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政府内阁为支持“区域发展”制定关税减免政策

文摘   2024-11-05 23:00   蒙古  


10月4日,蒙古国政府正式公布(10月14日生效),由总理奥云额尔登和财政部长扎布赫楞牵头的《关于落实区域发展税收政策的若干措施》,责成内阁各部长等根据社会经济特点及优先级,研究各地区的差异化关税的可行性方案,并于今年内阁会议上提交讨论,具体如下:

1. 关于农产品关税,由副总理阿玛尔赛汗、食品农牧业与轻工业部长恩赫巴亚尔和财政部长扎布赫楞。包括:肉类、奶类、皮革、木材、木制品、羊毛、羊绒、食品副产品、马铃薯、蔬菜、水果、谷物等。

2. 关于建筑材料关税,由城市建设建筑与住房部长巴特苏日和财政部长扎布赫楞。包括:水泥、石材、玻璃和玻璃制品等建筑材料等。

3. 关于环保收费差异化,由副总理阿玛尔赛汗、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长奥登图雅和财政部长扎布赫楞。包括:对各类水资源、森林及其他植物、空气以及动物生存环境等等污染。

4. 关于地方税率和预算分配,由乌兰巴托市及各省公民代表会议制定方案。

5. 关于房地产税收减免,由副总理阿玛尔赛汗、财政部长扎布赫楞、乌兰巴托市长和各省省长制定方案。

6. 关于重大项目的相关货物关税和增值税延长缴纳期限,由副总理阿玛尔赛汗和财政部长扎布赫楞根据乌兰巴托市长和各省省长提案制定方案。

7. 关于政策宣传,由税务总局局长其米德苏荣和海关总署署长奥特贡扎嘎负责向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协会及各类纳税人宣传。

8. 向其他国家学习区域经济发展税收政策,副总理阿玛尔赛汗和财政部长扎布赫楞学习其他国家良好的经验。

9. 由国家监督和评估委员会主席奥德巴亚尔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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