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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103.4《今朝有说法》节目邀请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妞妞做客直播室,以案说法,为听众解答法律问题。
李妞妞,法学硕士,三级律师,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工作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常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妇联和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项目讲师,新华网“第二届新华网大学生就业创业公益律师团成员”,常州市助残法律服务团成员,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长导师等。
曾获荣誉:常州市律师协会首届“十大优秀婚姻家事案例”;常州市妇联生命关爱——常州市“智慧呵护·盈润未来”公益项目优秀志愿者;常州市律师协会第四期“明日菁英”青年律师训练营优秀学员;常州市延陵杯第五届检察官和律师辩论大赛“个人二等奖”;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获常州市司法局“十大好案件”;获盈科全国2020-2022年度“优秀公益律师”、盈科全国2023年度“优秀民事律师”,盈科全国2023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
擅长领域:李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以咨询指导、谈判调解、诉讼代理等多元化手段,全方位地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提问
&
解答
Answers
网友:
李律师,我婆婆在世的时候把一套房子赠与给了我女儿,2020年我和我老公用这套房子办理了抵押贷款200万,当时我女儿12周岁。后来我们没有还上贷款,现在银行起诉我们了,并要求行使抵押权。我想请问:我们用未成年女儿的房产设定抵押的行为有效吗?
李妞妞律师:
张先生:
我今年30岁了,我父母在我只有两岁的时候就离婚了,离婚之后,我妈妈就杳无音信,从来没看过我,也没付过抚养费。上个月,她突然找到了我,要求我承担赡养义务。我想咨询:她没有承担抚养我的义务,我能不用赡养她吗?
李妞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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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朝有说法
景 泰
毛 丫 头
直播时间:周一 ~ 周五 10-11点
播出频率:调频103.4常州新闻综合广播
常州新闻综合广播
FM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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