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法治日报已经报道过电商平台售卖野生动物猎捕工具的问题,但直到现在问题并未解决,依然严重!报道链接:社交平台野味随便交易,直播打猪猎鸟售卖工具……消失的野味在网上卷土重来
抖音、快手等电商平台依然在为大量野生动物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和消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捕鸟网、各种规格的猎夹、不同种类的猎套(包括新型弹簧套)、蛇网、蛇笼、毒鸟药(扁毛霜、克百威)以及常被用于非法盗猎活动的辅助工具如红外夜视仪、报警器、电媒机、头灯等夜间照明设备。
此外,淘宝、拼多多、京东等平台也有猎套、蛇笼蛇网等猎捕工具在售,只是没有抖音、快手那么多而已。
盗猎人员可以轻易通过这些平台买到各式各样的高效猎捕工具,肆无忌惮从事盗猎活动,电商平台似乎察觉不到自身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平台管理者的市场监管部门也长期缺位,并未对平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或处罚。
使用“扁毛”、“夹子”、“蛇网”、“鸟网”……等关键词可以直接在抖音和快手搜索出大量售卖野生动物猎捕工具的账号,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亦未及时排查屏蔽下架相关猎具,使得捕杀野猪麂子等兽类的弹簧套、猎夹,捕杀野生鸟类的捕鸟网、毒鸟药(扁毛霜),以及捕捉蛇类的蛇网、蛇笼等专业猎具大行其道,大大方便了不法人员,很可能进一步刺激更多人参与到非法猎捕、买卖、食用、饲养野生动物的活动中。
呼吁
电商平台不要做盗猎分子的“帮手”,投入足够的技术和人力资源,加大审核、排查力度,拒绝为野生动物猎捕工具提供任何形式的线上服务,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助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恳请作为平台监管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尽快介入,推动平台治理野生动物猎捕工具泛滥成灾的问题。
以上截图来自抖音
截图来自快手
截图来自淘宝
截图来自拼多多
截图来自京东
《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第三十二条 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
第三十三条 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