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梳理 | 第八讲!2024年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辅导:刑法(二)

政务   2024-09-30 16:51   北京  

授课教师 张拓

张拓,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刑法学教研室主任,从事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等课程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目  录

1

大纲--突出公安实践

2

真题--强调规范应用

3

方向--重点司法解释

真题:刑法规范适用

犯罪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作为与不作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下列涉及主观认识的犯罪认定,说法错误的是(     )(2016年,多选)

A.陶某在微博上发消息,称早上开车见到路边树林里有一只老虎,怀疑是野生动物园的一只老虎逃出来了。该消息发布后,被转发数万条,引起该市市民恐慌。后经查明,陶某所见老虎是某玩具公司为做广告在树林里置放的模型,被陶某误认为是真老虎。陶某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B.张某策划对某公共场所实施暴恐袭击,计划败露后,张某逃跑。民警向陈某询问张某的去向时,陈某明知张某的计划以及藏匿地点,仍拒绝向民警提供。陈某构成窝藏罪

C.李某欲合成冰毒贩卖牟利,将此想法告诉王某,并让王某帮其购买盐酸伪麻黄碱同时许给丰厚回报,王某帮李某购买了盐酸伪麻黄碱 3 公斤。王某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D.孙某明知赵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帮助赵某在网上完成收款、转账、取现等活动,孙某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犯罪主体

自然人和单位

刑法第17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15 年 11 月 1 日,甲(男,18 周岁)、乙(男,14 周岁)相约去找年轻妹子“耍耍”,二人看见丙(女,13 周岁)在网上发布的“少女援助交际”信息,遂与丙联系,双方约定以 300 元价格发生性关系,并让丙帮忙再联系一名女孩同行。丙遂叫上丁(女,11 周岁),两人来到甲、乙事先定好的旅馆。甲、乙问丙、丁年龄,丙如实说自己 13 岁,丁谎称自己 15 岁,甲见丁扮相成熟,遂信以为真,与丁发生性关系。乙与丙发生性关系。事后,甲、乙分别给丙丁 300 元。经查,甲、乙系初次实施该类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多选)

A.甲以给付金钱为条件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属于嫖宿幼女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B.由于丁扮相成熟,甲未能分辨出其真实年龄,不应当认定其明知丁为幼女;

C.由于丙出于自愿同乙发生性关系,乙没有实施暴力、胁迫行为,且其未满 16 周岁,乙不构成犯罪

D.对丙、丁不予处罚,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号

第五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

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第十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犯罪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下列关于单位违法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 (2018年,多选)

A.甲酒店在年初因未认真查验登记入住旅客身份信息,在公安机关进行涉恐隐患排查时被发现,要求酒店责令整改。近日,公安机关又发现该酒店不查验入住旅客身份信息,可以对酒店予以处罚

B.乙公司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董事会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在夜间将有害物质排放至周边的耕地和河流。此举造成了乙公司周边环境严重污染。乙公司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C.丙公司是建筑公司,公司总经理召集公司管理层开会,要求千方百计拿下某民营企业房地产项目,并在会上决定拨专款 100 万元,用于给该企业有关人员好处。丙公司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丁公司是网络科技公司,经营不善,被邢某收购后,以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为名,专门从事高息揽储。邢某接手丁公司一年来,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 亿余元。丁公司涉嫌单位犯罪

正当行为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侯男醉酒后到独居的前女友孙某住宅借钱一千元,孙某拿出四千元正数钱时,侯男一把抢过就跑,孙某追出门并大喊抓贼,侯男为脱身,转身将孙某摁倒在地,对其头部一阵拳打脚踢。赵某正巧路过,即上前制止。侯男转身殴打赵某并称“叫人弄死你们”,赵某随即将侯男推倒,朝其腹部踩一脚,后经鉴定,侯男腹部横结肠破裂,属于重伤二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0,不定项)

A侯男抢钱的行为涉嫌抢夺罪

B侯某抢钱的行为涉嫌抢劫罪

C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停止形态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停止形态

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

关于犯罪形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不定项)

A.钱某翻墙进入某工厂,盗窃了一袋价值 5 万余元的皮料。钱某将皮料扔到工厂墙外,翻墙出来时发现皮料被人捡走。 钱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王某的妻子肖某与其情夫商量决定杀死王某。二人雇佣卡车司机驾驶卡车冲撞王某的汽车。由于王某坐在后座,只受轻伤,王某车上的乘客林某死亡。肖某见王某未死,怕被其发现,立即驾车离开。肖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C.陈某绞尽脑汁想杀死其妻洪某的方法。后看见新闻报道某人去野生动物园游玩擅自下车被老虎吃掉。陈某遂开车去野生动物园考察线路,购买了用来勾引老虎的牛肉,邀请洪某次日去野生动物园游玩。陈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D.谢某欲杀害彭某,在登山的时候趁彭某不备将其推入山崖,结果彭某受了重伤被灌木挡住,动弹不得,饥寒交迫而死。谢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考察点:

✓ 犯罪完成的判断标准;

✓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

下列对犯罪行为和犯罪形态的认定正确的是(    ) (2013,单选)

A、王某意图陷害赵某,捏造了赵某受贿10万元的情况,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贪局。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根本不存在受贿事实,对赵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属未遂。   

B、钱某一把扯下章某脖子上价值5000元的金项链,跑出50米后觉得是假的,又将项链扔还给章某,大骂一声:“穷鬼,装什么土豪!”钱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但属中止。 

C、陈某与秦某是同事,某日,陈某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陈某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陈某不构成犯罪。 

D、彭某(14岁)盗窃邓某自行车(价值300元)时被其发现。为了逃跑,彭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其刺成重伤。彭某构成抢劫罪。

考察点:

✓ 犯罪完成的判断标准;

✓ 犯罪停止形态的终局性

甲遂持枪将仇人乙挟持到山上,对准乙连开两枪,因枪法不准,只有一枪击中乙。下列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2015年,单选)

A.若甲开枪后见乙流血不止,心生可怜,将乙带下山到医院抢救,但由于流血过多,乙到达医院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B.若乙害怕跪地求饶,甲看乙可怜,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放过了乙,且事后查明,甲手枪内剩余的子弹均为不能击发的臭弹,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C.若甲自幼迷信,自思两枪都未打死乙,乙必有神助,害怕继续开枪会遭到神的报应,放过了乙,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若此时,恰好一辆消防车从山上的公路经过,甲误以为是公安局的警车怀疑自己的罪行已被发现,慌乱中弃乙而逃,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考察点:

✓ 未遂:意志以外的因素(客观外在原因、认识错误、犯罪能力);

✓ 中止:自动性(意志内:自愿、悔罪、怜悯、对未来的恐惧与担忧等)与有效性(避免既遂之结果)

下列关于犯罪形态的表述,正确的是(     ) (2018,单选)

A.甲男为强奸乙女,将购买的“迷魂药”倒入饮料杯给乙喝,乙发现饮料味道不对,遂报警。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丙男是快递员,到丁女家送快递,见丁美貌,遂强行摁倒并欲发生性关系。丁警告丙会报警。丙害怕,放弃行动。丙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C.戊知道己喜欢嫖娼,趁己出差,在宾馆房间安装了隐秘摄像头,预谋录己的性爱视频,迫使其出价 20 万元买断。由于摄像头故障,戊未得逞。戊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D.庚男见辛女(11 周岁)经常一个人在网吧玩游戏,问其年龄, 辛说 14 岁了。庚判断辛已满 14 周岁,承诺请辛免费上网 10 天, 要求陪自己玩玩,辛答应。庚带辛到宾馆发生性关系,中途,辛告诉庚自己才 11 周岁,庚即停止与辛发生关系。庚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

A.钱某翻墙进入某工厂,盗窃了一袋价值 5 万余元的皮料。钱某将皮料扔到工厂墙外,翻墙出来时发现皮料被人捡走。 钱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王某的妻子肖某与其情夫商量决定杀死王某。二人雇佣卡车司机驾驶卡车冲撞王某的汽车。由于王某坐在后座,只受轻伤,王某车上的乘客林某死亡。肖某见王某未死,怕被其发现,立即驾车离开。肖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C.陈某绞尽脑汁想杀死其妻洪某的方法。后看见新闻报道某人去野生动物园游玩擅自下车被老虎吃掉。陈某遂开车去野生动物园考察线路,购买了用来勾引老虎的牛肉,邀请洪某次日去野生动物园游玩。陈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D.谢某欲杀害彭某,在登山的时候趁彭某不备将其推入山崖,结果彭某受了重伤被灌木挡住,动弹不得,饥寒交迫而死。谢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共犯形态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5,多选)

A.甲到饭店吃饭,饭店厨师乙跟甲有仇,就炒了一盘毒蘑菇,让暑假来店打工的生物系大学生丙端给甲,丙认出毒蘑菇,但又一想自己只是一个端盘子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把毒蘑菇端给甲,甲食用后身亡。丙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B.甲、乙、丙三人为了杀害丁,商定分别持刀守在丁所在建筑物的三个出口,最终丙将丁杀害。甲、乙、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乙乘坐出租车,一路上商量如何抢劫路人发财,突然发现一妇女背着挎包在路上走,甲、乙马上告诉司机丙立即调头跟上那妇女,并表示多付车费。丙明白甲、乙的意思,但为了挣取车费,仍然调头开到妇女身边,甲、乙下车抢走妇女挎包。丙和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

D.甲是某国有公司会计,其朋友乙(个体经营者)深陷赌博不可自拔,由于缺少赌资,乙便唆使甲先挪用一下单位的公款,等翻本后全额还款并外加丰厚的回报。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甲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款 30 万元并提供给乙使用。甲、乙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共犯形态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甲和乙向丙借钱买冰毒。丙称正攒钱准备购买飞鹰牌摩托车。甲和乙商量偷辆摩托车折价卖给丙。二人在街上看到一辆崭新的飞鹰摩托车(市场价值2万元),准备偷时发下人多不便。乙对甲说人太多先别偷,然后两人分开。1小时后,甲打电话告诉乙,已经将那辆飞鹰牌摩托车偷到手。甲和乙会合后,一起将摩托车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2020年,不定项)

A.甲涉嫌盗窃罪

B.乙不涉嫌盗窃罪

C.丙涉嫌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行政违法行为(注意新修订司法解释)

D.如该摩托车符合返还条件,返还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来源:法制总队

编辑:任可

校对:张大为

审稿:谢恩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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