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授权|第四讲!2024年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辅导:行政执法(二)

政务   2024-08-26 18:51   北京  



授课教师  姚永贤




姚永贤,副教授,法学博士,北京警察学院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警察法学会警察法学基础理论专委会委员,北京市高校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北京市百名法学青年英才,警察学院青年榜样,多次荣获市局优秀教师、师德模范。


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分则部分重点

(三)侵犯人身权利

1. 侮辱诽谤

2023年9月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1.诽谤

2.侮辱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2. 正当防卫

四川高铁互相掌掴案

处理决定:认定为构成殴打他人

对后排的杨某某处500元罚款

对前排的王某某处200元罚款


2020年8月28日两高一部发布《关于依法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有继续实施侵害可能性的;能追回被盗财产的

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

意图条件: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2022.12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

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二)注重矛盾化解、诉源治理

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埋下问题隐患或者激化矛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轻伤害案件,要依法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调解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以及当事人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

(三)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对因婚恋、家庭、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民间矛盾纠纷或者偶发事件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结合个案具体情况把握好法理情的统一,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对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轻伤害案件,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当捕即捕、当诉则诉。


3. 侵犯人身权利行为与《反家庭暴力法》的衔接

家庭暴力伤害包括身体(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经常性的侮辱、谩骂、恐吓)。公安机关的职责:制止、协助就医、协助安置、告诫;为报案人保密;提供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

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衔接

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由公安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衔接

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四)侵犯财产权利类

1. 盗窃




侵占?

不当得利?

盗窃?

2. 诈骗

(真题2016年)下列行为,构成诈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    )。

A

甲在某面馆吃完面,以假装上厕所为借口走出面馆后迅速离开(餐费20元)

B

乙在大排档吃完饭,从兜里掏出一只死蟑螂,放入饭菜中,要求老板免单,并在大排档内大吵大闹,造成该大排档暂停营业近两个小时(餐费150元)

C

丙将小超市用来给顾客结账的支付宝二维码悄悄地换成自己账户的二维码,收到顾客支付的货款200元

D

丁冒充五台山和尚到街边小商铺化缘,取得现金300元




盗窃?

诈骗?

3. 故意损毁财物


(四)侵犯财产权利类




偷偷登录他人股票账户,进行高买低卖的操作,导致财产损失的,该类行为如何认定?

2023年10月19日13时许,外包业务公司青岛智和商贸有限公司装卸工人崔某某在青岛啤酒三厂内一运送原料的货车车厢内小便。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崔某某具有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五)妨害社会管理类

1. 阻碍执行职务

《行政处罚法》

第55条第1款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第70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 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

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一是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二是必须赌资数额较大。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③从重处罚: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

④与犯罪行为的界限: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赌博罪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

(2016年单项选择题)黄某在天天酒店开了一间房,纠集钱某等人在房间里打麻将赌博。公安派出所接到举报前往天天酒店查处。民警到达酒店大堂时,酒店服务员江某与黄某熟悉,便悄悄给黄某打电话,通知其有警察到酒店。民警到房间后,发现黄某等人已经逃跑,现场留下800元现金和一副麻将。后将黄某抓获,黄某供认该800元是自己打麻将赢的钱,未来得及拿走。经查,黄某5个月前曾因吸毒被处5日行政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对黄某应当从重处罚

B

江某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

对现场发现的麻将应当扣押,期限为30日,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D

扣押麻将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民警在笔录上签字即可

3. 涉黄行为

4. 涉毒行为

强制隔离戒毒

《禁毒法》第38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40条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月1日 新增列管:

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

11月1日,邓某某主动投案自首,邓某某在聚会时被朋友诱惑“尝尝鲜”,吸食量不大,自己也有不再吸食的想法,不需要进行戒断。公安机关认定邓某某是初犯,且存在自首情节,对其从宽处理,对其处500元罚款


 5.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开始实施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放任动物恐吓他人


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恐吓他人的行为不加管束,采取放纵、默许、不管不问的态度,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惊吓。间接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定性为故意伤害。直接故意,后果上造成肉体的伤害


小  结

1.涉群体性事件

2.涉谣言类(网络)

3.涉枪类

4.涉正当防卫类

5.涉黄行为

6.涉毒行为

7.涉身份证

8.涉未成年

9.涉外国人

10.涉家庭暴力

11.涉网络安全

12.涉恐怖活动


四、其他行政法律规范

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第9条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事不再罚款:第29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轻微违法不罚、首违不罚 第33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

第33条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本节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本节规定。 第34条 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第35条 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有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或者告知将妨碍国家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除外。 

第36条 国家机关处理的个人信息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支持与协助。 

第37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适用本法关于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定。

个人信息领域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适用

第71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9-2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刑法: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治处法:侮辱、诽谤


来源:法制总队

编辑:任可

校对:张大为

审稿:谢恩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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