上涨。
他激动地对法官说:即使他们(指我们公司)赢了又怎样?他们赢了也是输了,因为他们花出去很多律师费了。
这个人当然自动失去了进入陪审团的资格。但是他的话,却是一句至理名言:赢了,也是输了。
所以,2023年10月25日那天,我赢得了一场表面意义的大胜。但是,我也是“失败者”,因为我耗费了律师费,以及在这个官司中花去的时间精力。
我打官司的长文发出之后,可以说是引起了强烈反响。我收到的反馈,几乎是我以前所有文章的总和!很多人在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后台、或者通过其他各种方式,给我留言。
短短几天内,我就听到了上百个遭遇被“碰瓷”的故事。
我深刻地体会到:美国社会的“滥诉”文化,实在是让许多人,特别是小企业主,深受其害。
每个被碰瓷的故事都不一样,但是,共同点都是是,被碰瓷的人面临着高额的索赔,以及漫长的诉讼之路。许多案子,有的听上去匪夷所思,有的还没开庭,已经花掉数十万美元的律师费。
二、我上诉了
还是回到赢得了陪审团的胜利之后,我面临的选择吧。
大家如果看了我的前一篇文章,就会知道,我的律师费罗先生,是一位有着50多年法律从业经验的老律师。
庭审大胜后,我问他:如果要求对方赔偿律师费,这个胜率是多大?
费罗先生说:“这样的成功案例非常少,我本人从来没有遇到过。”
但是,他又说:“法律上的确有如果对方恶意诉讼,对方需要赔偿律师费的条例。假如世界上真的有可以拿到赔偿的情况,我觉得你的案子就是其中一个。”
在美国,诉讼双方的律师费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各自支付。当然也有例外,比如一些合同中或者法规里,事先规定了输的一方要支付对方的律师费。在很多人身伤害、劳动赔偿等民事诉讼中,原告都和律师采用风险代理(Contingency Fee)的方式来约定费用。一旦胜诉,律师和原告分钱,律师获得赔偿金额的一定百分比(如30-40%)。一旦败诉,原告不需要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被告则是被拉入诉讼的一方,他们就只能花钱请律师了。
我们这次在庭审上可以说是大胜,那有可能要回律师费吗?费罗律师挺有信心,他执业50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过陪审团在几分钟之内就做出一致裁决的情况。
我已经从头到尾地经历了一场官司,一路打到陪审团裁决。我决定:后面的路,我也趟一遍吧。无论成功与否,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宝贵的经验。
于是,2023年12月15日这天,我又一次上了法庭。和上一次不同的是,这一次法官见证会是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上庭的一共四人:玛丽法官,我的律师费罗先生,原告律师马克先生,还有我。
我只是旁听,不能发言。
费罗先生为这次动议准备了许多材料,包括所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历史上的先例,我们整个案件的回顾,案件相关资料,对方律师在办案期间的邮件,以及我的所有花费,等等。
在接下来的近两个小时里,玛丽法官和两个律师对于是否应该由原告及他的律师赔偿我的费用,进行了反复的辩论。
是的,我们这一次动议,针对的不光是原告,还有他的律师。
我们的论点有两条:第一,原告白兹是恶意起诉,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曾经被我们拒绝了工作机会,他也没有任何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索取不当收益是他的唯一目的。第二,原告的律师在明知白兹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依然接受了案子,并且在整个过程中歪曲事实,对我们强行施压,迫使案件一直拖到陪审团裁定环节。
我在zoom会议上,看到法官和两个律师,一遍又一遍地分析几个美国历史上的案件。这几个案件,与我这个案件有些相似之处。
这样的案子很少,恐怕一个巴掌就数过来了。
他们翻来覆去地把那几个案子揉的稀碎,两个律师都试图从中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我渐渐地心凉了。我想象中的法官义正词严地斥责马克,为我们主持正义的局面并没有出现。
玛丽法官的确是“斥责”马克了。当马克对某个事实辩解的时候,玛丽法官有些不屑地打断他的话:“这个不用说了,我们都清楚是怎么回事。”
我能感觉到她对于马克和原告这一伙人的不满。这么个小破案子,耗时四年,一路打到陪审团裁定阶段,浪费了多少社会资源。就拿组陪审团来说,法院先海选出50人,然后50人同时在线,从50人中再挑7人。法院要花多少力气来组织协调呀。
但是,玛丽法官比较谨慎,虽然对马克一方不满,却也只能继续讨论。
因为马克一方踩在法律的边缘上死死纠缠。我们说原告是诬告,他说原告就是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我们说原告既没有证据受到歧视,也没有遭受任何损失,为何律师还要提起诉讼?他说作为律师就要为客户服务,客户要求他们辩护,他们就履行职责。
这场官司就是以碰瓷为目的,这一点,我相信法官知道,陪审团知道,那些凡是听说了这个事情的所有人都知道,包括马克以及他背后的律师团也都知道。
白兹起诉我们年龄歧视,举证的责任(burden of proof)在他那边。他拿不出任何证据,陪审团一致判定:所谓的年龄歧视根本不存在。
如今是我起诉白兹和律师“恶意诉讼”,举证的责任到了我这边。
白兹那天有没有来我们店?是否在和安东尼聊天的过程当中,安东尼说了“你太老了”这句话?对于这个事实的认定,非常困难,基本上就是双方各执一词。
各执一词,各说各话,就看玛丽法官会站在哪一边了。
在讨论的过程中,我看见玛丽法官有好几次停下来沉默思索。中间她还出去了一趟,说自己要找点东西。
就这样反复讨论了两个小时之后,玛丽法官开始宣布她裁定的结果。这一次,出乎意料地,她是看着我说的。
之前的整个辩论过程,我只是一个旁听者,没有说一句话。但是,此刻,玛丽法官却是对着我宣布了她的决定。
她说:“我很同情你,我的心里很想判你赢。但是,我不敢,我背负的压力太大了。”
她接着说:“我不能只想着这个案子,我还要考虑到以后的千千万万个案子。假如这次我判你赢,那么,这个案子将作为一个先例,可能被后面的许多案子引用。我害怕会造成这样的一个后果:就是很多人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对手的时候,不敢起诉了,因为他们一旦输掉,不光是自己什么都得不到,还要支付对方的高额律师费。这会让他们害怕,不再敢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她最后说:“很遗憾,你们提出的动议,我无法通过。”
这个结果,让我和费罗先生很失望。
其实,我可以理解玛丽法官的想法。美国的判例法(case law)体系,使得每个案件的判决结果,都具有了法律效力,都会对以后的判决产生影响。对于弱势群体来说,现在当他们遇到不公平境况时,他们可以通过起诉来挑战那些强大的对手:比如上司、比如工作单位、比如商家、比如学校。假如他们赢了,他们会获得补偿。假如他们输了,也没有什么损失。
但是,一旦玛丽法官判了白兹和律师需要赔偿我的律师费,那么后面很多案子都会效仿。打个比方说,某个沃尔玛的女员工在工作中受到性骚扰,现在她可能鼓起勇气去起诉沃尔玛。如果我这次赢了,就等于给今后的案子提供了判例。那么,这个女员工在起诉沃尔玛的时候,她一旦输掉,就有可能还要支付沃尔玛庞大律师团的费用。
她很可能就根本不敢去起诉沃尔玛了。
普通人一旦面临高额的律师费赔偿,也许就是倾家荡产。这个代价太大,肯定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也就会造成一些人遇到欺负、骚扰和不公时,无法为了自己的权益而战。
视频会议结束之后,我的心情很复杂。我能理解玛丽法官的想法,但是,我又觉得这种想法,实际上保护了很多“碰瓷”行为。目前的情况就是“滥诉”一方的成本比较低,不受处罚;而被“碰瓷”的一方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和金钱来应诉,苦不堪言。
费罗律师也很失望。他说:“这个结果就是这样了,你也不用考虑再上诉,因为改变这个结果的概率不会大于20%。”
我的确没有考虑继续上诉。为了这一次提交动议,我们做了精心的准备,花费了50天的时间,以及16000美元律师费。很可惜,我们撞上了一面高墙,我继续撞下去,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微小。
很遗憾,我没有成为那个改变美国历史的人,没有成为那个可以让“碰瓷”行为受到严厉惩罚,从而大大减少美国社会这种滥诉现象的人。
但是,我们这个案子,至少把前面的路走通了。来自陪审团的胜利,以及对方律师跟我们耗了四年,没得到一分钱的结果,都会让以后碰瓷的人有所顾忌:万一再碰上一个为了坚持原则而不轻易和解的人,他们可是要白忙活了。
三、几点心得
如今,距离陪审团裁决已经整整一年。这一年,有很多人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上我。我听到了各种各样的遭遇,也尽可能给每一个人提出我的建议。
每一个受到诬告,遇上官司的人,都会焦虑、愤恨、茫然,很多人睡不着觉,也有很多人被律师费压的喘不过气来。
我作为一个过来人,分享几点心得,希望能帮到大家。
1、尽量避免惹上官司。
大家平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让人抓住把柄。有时,一两句不合时宜的玩笑话,几个有点争议的动作,在有些人看来是无伤大雅,在另一些人看来可能就是冒犯。遇到较真的人,或者想“碰瓷”的人,一点小事都有可能惹上官司。
真遇到冲突的时候,不要和对方对骂,不要动手,马上找警察,不给对方纠缠和碰瓷的机会。
2、买保险很重要。
其实,很多官司,都不需要我们直接上阵,保险公司的律师会去处理。比如我们店购买的商业保险,就覆盖了客人在我们店受伤等情况。但是,保险的分类和条文很细,我们的保险里不包括职业歧视这一块。所以我们不得不自己去找律师应诉了。
大家购买的房屋保险(home insurance)里,有Legal Liabilities(法律责任保险)。我查了我自己的房屋保险,里面包含了50万美元的法律责任险。所以万一大家被起诉,先不用急,马上去查查自己的房屋保险,并且咨询一下保险公司,看看保险是否能够处理。
凡是保险能够处理的,自己就不用花太多精力了。
我以前购买过“伞险”,就是在车险和房屋保险之上的又一重保护。后来我忘了续费,就中断了。去年打完官司之后,我又重新购买了伞险。
这个伞险恐怕一辈子都用不上,但是一旦出事,还是能起作用的。我就听说有房东的出租房出了比较大的问题,幸亏有伞险,后来是伞险支付了数十万美元的赔偿。
3、找到靠谱的律师。
遇到诉讼之后,假如保险不管,基本上就要考虑聘请律师了。
找到个好律师太难了,这是许多人的心声。好律师不光要业务过硬,也要认真负责。
很多律师会提供一次免费咨询。所以,一开始最好是跟多个律师接触,把案子与他们沟通,听听他们的想法,你也了解一下这个律师的业务能力和办事风格。
不一定要找最贵的,最有名的律师,而是要对找你的案子的法律领域非常熟悉,而且对你的遭遇真心同情的律师。
找到律师之后,你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多与律师沟通,多了解案子的进展。你的积极参与,会让律师的工作更有成效,也会避免一些弯路。万一在这个过程当中发现律师不合适不给力,就马上提出建议,实在不行就更换。
4、如何衡量打官司的成本
在美国,一个普通民事案子,从开始,到陪审团判决,一般的花费是两万到五万美元左右,时间大约需要两年以上。这些数字只是个参考。有人跟我说她的案子还没结案,律师费就已经花了三十万美元。费罗律师跟我说,他接到的案件中,有一个案子拖了八年才结案。
所以,快刀斩乱麻,尽快割肉和解,虽然心里憋屈,的确是一个比较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的做法。
很多情况下,如果对方见好就收,那么这也算是一个比较理性的选择。
但是,也有很多情况,对方是狮子大开口。那么,只能继续奉陪到底。
5、如何克服焦虑情绪
几乎每个遇到官司的人,都跟我诉苦说他们非常焦虑,甚至影响到健康。
焦虑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高额的律师费。看见钱哗哗地流出去,心疼得要命。二是不确定性,不知案子的走向,心里没底。
律师大多是按照小时收费(hourly rate)。每次收到账单,都是让人心惊肉跳的时刻。所以,最好能与律师谈一个Flat Rate,就是固定收费,这会减少许多心理压力。
至于案件的走向,你只要记住,黑的不能说成白的。假如你是被碰瓷的一方,那么你最后输掉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对方必须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的指控是正确的,而且他们必须说服绝大部分陪审团成员才能获胜。既然是碰瓷,对方的指控肯定是充满谎言和臆想,经不起推敲。到了庭审那一关,相信评审团和法官都能看出漏洞。
一旦被碰瓷,在费用上做好安排,对于结果充满信心,有这两点,相信你就不会那么焦虑了。
而且千万不要让官司占据你生活的全部。该干嘛就干嘛,把精力放到更有意思,更愉悦的其它事情当中。官司只是生活中的插曲,不要让它喧宾夺主。打官司的过程缓慢,经常是几个月才推动一步,继续充实而有质量地生活非常重要。
四、想做却没有做的事
我自己这个案子,本来我是不想这么收手的。
当初,我们被起诉后,我就没想过我们会输。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万一我们庭审输掉,我一分钱也不会给对方,一定继续上诉,哪怕拼到美国最高法院,也不会认输。
如果那么明显的碰瓷,我们都输了,那美国这个社会也就烂透了。
好在到了庭审,我们就轻松赢了。
到了律师费索赔这一块儿,现在回想起来,费罗律师的角度和策略,也有些不如人意。比如辩论当中我方一度陷入需要证明原告没有来申请工作。
玛丽法官最后的决定,没有从法律层面上抓我们的弱点,而是从社会意义上给了我们一个交代。
其实,我如果不服,还可以做一些事。我可以对于律师费这个事情继续上诉;我可以去律师协会告白兹的律师;我可以去公共平台给律师留差评;我还可以找议员......。
我什么都没做。2023年12月15日那天,玛丽法官的那席话,就是我这个案子的句号。
该打的仗我已经打了,甚至索赔律师费这个硬石头我也碰了。12月15日之后,我开始忙其它的事。
但是,我依然有些遗憾和不甘。我依然记得12月15日那天,玛丽法官的犹豫,以及她对我说的那番话。那天,如果玛丽法官做出了相反的决定,很多事情都会发生改变。
美国的司法体系有它的公正之处,也有弱点。它给了所有人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也被一些人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牟求非法利益。
只要你的权利受到侵犯,你就可以起诉对方。不管对方是什么背景,有多大势力,你都可以堂堂正正地和对方走法律程序。“法律这个武器”在这个时候就具象化了。不管你多么弱小,你都有机会让法律为你发声。
但是,法律程序繁琐漫长,加上律师费昂贵,给了一些人“碰瓷”的空间。他们抓住人们耗不起的心理,能捞一笔是一笔。被碰瓷的人即使自己占理,为了节约成本,依然不得不割肉和解。而割肉和解的结果,又会鼓励那些碰瓷的人,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我与碰瓷者拼到了最后,给这个恶性循环踩上了一脚。因为美国的”判例法“体系,我这个“碰瓷”官司获得大胜的结果,已经成为法律依据,会被未来的类似案件作为参考。也许,这可以给那些不愿意屈从“滥诉”的人一点信心。
而我“索赔律师费”的动议没有通过,说明目前法律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玛丽法官的一席话,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也引起我的思索。保护弱势群体,是一个社会的文明标志。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基石。
如何能让大家既用法律保护自己,又避免“滥诉”状况的发生?这是个难题。这个难题,需要我们共同去面对和解决。
我们每个人,都是能够“改变”社会的那个人。
你认同玛丽法官的判决吗?
你经历过碰瓷案件吗?
为了减少“滥诉”的产生,我们还能做哪些努力呢?
欢迎大家留言,一起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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